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朗照胡枝子

时间:2016-12-22 16:44:08 

爱若有口无心,是可耻的。

爱若有心无口,是可悲的。

他和她的初次相遇,是在从小镇开往城市的巴士上。

那是一座靠近海边的小镇,古老、沧桑、宁静,小镇街边种满了胡枝子,初秋时候,开紫色小花。

那一天,他们坐在巴士上两个相邻的座位,很自然地交谈了起来。她告诉他,她开着一间小店,这天是去进货。他告诉她他是一名考古队员,在小镇考察了一年,现在要回到他原来的城市。

若说那天美好的相遇有那么一点小小瑕疵的话,就是她说着话,忽然流鼻血。他手忙脚乱帮她擦拭,两人有点尴尬。秋天天气干燥,太阳晒人,他们在阳光下眯起眼睛,又一同沉默了。他看到她左手内腕的大疤痕,她看到他裸露的右小臂上女孩名字的刺青。他们都是爱过也痛过的人,也都曾傻傻地以为,爱是比死还强大的东西。而如今,爱不过是留在身体上的痛苦记号。一种靠近的感觉,使他们觉得即使是初识也对对方有着深深的了解。沉默就是证明。

巴士到了城市,他们道别,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像这样的相逢,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可能经历,大多数没有下文。

七年以后,他们又重逢了。

1

七年以后,她在大学城的银行取钱,一共四千元。那一年她读大四,已经26岁,一个要强的姑娘,读书的学费都是自己赚的,为此,她在家乡的小镇一直耗到22岁才考上大学。然后,她把她的小店也移植过来,雇两个同学做兼职店员。她的衣店口碑很好,在大学城遐迩闻名。

分配好钱以后,她带两个店员去吃饭。那些比她小三或四岁的孩子们尚且不知生存艰难,他们兴奋地计划着如何把钱爽快地花掉。她叫上啤酒,快毕业了,难免有点惆怅。

“你真的不找工作了吗?”有人问她。

“开小店已经很好。”她说。

“既是这样,你为何还要考大学?”

她想了想说:“蔡康永的博客里写道,不是任何东西都是拿来用的。考大学只是想受到它的熏陶,而不是作为筹码来交换工作的机会。就像香水,贵,但我们总不能因为它贵就把它喝了,享受它的芳香就好。”

“总之学姐你是一个怪怪的好人,祝你生意兴隆,干杯!”

就在她和大家举杯的时候,餐馆里走来一位客人。七年以后,他来到这所大学城,做一个普通的助教,阴差阳错地,游历了很多地方之后,他又回到了母校。

偶然的四目相对里,他们隐约认出了彼此。时间像海岸,静默收留被冲刷到相同地点的人。此时不宜惊动,那黄昏与云朵,蟹和黄酒,桂花跟人潮,回忆同过往。

圣经说:要等它们自己情愿。

2

他有时会路过她的店。

她在店里理着那些衣裳,单薄的脊背,梳成发束的鬈发,洁白的鹅弧颈项。她在圆点的,碎花的,格子的,条纹的美丽物品中出没,在女生的心事间出没。本身就像一部与青春与寂寞关联的电影。

她有时候也会看到他。

一个清俊而自省的男子,落寞地经过对面的街。闷在他双眼里的,是他的寡欢,他的多思,他长年累月的书卷气,以及他的懦弱。她看到他被某位店主大妈摆布,被迫试穿推荐给他的衬衫,样子像个奇怪木偶。她有时会发笑。

有一天晚上,她独自去餐馆吃烤肉,喝酒。他也是。想远离人群的时候,他们的方式都差不多。一盘烤五花肉,一瓶清酒。夜晚来临,明月朗照,这夜正是中秋。

他想了想,然后走过来对她说:“我一直记得你。”

“我也是。”她说。

“数一数,有七年了。”

“没错,七年了。”

没有庸俗虚假的客套,没有蝎蝎蛰蛰的寒暄,想到什么就直说了,他们是这样相似的两个人。一种被确信了的同类感,使他们心有戚戚。一顿饭,吃了四个小时。谈起了《杯酒人生》那部电影,男主角绝望而挫败,靠饮酒泅渡寒冷的时日,自嘲道:我就是摩天大楼窗户上的一枚指纹。

他笑笑:“那很像我。”

“也是我。气馁的,自暴自弃的自己,抱怨夜晚太长的自己。但是,也许,再坚持一下,再诙谐一点,放松,勇敢,就会好了。”

3

七年了,胡枝子已成为岁月的某种标志物。

来到大学后,她曾翻阅借来的图书,书上的俳人松尾芭蕉夜宿旅店,听到旁边的房间里有妓女在和别人交谈,感叹浮沉于浊世的悲哀。于是芭蕉写下著名的俳句:夜宿旅店妓为邻,秋月朗照胡枝子。月光对胡枝子和妓女都一样爱怜照耀,对俳人和游女也有同样的同情。

那么,对他和她呢?

她毕业以后,已习惯在左手腕戴一只手表,而他也磨掉了右侧小臂的刺青。她开始接受一些男人的追求,在衡量利弊,左右揣测之后,男人带着以结婚为目的的笑容前来交往。但她常常对谈不超过三句就觉难以为继。男人惯用的言辞是:“我希望你真心爱我。”真可笑,交往还没满一个月,就要她真心付出爱,为何人会如此自信又如此自私?于是她说,我真心爱你的前提就是,你可以给我很多钱花。那小男人马上色变,逃去如飞。

他也开始认识女人,女人们比男人更实际。“你有没有车?你的房子是否在按揭?你将来可以升教授吗?你有没有买保险?”他慢慢学会对答如流:我没有车,房子在按揭,升教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保险倒是有一份,但是非常微薄。

他们有时候会见面,但并不向对方倾诉所遇见的种种。他们都知道,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屈服于这些可笑的和这些俗气的,并且学会顺从。既然如此,不如以沉默作为之前的铺垫。

有一次她问他:“你猜我打算几岁结婚?”

“三十岁。”

“不,五十岁。我只想找一个老伴。”

“那么,我也是。”

又是秋天,比那座小镇更干燥的城市的灰败秋天。她的毛细血管又变得脆弱,鼻血沾染手帕。逐渐暗下来的天,像烟波万顷的湖面。

4

很快,他们各自有了固定的交往对象。

当她对男友说起自己手腕上的伤疤,说起那被欺骗被嘲讽的少女时光,男人听了,笑了,忽然问:那么你和这个人真的断了联系吗?男人指着她的手腕。

她忽然觉得那本已愈合的伤口剧痛起来。曾多么想有一个人,足够温柔,足够宽容,可以用力地拥抱她,问她:你受过很多伤害吗?她就会将心里的种种委屈倾诉。可是面前的男人,他关心的只是她是否还被占有。他在乎的,始终是自己能得到什么。

而他的女友也问起过他刺青的来历。那任性的女孩要求他说出刺青上的名字到底是emma还是echo。他说,这些很重要吗?女孩白了他一眼,说:好吧,不重要,但是现在你去把我的名字刺在手臂,盖上原来的,这才证明你是爱我的。

爱。他们承认,他们正交往着的人,不是他们的爱。他们爱的人是谁,其实七年前就已出现,但是,他们都是自认为理智清醒的人,都知道,爱是脆弱的东西,与一个真爱的人生活在一起,不是爱煞了这个人,就是人煞了这场爱。他不愿意看到她在柴米油盐中变成一个庸常的妇人,她也不愿意看到他为了生计故,成为折腰的丈夫。所以,不开始,是他们对彼此最大的留情。

再见面的时候,也就是要告别的时候了。他终于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凉很凉,有一种悲伤的感觉。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此后,他们各自成家。

很快就知道,这决定其实太坏。再后来才听人说到那样一句话:爱若有口无心,是可耻的。爱若有心无口,是可悲的。

想想,是啊,对待跟自己结婚的这个人,他们太可耻。对待真心爱着的对方,他们又很可悲。

多年以后,他找到了她。他告诉她,他又回归了单身,她说,其实她也是。这次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不要再自作聪明地分离了。他们请北方小镇上的朋友寄来胡枝子,据说男子把胡子枝插在女子的发际,就表示一生一世永不离弃。而后,隔年,她病发,去世,是白血病。他终身未娶,常常觉得所得的爱已足够多,却又那么少。

人的一生,最怕的是可以拥有时却错过。

但起码他们曾相遇。相遇过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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