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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嫁到我们小城来的时候,名声很坏——年龄那么小,就知道引诱男人,还怀了人家的孩子。但我还是喜欢她,远远地喊她“新娘子”,她每每回头,冲我温柔地笑笑。
我那时也就十岁,并不知道在小城人的眼中,安分守己才是一个女人的美。而像她那样,喜欢上一个赫赫有名的小地痞,还很执拗地要嫁给他,无疑是丢了女人的脸面。她出嫁那天,那个对她有些漫不经心的新郎,醉得一塌糊涂。她的婆婆,一脸对她的嫌恶,似乎这样一场奉子成婚的喜宴,本不该由她来做主角。
尽管如此,她还是在小城里一年年呆下来了。
我喜欢叫她琳姐姐,她在我的一声声呼唤里,咯咯笑起来,而后给我一个甜丝丝的吻。她脸上洋溢的,全是属于少女的恬静和纯真,被婆婆咒骂的苦痛,还有游手好闲的丈夫的冷淡,似乎都没了踪迹,她还是那个享受着爱情的女孩。
这样小小的喜悦,只是夏日里的穿堂风,极细,才轻轻撩起她的衣角,就跑远了。可她还是快乐,在做完家务的空闲里,养花种草,剪漂亮窗花,贴在卧室明净的玻璃上,远远看去,五彩斑斓像是一场百花的盛宴。
那些不屑与她闲聊的女人,慢慢被她自娱的小玩意儿吸引了来。起初她们神情淡漠,在她的轻言细语里,看她手里翻飞的剪纸。后来她们似乎忘了她曾有过的瑕疵,开始与她谈起琐碎的家事。
她一如往昔地笑着看她们,并不像其他女子,给些挑拨离间的建议。她只是听,且在这样的闲谈里,享受恬静的幸福。
只不过一年,她就让小城里许多女子喜欢上了她,这其中,包括她尖酸刻薄的婆婆。
她用什么神奇的宝贝,将她们的心吸了去呢?谁都说不清,只知道能在她干净的小院里坐上半日,和她喝上几杯茶水,看她给孩子的衣襟绣一只翩翩欲飞的蝴蝶,就足够舒心。
她的丈夫,却并不怎么喜欢她,当初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恋,只为了满足他的虚荣。等虚荣的花儿开过,他还是那个对什么都不在意的街头混混。
他做生意,每次都是赔本,然后便东躲西藏,将破烂摊子推给妻子。她什么都不说,默默承担着一切。他那么不争气,随意践踏着她的柔情和宽爱;他那样的冷漠放纵,甚至让挤破家门的债主们,都为她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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