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冬天,早上醒来,手机上有朋友发来的短信:梅艳芳癌症引发肺部感染而于凌晨二点五十分在养和医院去世。
上班的时候,走在广州的阳光里,我心中空落落的,我们的时代偶像,又走了一位。
开始并不喜欢她,她是天后,是大姐大,抽烟打架闹绯闻,是非常草根的一个人,可是后来在周刊上看到说她暗恋刘德华,觉得又可亲起来,每次见到她,总想:这个天真的女人。
那是很早很早的事了,那时刘德华还是一个胖乎乎的鹰钩鼻子的帅男生。梅艳芳对记者说她暗恋一位圈中人——就像喜欢上隔壁班男生的初中女生,按捺不往柔情蜜意,忍不住跟前来打探的人泄露心中秘密:他是隔壁班的,喜欢唱歌,是体育委员,每天下午六点半才走,我每次都偷偷躲在后面……如波涛之汹涌,似冰雪之消融,她暗自欢喜暗自叹息,想起他时心头一颤,欲说还休,她喜欢那个名字滑过舌尖又被咽下的感觉,她花了很大的力气不去提他,以为只要她一日不说,这个世界就一日不会知道。
其实全世界当它是公开秘密,只待她亲口说出,以正视听。平时里那一盏盏灯泡似的眼睛,你以为全是白亮的!
谭校长冲到刘德华面前说:“你死了,梅艳芳暗恋你!”
刘德华大惊失色,他惊的不是她爱他,他惊的是这个傻女子怎么就说出来了呢?
他早就知道了吧!因为“我能帮他的全都帮了”。梅艳芳说,那时她事业如日中天,五年蝉联最受欢迎的女歌手,当然可以帮他。他心安理得地接受她的帮忙,暗恋没问题,要我爱你,那就不能,他是那样一个守旧的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地奋勇向前。“姿式难看。”别人这么评他,但他不管,他在他的世界里条理分明活得心安理得。
可是这个姓梅的姑娘就是爱他,她,甚至,爱他的不爱她。
就像她喜欢贝克汉姆,因为他也喜欢贝克汉姆。他剪了一个那样的贝克汉姆头,她也剪。
不能和他在一起,头发剪成一样,也是甜蜜。
他们都是爱家爱老婆的男人,她爱这种男人——因为她永远不可能被他们爱上。
刘德华开演唱会,她在下面摇萤光棒,脸上如痴如醉的表情。
甚至,只要他不拒绝,就是好的了。
因为至少还能见到他,至少还能和他说话。
小人鱼化为泡沫的那一刹,深深叹息,他幸福就好!只有暗恋的女人,才会爱得这么卑微,哪怕成为他的铺脚石,他的脚踏上自己的一刹那,也是幸福的。
暗恋的女人是最天真的女人,因为,她们居然,还能这么纯粹地爱。她们不斤斤计较,她们傻头傻脑,她们知难而不退,亮出自己的命门,拼却性命无拘无束,你们笑我,我也没办法,我爱他,我拿自己没有办法。
最后那个演唱会,刘德华对着几万人说:我,刘德华爱梅艳芳一万年!
梅别过脸去,她爱了这么多年,听到这句话,心里悲喜难言吧。
他被她感动,他可怜她,可是,她要的不是可怜,暗恋的女人最想问的问题是:你生命里的某一个瞬间有没有,有没有,真心地爱过我?天真得要命,却盘旋在心间,时时记起。
不能说的爱是最难忘记的爱吧!
所以每次俺看到有女子在暗恋某人,总忍不住喜欢,这样的女子,可以做朋友吧!
不做朋友,也不打紧,就祝福她吧!
祝福有一天,他能由衷地答一句:是的,有一刻,我也爱过你!……或者,祝福她,永远不被他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