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班,我都会经过一个卖早餐的小摊,买一份早餐,再继续往公司走。卖早餐的是一个很阳光的小伙子,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像金子一般闪闪发光的爱心。于是,更加坚定了我一月三十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要在他这里买早餐的冲动与决心。
我奇怪于他的摊前为何人气指数那么高,常常有人愿意排队等着,尤其是年轻女孩。他常常反戴一顶鸭舌帽,身穿蓝色七分裤、白色短袖T恤,系一条米黄色围裙,青春阳光的脸上,就像他面前热乎乎的豆浆、包子、鸡蛋、粥、油条一样,堆满了热情。谁要豆浆包子,谁要粥和油条,收钱找钱,动作利索,一个人忙得不亦乐乎。这是我每次买早餐时见到他的印象,感觉他颇有点像网络上走红的山寨版“烧烤哥”。
记得第一次到他摊前买早餐时,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看了一眼,找钱给我时又趁机看了一眼。敏感的我当时还以为他找了假钱给我心虚呢。他却说:“我们之前没见过吧?”我有点纳闷:别的人跟女孩套近乎,一般会问“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看来,他不是太老土,就是传说中隐于民间的泡妞高手。
我周末睡了个懒觉,最后饿到自然醒。出去一看,还好,他的摊位还没撤。他正悠闲的整理着摊子,这时一个衣着邋遢、蓬头垢面的乞丐往他的摊前走去。原以为他会厌恶地摆摆手叫他走,不要影响他的生意。我的话在心里还没有说完呢,只见他用袋子装了几个包子和鸡蛋,再拿了一杯豆浆递给他。乞丐向他作揖感谢一番,他也微笑着点点头,好像在正常交易一样。看来人是不能随便替别人代言的,即使心里随便想想也会显得自己很小人之心。
他向我打招呼:“嗨!都快十点了,才来吃早餐,不饿吗?”我说:“饿啊,不饿还来你这里做什么?本以为没人卖早餐了呢。”他说:“放心,我给你留了一份呢。”说着拿出一个袋子。我一看:“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青菜粥、一个鸡蛋和豆浆呢?”他笑笑:“你每天早餐不都是这样子搭配的嘛,我可记着呢,以后每天的早餐我都事先给你准备好,你来了不用排队,直接可带走。”我感动不已,心想这小伙子真细心啊。
那天,我发现一只小狗游走在他的摊前。那只小狗看上去很小很可怜,全身脏脏的,一副营养不良的身子骨,除了头部和四只腿上的毛之外,身上其它地方的毛竟然都没有了,像受到过严厉残酷的刑罚。我问他:“这是谁家的狗啊,怎么养成了这副样子?”他看了看那只狗说:“它是只流浪狗,在这流浪了差不多一个月了。”我有点气愤:“是哪个不负责任的狗主人养了它,又丢弃了它?真没良心!”他笑了笑说:“也许是它自己走丢的呢?没准它的主人急得天天都在找它呢。”
后来才知,小狗在这附近流浪的一个月里,别人对它避之唯恐不及。也只有在他这里,它才能得到一丝温暖和吃的食物。“很多个早晨,我刚推着车到这里,它就已经提前在这里等候我了。”他说完这句话时,又笑了。我发现,他的笑脸因拥有一颗慈悲的心而变得更加迷人。
2010年的情人节,我挤过华轩街道两旁的玫瑰花海,看到他还在那摆着摊。我说:“大好的日子,你怎么不去陪女朋友,却还在这儿独自摆摊,事业心挺强的嘛!”他呵呵笑:“你不也一样?我还以为今天你会跟你男朋友一起来照顾我的生意呢。”我说才不急找男朋友呢,现在的男人大多幼稚得很,我看不上。他笑得更大声了:“放心吧姑娘,成熟的男人不是没有,你眼前就是一个。”
这次是认识以来他第一次没有收我的早餐钱。随后他收了摊,邀请我一起去吃中饭。吃完饭后逛街,一起开心地过了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后来,每天上班我依然会经过他的摊位,拿走他每天事先给我准备好的早餐,只是他再也没收过我的钱。再后来的故事,发展得比较顺利。故事情节没有跌宕起伏,也没有大喜大悲。我们的恋爱,简单自然,平凡又幸福,彼此纯朴得很有点《山楂树之恋》的味道,当然,我们是以喜剧结尾。
我继续上我的班,他继续卖他的早点。周末双休,早上他让我无偿当他的临时伙计。卖完早点收完摊数完钱,然后才是我们的约会时间。摆摊收摊,进进出出,我们俨然一对小夫妻般,难免会引来个别热心同行的好奇打探:“小伙子,她是你老婆吧?好像之前没见过。”他回答说:“是我女朋友,但现在还不是我的老婆,不过很快就结婚了。”我瞪着双眼看着他:“哥们儿,你有必要这么详细老实的回答人家吗?说话有点技术含量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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