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文——爱在西元前(1)

时间:2016-12-22 16:44:06 

第一章回到古代玩玩

穿越时空,我去寻找遗失在时间洪流中的故事,带着夜心之链。那是母亲惟一留下的宝物,父亲深深的爱恋。比这城市天空更为青碧的古老天空,承载着我的冒险旅程。那些芳华已逝的华丽古都,隐藏着怎样的神奇故事呢?

大都市。密集的人口,七彩的霓虹。

一群高中女生正在这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场闲逛。她们穿着贵族学校集英中学的美丽校服。姣好的脸庞上是看似谦和却隐含骄傲的微笑。这个培养淑女和绅士的贵族学校却意外地有着一个耀眼的穷人。

“哇,售货员的制服还真是配你这张脸呢。”身材高挑,有着中西混血面孔的艾媚儿站在一个女售货员面前。

“各位小姐,需要我帮忙吗?”夜心面不改色地绽放职业微笑。又是这帮闲得无聊的小姐们,自己的日子还真是不好过。

一个染着红发长相俊秀的年轻人从一旁挤过,看到这么一群美少女,似乎有些眼花,不经意间撞了艾媚儿一下。

“你小心点。”艾媚儿对于犯错的帅哥向来是淑女无比的。

红发帅哥露出抱歉的灿烂微笑,“这位美丽的小姐,可以给我一张你的名片吗?”

艾媚儿露出矜持的微笑。

夜心也笑了起来,“在要美丽小姐的名片前,是不是该把钱包还给人家呢?”

红发帅哥的眼中闪过诡异的光。他眯着眼打量夜心。这个穿着售货员衣服的少女有着清澈的眼神和甜美的微笑,整个人比穿着顶级名牌的小姐们还要耀眼。

艾媚儿神色一变,自己的lv宝宝居然被锋利的刀片划了一道口子。钱包不翼而飞了!原来帅哥是小偷!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红发帅哥镇定地应付着,突然转身就跑。

夜心紧跟着追了过去。该死的,这小偷干嘛没事长一双长腿,跑得那么快。顺手抓过隔壁化妆柜上的磨砂瓶子,夜心瞄准移动的目标,快准狠地出手。瓶子划过一道优美的圆弧,直奔小偷先生的后脑勺。

一个红发的英俊小偷就这样直挺挺地栽倒在繁华的商业场过道上。

夜心施施然走了过去,找到钱包,走回柜台,

“你的钱包,下次小心点。另外,那个打小偷而坏掉的化妆品,你帮忙付账吧。我可陪不起的。”夜心没事似的看着艾媚儿,无害的微笑,纯洁的眼神。很难想像那个下辣手搞定一个大男人的就是她。

“啊……谢谢……”气势全无的艾媚儿喃喃地说道。她身边的女生们捂着嘴巴优雅地睁大了眼睛。

“太可怕了,居然会发生这种事情,这个商场的保安还真是糟糕呢……”女生们纷纷议论着,“艾媚儿,你这个最新款的lv包包就这样被毁……”

“别伤心,我送你一个限量珍藏的钻石米奇老鼠胸针……”

夜心保持着礼貌的微笑,彬彬有礼地接待着顾客。没想到自己三年没玩棒球了,投球还是那么准。

夜心,十五岁,贵族学校集英中学高一学生,曾经很有钱,目前穷得偶尔去超市试吃样品当早餐。曾经希望拿回一次性付清给学校的巨额学费,未果,因此继续读书,顺便为一些学生提供作业和考试重点,以此赚取生活费。

集英中学是一所被森林包围的美丽学校。拥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包括庞大的体育馆、图书馆,以及……夜心最喜欢的研究所。爸爸生前也很喜欢这里。

呆在空气湿度和温度被调节得刚刚好的实验室,夜心半躺在椅子上看着侦探小说。从十岁开始,自己就是爸爸实验室的常客,玩些让人叹气的恐怖实验,吃吃父亲发明的古怪药丸。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制造镀银的假维多利亚时代的银币,那种快乐真是无以伦比。

“密室杀人?还有没有新鲜的哦?”夜心叹气。这炎热的夏天,自己无聊得快要发疯了。爸爸临死之前发来的暗语一样的email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夜心之链”到底是被谁拿走的?

推开窗,夜心看着窗外参天的木樟树,如果树木能够开口说话,它们一定会说出谁是杀死自己父亲的凶手。

一个完美的谋杀案。没有任何指纹和遗留线索。连监视器也全部出现故障。当晚,研究所留下来的所有研究人员,包括警卫和他的爱犬都成为了冰冷的尸体。死者全部都是因为心脏血管极度扩张,爆心而忘。是什么可怕的景象让他们害怕到心脏爆炸呢?法医解剖的时候更有惊人的发现。所有人的心脏都极度老化,似乎在一瞬间,时间走过了数十年。

这个离奇的杀人案被掩盖了下来。夜心也完全没向警方提供这谜一样的email。

虽然从小就没有妈妈,但夜心获得的是双倍的父爱。可是在某个天气出奇得好的早晨,自己失去了惟一的亲人。

〔你最喜欢的你最讨厌的,第二个名字。1011283047526788〕

这就是父亲留下的暗号。自己曾经反复组合这些数字,甚至用间谍密码寻找规律,还是无法猜出父亲要表达的意思。

“我最喜欢最讨厌的是什么呢?怎么可能喜欢又讨厌啊?”夜心伤脑筋地想着,小脸皱成一团。为了维持父亲的研究室的原状,自己打工的钱有大半都交了研究室的租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认为惟一的线索就在这个房间里。

同龄的女孩子们买的是限量珍藏的钻石米奇老鼠胸针,自己却老鼠一样起早贪黑地赚钱,这样的少女时代还真是黑暗啊。

……

夜心的脑海掠过一窜火花。有什么开关被触动?

老鼠?米奇老鼠?最喜欢的最讨厌的?

从长椅上跳起来,夜心以非人的速度奔到爸爸的书架前,抽出一本书《莫提墨人》。这个书架的所有的书都被自己翻过看是否有夹层或是信件。

一九二七年,迪斯尼第一次萌发了一只老鼠当主角的灵感,他马上帮这只老鼠取名为“莫提墨老鼠(mortimermouse)”,不过当时同行的妻子却想到一个更好的名字:“米奇老鼠(mickeymouse)!”第二个名字!莫提墨!

夜心最喜欢的是米老鼠最讨厌的是老鼠。一切线索直指《莫提墨人》。

在书的10、11、28、30、47、52、67、88页,有人用淡淡的铅笔在某些字上点了极细的一点。如果不是有心这样寻找,绝对无法找到这痕迹。

夜心的心脏狂跳,那些字组成了一个银行保险柜的号码和密语,还有一句相当可怕的话,有人一直监视你。

不动声色地将父亲送自己的十四岁生日礼物------锂电池装备的电击匕首以及一些小道具放进书包,夜心深呼吸,若无其事地走出实验室。一个完美的谋杀案的背后必然是个可怕的家伙或者集团。有人正在暗地里窥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呢。

搭车,走进泰华商业银行旁边的商店,假装询问是否应聘店员,夜心顺利地换装成一个戴鸭舌帽的男孩,走进泰华商业银行的大门。

本来复杂的手续却变得相当简单,在夜心说出密语之后,经理的态度宛如对待贵宾。

站在保险箱前,夜心伸出手,拉开抽屉,也拉开了自己新的生命旅程。命运的齿轮开始旋转。

一封信。一条手链。

夜心顺手将手链戴在左手手腕上,展开信。

亲爱的宝贝,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你。我要告诉你的第一件事情是,你马上会被人追杀……

与此同时,保险库的沉重的金属大门在轰然巨响中飞了起来。一个戴着黑色头套的黑衣人杀气腾腾地出现在门口。

夜心瞄了黑衣人一眼,继续往下读信。老爸,您真是神算,当然会写保命方法吧。你女儿我的骨头绝对比钢门脆弱啊。

你逃命的惟一机会就是用你的血为“夜心之链”解开封印。你是夜纱的女儿,我最爱的巫女的女儿。你拥有的是不同于常人的人生……

黑衣人的眸子是银色的,他反手将右手毫不留情地插入一个警卫的胸膛。缓缓地抽出手,向夜心走来。

他的声音沙哑而粗糙,宛如砂纸,“把东西给我。”整个保险库被他的杀气笼罩,让人呼吸急促。

夜心露出甜美的微笑,声音中还是有藏不住的紧张,“你要偷看我爸爸给我的信?”那怪物杀人杀得漫不经心,似乎手下已经葬送了上百亡灵。不知道为什么,左手手腕上的手链一阵发热,自己的呼吸也顺畅了一些。

总之,你爸爸我和***妈相爱,***妈因此背叛自己的族人,之后生病死去。爸爸死得很开心,因为可以见你的妈妈。手链可以保你平安,不过你只能先回到古代……

夜心的瞳孔放大。回到古代?

黑衣人鬼魅一般擒住夜心的肩膀,细长的眼睛里有着冷血动物的无情光芒。他似乎被什么烫伤,猛地缩回了手,倒退半步。夜心的右手袖子里滑出闪烁着诡异蓝芒的匕首。

“老爸说这个东西能够让大象倒退。”夜心明亮的眼睛里是坚毅的神色。

黑衣人仰天狂啸。他的身体慢慢变形,有什么坚硬的刺戳破了他的衣服长了出来。

“老天啊……”夜心无法置信地看着化身为半兽人的黑衣人,“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可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她的匕首闪烁着电芒袭向黑衣人。匕首居然无法刺穿那布满硬刺的兽化皮肤。夜心硬生生承受了黑衣人恐怖的一击。她跌在不远处,嘴角流下一丝血。那恐怖的一击似乎要撕裂她的心脏,还好,在那之前,手链里传来奇异的力量将这冲击力化解了七七八八。

“交出夜心之链。”黑衣人阴森森地说道,逼近夜心。

“我叫夜心,夜心之链当然是我的。”夜心苍白的脸上露出顽皮的微笑,她举起左手手腕,将嘴唇印了上去。虽然不想相信老爸什么回到古代之类的奇怪的话,但是,这是自己惟一全身而退的指望。

就在夜心的唇触及那夜心之链的宝石的时候,她的血融入了宝石之中!

炫目的光华笼罩住了夜心!这光如同有了形体一般裹住夜心。夜心在心中哀嚎,老爸,你早打招呼我就带些银子上路啊。现在的自己,除了防身的匕首和书包里的一些小玩意,就什么都没了。要是能带上一把ak47去古代,自己还不成了古代的杀手之王?又或者自己带上大把不值钱的人造钻石去,赚回一堆黄金交房租也好啊。再不济,自己也该带上一些现代药物,尝尝古代当神医的滋味啊。可惜自己的书包里只有几本书和一个方便药包、一罐可乐、几颗巧克力糖而已。

黑衣人不甘心地企图撞入光幕,却被挡在了外面。

夜心依稀看见一队警卫拿着枪冲了进来,黑夜人化作一滩黑水消失在地板的缝隙间,只留下黑色的破烂衣裤。

心灵深处,回荡着一个恐怖的女人的笑声,“夜心,我们很快会见面,我的姐姐的女儿……”

烈火焚身的感觉袭上心头。极度的火热和冰寒。夜心的身体仿佛要被这光扯碎一般痛苦。

冰霜与烈焰中,夜心的心神完全被一幕一幕往事占据。父亲的笑脸,学校的风光,一切都成为杂乱的光与影将自己的神智埋入脑海深处。

之后,夜心被光形成的风暴从这个世界带走。光的风暴在女巫血液的指引下,前往早已尘封在黄土下的历史深处。

公元380年。魏晋南北朝时代。

匈奴、鲜卑、羌、氐、鞨五大胡族群起反晋,晋室被迫南渡,形成南北对峙之局。

战场之上,白骨蔽野,千里无炊。

而偏居江南的晋朝首都建康仍然是歌舞升平,风流花间。

自西晋灭亡,北方饱受战火摧残,汉族大举南迁,达百万之众,南晋遂于建康地区设置侨郡,一时秦淮两岸日益繁华,城内城外挤满南来的北方人,把建康变成融合南北风格的城市,非常兴旺热闹。

只见一队人马,旋风般驰过建康城外的树林。

为首的少年一身白色武士服,背挂宝剑,策骑纯白骏马,体型挺拔修长。他英俊无匹的脸容冷如铁铸,紧抿的双唇透着坚毅果决的味道。

这个时候,晴空之中响起霹雳声。半空之中,传来女孩的惊叫声。

“救命啊,你一定一定要接住我!”

穿着牛仔裤,背着书包,夜心从天而降!

那古代少年只觉得一团模糊的人影砸了下来,他灵巧地操控马匹,飞身接住了吵个不停的物体。

经历穿越时空的可怕旅行,夜心落入了一个陌生少年的怀抱。

紧紧抓住少年的衣袖,夜心睁开眼睛,平息狂暴的心跳。

“你是什么人?”少年看着穿着奇装异服的女孩,好看的眉皱了皱,口音奇怪地问。

夜心愣了愣。自己总不可能回答,我是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夜心,我们都是中国人。这位帅哥的口音是江南口音,自己学的倒是不差。

转动灵活的双眸,夜心露出无邪的微笑,“我是离家出走的可怜人。”

少年冰冷地笑了笑,双手一松,夜心的屁股率先狠狠地亲吻大地。要是在平时,运动神经发达的夜心也不至于如此狼狈,但是,超级长途的旅行让她已经累得宛如木头人了。

“南北局势紧张,你不说实话,那就是奸细。”少年的话让夜心目瞪口呆。南北局势?奸细?好像昏倒来解决这个难题哦,可为什么自己一向是健康宝宝,从不晕倒?

“这位大侠,您觉得我这么出众又奇怪的服装和长相,适合做奸细吗?”夜心露出招牌微笑,“要不您请我吃顿饭,我把我的来历慢慢说给你听。”夜心似乎完全感觉不到少年的凌厉气势,牵着他的马,仰头恳求。

碧蓝的古代天空下,阳光灿烂的午后。

英挺的少年俯视着这服装奇异的少女,眼神幽深,终于,他的唇角牵起向上的优美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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