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我怀着一腔热血,决定去北京杀出一条血路。妈妈送我上路时分外担心,简直是默默无语两眼泪,我知道她担心什么——她担心我被饿死。说来丢人,身为一位窈窕淑女,我会玩电脑、会说英语、会写文章,甚至还会打毛衣,可惟独不会一件对女孩来说极重要的事——我不会做饭。
到了北京后,住可是头等大事,每天出去找工作时,我总是特别留意电线杆子上贴的“狗皮膏药”。总算上天眷顾,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张“膏药”上写着:“找人合租,两室没厅,厨房公用,一人一间,各出400元。”后面是电话、姓名、地址。
一路打听着,我来到了上面写的地址,找到门牌号,按下了门铃。门开了,我一下愣住了,开门的小伙子也是满脸疑惑。此人系一男性,大约和我差不多年纪,皮肤白净、气质儒雅。但他手里拿的偏偏是一把炒菜用的铲子,腰间还滑稽地系着一个大围裙。
他显然有点不好意思:“我在做饭,嗯,你是……”我硬着头皮说:“我是来看房子的。不过,看来不太方便。”他用围裙擦了擦手:“那我带你看看吧,你要觉得不合适就算了,好吗?”我想也是,总不能白跑一趟,看就看吧。看了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房子根本是两个单元房,各自有独立的小铁门,只是共用了一个大门而已。不过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地看着他,他笑了:“如果你害怕,可以换锁,而且这里的房东就是警察,有什么危急情况你使劲踹一脚墙,他上来得比救火还快。”
我被他逗笑了。
这时,我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要知道,今天我连早饭还没吃呢,因为不会做饭,只能在外面吃,死贵死贵的,为了节约原本就不多的储备基金,我只能每天两餐,还不敢吃带肉的菜。这一个星期已经把我馋得眼睛发蓝了。每次投简历的时候我都在恶狠狠地想:“等我找到工作,每天买两份早餐,吃一份……一会再吃一份。”此时他的房间里一阵一阵地往外飘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香味,我一面心不在焉地和他讨论着房子的事,一面在心里分辨着:“嗯,有带鱼,有鸡蛋,哇,这个味道应该是海米紫菜汤,好像还有烧茄子,里面肯定是放了肉末了!”我觉得不能再呆下去了,否则一定会流口水。于是,我微微一笑:“这样吧,房子的事咱们过一会详谈,我不耽误你吃饭了,我也先出去吃饭,回来再说。”不出所料,他马上礼貌地说:“何必那么麻烦,在我这里凑合一口吧,咱们边吃边谈。”我矜持地说:“这不合适,我们还不熟呢。”他爽朗地笑了:“一回生两回熟嘛,如果以后你住下了,咱们就是邻居了呢。”既然如此,我也就“盛情难却”地进去了。他拿出一双新碗筷,准备和我边吃边谈,但结果是一句也没谈。因为我虽然嘴张得不大,但从没停过。吃完之后,我从包包里拿出到北京后买的洁白的小手帕,擦了擦嘴,满意地看着上面第一次沾上了油渍,然后抿了口海米紫菜汤,对看着我发呆的家伙微微一笑:“房租是给你还是给房东?”
如果上天再给秋风一次机会的话,他一定会后悔说出“一回生两回熟”这句话来。他叫秋风,在中关村里做程序员。开始几天,我为了安全起见,尽量和他保持距离,见了面也总是不冷不热地打声招呼。我找的工作是文秘,下班比他晚,每次他都已经快做好饭了,我才拎着既昂贵又没什么内容的快餐进自己的屋子。他总是客气地请我一起吃,我当然拒绝,然后把门锁好,闻着他屋里飘来的香味吃饭。
有一天,看着自己快餐里那份可怜而单调的肉炒蒜薹,闻着他屋里飘过来的木耳炒鸡蛋和地三鲜的香味,我终于愤怒了。于是我拿起餐盒冲进厨房,他正在往盘子里盛菜。看见我,他急忙打招呼:“回来了?”我笑容明媚地说:“秋风,今天我买的菜看起来还不错,给你点尝尝看。”从住进来就没见过我笑脸的他明显有些受宠若惊,端着菜盘子不知所措。我温柔地帮他把盘子拿到屋里,然后把自己的炒蒜薹分了一半到他的空盘子里,再然后做转身欲走状。他连忙说:“别走了,也尝尝我的菜,可能没你的好吃,但还过得去。”我按捺着心头得意,矜持地坐下,等他把饭给我盛好,我姿态优雅地用筷子挑起一块木耳,细嚼慢咽地吃下去,然后淡淡地说:“嗯,也还可以。”
从那天开始,我的餐盒里那些自己都不爱吃的菜都摇身一变,变成了等闲之辈吃不到的珍品,至少我是这样对秋风说的。他每次感激地接受我的馈赠之后,也都顺便邀请我和他一起吃饭。结果每次吃完后,桌子上剩得最多的菜肯定是我买回来的。尽管出于礼貌,他每次都拼命地吃我买的菜,但无奈我对自己的菜一口不动,他虽拼尽全力,但毕竟人单力孤。结果,他反而无暇顾及自己做的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