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照亮了夜 然后春去春回

时间:2016-12-15 00:23:09 

电影《印度支那》里有一句台词:那是她第一次恋爱。没有东西可以阻止她。

[我竖起小小梳妆镜偷看坐在远处的帅帅的班长时,坐我后面的木头总是硬挤进我的视线对我做鬼脸。这真正让人心慌。我有一个秘密,这真正让人心慌。]

十年前,我尚是笑起来无城府的小姑娘,一头清汤挂面,穿深蓝色学生制服和黑色圆头皮鞋,骑着咖啡色的单车于学校和家之间,风吹起来的时候,擦肩而过的路人可以看见我明亮干净的眉眼。那个时候,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考试没有进入前十名,或者暗恋的男生牵起了好朋友的手,或者那个帅帅的男生突然长高了一截,坐到了后排,要竖起小镜子才能看得到了。无非是这些。

直到那个夜晚毫无防备地到来。

那是一个让我无法忘记的夏夜,没有空调,头顶的亚美微风小吊扇轻盈地旋转着,风很热,汗水一点点渗透刚刚换的T恤,胳膊上有红肿的包,纱窗外知了在叫着,楼下有老人乘凉,我甚至记得他们那天的话题,是关于巷口谁家刚嫁的女儿。我就在这时候拧开收音机。

因为怕被隔壁的父母听见,我只能将声音开得低低的,头紧紧贴在喇叭上,听着。“……我想点一首歌,”我的心突然就怦怦地狂跳———多么熟悉的声音,每天在我后座,此刻贴在我耳边,“这首歌,我要送给坐我前面的女生。我不能说她的名字……我希望她永远都不知道。”

曾经拥有,天荒地老,已不见你,暮暮与朝朝。我渐渐拧开音量,万芳的声音浮动在这个夏夜的小屋里。与那舒缓的节奏不相称的,是我毫无章法的心跳。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每天晚上,木头都会站在他的阳台上,用舍友窥视女生宿舍的望远镜对着操场方向,看我沉默地奔跑。他是我青春时光的守护神,夜空之下,上帝耳聪目明。]

在我们十八岁那一年,我和木头考进同一所大学。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当我背着3包行李,狼狈地出现在校园里时,木头从远处走来。那一天下午,太阳出奇地好,他背着太阳,我看不清他的脸。他向我伸出手:“来,我带你参观我们的学校!”

那一瞬间,异乡不再是异乡了。

在夜晚无人的操场上,我插着耳机大步奔跑。曾经拥有,天荒地老,已不见你,暮暮与朝朝。秘密仍然是秘密。

突然身后有一双大手将我抱住,我空空的脑子里突然跳出“高校碎尸案”的字样,冰凉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那是我第一次闻到死亡的气息,我奋力想挣脱,死死抵住那个男人,像个疯子一样厮打和滚爬,可是,我已经跑得太久,我的体力消耗殆尽,而操场离最近的一幢宿舍也有千余米的距离。而我正被他拖到更僻静的角落里去。

突然那个人松开了我,落荒而逃,我坐在泥泞的操场中央,抬头看见了木头。我的眼泪狼狈地决堤。

[颜色艳了,香味香了,花都开好了。这就是爱情。]

我20岁生日那年,木头用节省了一个月的伙食费买了一张唱片送给我,万芳的台湾原版。这个礼物过于贵重,站在宿舍的门口,我竟不敢伸手去接。

“收下吧。我不知道,很多年以后,你会不会再听这些歌,但是,20岁只有一次。”他站在我对面,眼神诚恳。

这张唱片的目录里,赫然印着《新不了情》。

秘密已经走到了它的边缘,我恋爱了。我一直都是个拘谨的孩子,我害怕失败,害怕分别,所以长时间观望。可是现在,爱来了。颜色艳了。香味香了。花都开好了。

我向外婆讨教围巾的织法,年迈的外婆会心地微笑,教得很仔细。于是,在宿舍上铺的小床上,我每天晚上插着耳机听唱片,一针一针笨拙地织围巾。

这样的围巾,一个女生一生只织一条,因为这样的爱,一生只会有一次。

2000年,我们毕业。和那些哭泣离别的情侣不一样,我和木头笃定着自己的幸福,也因为太相信彼此的这份感情,我们坚持着自己事业的方向,他去上海寻找机会,我在南京的电台做一名DJ。

他将手机的闹钟定在每晚21点,推开不必要的聚会,上网打开龙卷风软件,只为了不错过我每一天的节目。而我,亦会在每天晚上最后一首歌放我们的最爱,这是我们之间小小的秘密,每当前奏响起,我们都会在两座城市的不同房间里,露出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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