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场上的爱情阴谋

时间:2016-12-15 00:25:46 

那年春天,油菜花开了,阿猫阿狗们开始发情了,晚上总能听到宿舍外的野草丛中有婴儿般焦渴的啼鸣声。但我想不到的是,二蛋居然也萌动了春心。“我决定了,我要追小雨。”于是二蛋脸上那些绯红色的小豆豆就在灯光底下兴奋地跳动起来。二蛋最擅长的就是在球场上像只刚成年的羚羊一般的奔跑,还有在食堂里不间歇地吃完三碗米饭和四个馒头。遗憾的是,这一切并不能给他在学校众多美女的心里平添多少诱惑力。

可惜二蛋并不善于伪装,倘若他愿意用头发将他额头上那些小疙瘩遮盖起来的话,也许会使他在众女生心目中的形象略有提升。只可惜他依然留着十几年如一日的板寸,使脸上所有的缺陷都大白于天下,而且即便是在冬天,他也要光着膀子在球场上炫耀他那棱角分明白花花的胸大肌和肱二头肌。更遗憾的是,他总是扯着公鸭般的嗓子在校园的林阴道上唱SHE的歌,使得所有路过的女生不是花容失色便是花枝乱坠。

我想对他说小雨并不适合他,这个柔柔弱弱娇声娇气的小丫头和那种戴着金边眼镜身材瘦削、心思缜密的男人在一起才相配,例如我。而二蛋,应该找一个大大咧咧、身材伟岸的北方女子一起唱“路见不平一声吼……”

我们的争论没持续多长时间,因为我很快就知道了他是来真的。我问了一句:“二蛋,你能不能告诉我小雨五官哪里长得最好看?”他考虑了好久,终于憋出了两个字:“皮白!”

我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于是打了个哈欠准备结束这场谈话。不想他抓住我的胳膊,恳求说:“情圣,你一定要帮帮我,这可是我的第一次啊!”我说:“当年孙悟空帮唐僧西天取经,那是因为他知道就算再艰难也会终成正果,可是我帮你追小雨只会沦为别人的笑柄。我虽然没有孙猴子那么聪明,但这样的傻事我也是不会做的。”可是架不住他平生第一遭如此苦苦地哀求,于是勉强问道:“你要我怎么帮你?不是帮你写情书递情书那么老土吧。”

“都说患难之中见真情,一个人只有身处某种逆境中,才可以把别人看得更清楚。所以我决定来场苦肉计。”比划了半天,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并且为他想法的绝妙瞠目结舌了好久!他是让我在后天下午和其它系的一场足球比赛中故意撞他一下,然后他便施展出据说是与身俱来的高超演技,充分表现出一个铮铮铁骨的男人在身体遭受戕害时的那种痛苦和坚忍。“这样一来既可以表现出我的男子汉气概,又可以适时地观察她脸上的表情。倘若她有一些难过的表情,那就说明她心里还是有我的。”

我不明白小雨为什么这样热衷于看足球,就像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参加这该死的足球队。只能怪英语系的男生实在太少,少到连我这样全无运动细胞的男人都要首发上场,因为根本就没有替补。三年了,英语系居然一场球都没赢过,这也实在算得上是奇迹。

比赛要开始了。小雨就站在球场边的老槐树下,一副清纯可人的模样。二蛋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地频繁压腿和上蹦下跳,企图吸引对方的注意。我们穿着红魔曼联的球衣,二蛋还学着坎通纳把白色的领子竖起来。他转过头来朝我挤挤眼睛,我勉强回了个会心的微笑,然后一声哨响,就看见他发疯般的奔跑起来。我是那种既无球技也无速度的人,惟一要做的就是留在禁区之内摆出搏命的架势在对方前锋的心里造成一定的压力。不过这样一来,我就很少有和二蛋正面接触的机会了,先前的计划便难以实施。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们队居然没有丢球,这让二蛋很是兴奋。他抓着我的手,先是夸奖了一番我的防守能力,然后又叮嘱说:“下半场,你瞅准个机会冲到禁区,然后佯装抢球踢我一下,知道了吧。”我点点头。

我在后场禁区内游斗了半个时辰,终于抢到了球,突然见到正前方的二蛋拼命地朝我挤眼,于是一个大脚将球踢了出去,大吼一声:“冲啊!”由此吹响了反攻的号角。我向对方禁区冲过去,大概是我一贯太过无精打采,此时斗志昂扬起来居然产生了莫大的感染力和号召力,那些被对方攻势压得找不着北的队友们居然精神为之一振,一时间“冲啊”的呼喊声连成声势浩大的一片。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直冲对方心脏地带,终于和跃跃欲试的二蛋以及对方严阵以待的防守队员会合。我将球传给了二蛋,可这该死的二蛋,或许是机会来得过于简单,他居然在先迈左脚还是右脚这个简单的问题上纠缠了三四秒的时间。球被对方后卫截了去。此时他才幡然醒悟,大喝一声,便伸腿向对方铲去。我心中窃喜,当真是水到渠成啊!二蛋,你就瞧好吧!于是我做出舍命的样子将整个身子配合着二蛋的步伐砸向那后卫,只有天和我和二蛋知道,我的目标是二蛋。

电光火石间,二蛋的脚触及到了皮球,一个变向反弹,居然砸向我的脑门。而我下意识地将头一甩,然后一脚踢在了刚刚滑倒在地的二蛋的手上。其结果是,我不经意间一个颇为潇洒的“狮子甩头”将球送入了球门,二蛋也发出了意料之中的一声惨叫。短暂的沉默之后,整个球场都骚动起来,我很快就被队友们簇拥着,他们语无伦次的赞美让我意识到自己已然成为打破英语系逢球不胜的宿命的英雄。

头脑稍微冷却一点,才发现二蛋还是躺在球门边上逼真地蜷缩着。我走到他的身边:“Cut!”他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来已经深入到自己所要演绎的角色中而不能自拔了。我得承认,他确实有成为一位演员的天赋。我不耐烦了,“大哥,不要太投入好不好。”他抬起头来,苍白的脸上满是汗珠,“我是真的……真的骨折了……大拇指……你可真狠啊……”我慌了,赶紧要扶他起来去校医室,他按住了我的胳膊,凑进了我的耳朵说:“小雨……你看清楚小雨的表情了吗?”我摇摇头,就见他翻了一个白眼昏厥了过去。

我对不起二蛋,一来踢断了他的大拇指,二来辜负了他对我的重托,只顾着享受初为英雄的兴奋和喜悦。更令我惭愧的是,大概英语系三年来横空出世的英雄只有我一个,奇货可居,居然获得了小雨的青睐。我接二连三地收到她送来的“秋天的菠菜”。更让人发指的是,我居然动心了。

所幸的是二蛋远比我想象得要豁达,一个月后他终于想通了,并且愿意理睬我了。恰逢宿舍聚餐,酒酣耳热之后,他边打着饱嗝边说:“比失去一个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女人更糟糕的,就是再失去一个原本就属于自己的朋友。”可是后面的话就不那么中听了,“总不能占着茅坑不那个啥吧。我没那福气,我兄弟有我同样高兴。”那一刹那我握着他的手,四目相对,热泪盈眶,我说:“大哥,啥都别说了,眼泪哗哗的啊!”

二蛋的手上还打着石膏,乘着酒劲,我坚持用小刀和钢笔在上面写下了四个大字:“情比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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