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小的时候,其父出国读书,母病故。她成了流浪儿,只有三四岁。
那时,她就有了一个婆婆。
事情是这样:我妈被寄养到一户人家。在旧社会,收养一个孩子,对哪个家庭都不是件容易事。孩子要吃饭、穿衣,却没有什么产出。不如养羊,羊还可以卖毛吃肉。所以说,收养我妈这家人也是积善人家。她去这家有一个名分——“童养媳”。他家并不缺儿媳妇,见小孩啼饥号寒,可怜,收做“童养媳”,成了一家人,显着亲。
“婆家”的饭是干活挣来的。我妈也尽一个幼童的能力劳动,打水、洗碗,帮大人推碾子。冬天,塞外的风雪遮天盖地,我妈没鞋穿,脚上的血口子到第二年夏天才愈合。她现在还常常热水泡脚。第二年,我妈的大爷爷接她过去读书,直至参加革命。
我问她对“婆婆”的印象,母亲说:“那时候太小,记不清了。觉得她善良,在火盆上给我们烤土豆吃。土豆烤熟掰开,满屋都是香的。”
“当童养媳不是有‘丈夫’吗?”我问。
我妈回答:“嗨,都是三四岁的小孩儿,一点印象都没有。”
对这个“婆婆”,我妈记不住名字,也记不住那个村庄。
我妈和我爸结婚以后,没婆婆。祖母和外祖母一样,年轻就去世了。代替“婆婆”的是我曾祖母,蒙古语叫“帖帖”。
帖帖贵族出身,较腐朽,架子大。当年,她从牧区坐火车到赤峰找我父亲。下了车,她用拐杖指着车站工作人员说:“把我送到我孙子那儿,他是当兵的。”那时的人好,真把帖帖送到军分区,见到我父亲。
帖帖进驻我家,像上帝一样严厉地观察我妈的所作所为。我母亲把第一碗饭双手递给她,给她焐被窝,满足她所有的繁文缛节。说话时,我妈眼睛看帖帖,双手握在胸前,毕恭毕敬。我母亲越恭谨,帖帖越看她像婢女,不交流,也不怎么注意她,和我们畅谈《格萨尔王》的诗篇,追忆旧日筵席的排场。我妈照样侍奉。
“文革”时,我父亲被抓走,生死未卜,帖帖忧思成疾。我妈里外支撑,对帖帖的照顾越发细心。帖帖看到我妈刚强坚韧,决不是婢女所能担当的,她开始像小孩一样围着我母亲转,要药吃、要水喝,和她说心里话并流泪。过去,贵族不在晚辈面前流泪。
我结婚了,我妈成了婆婆。她虽是离休干部,却总觉得自己能力不足,努力向别人学习。向谁学呢?我媳妇嫁过来成为她学习的榜样。我媳妇这人天性勤劳,把她过日子的程序全套引进。比如吃饭要有汤,洗碗要用洗洁精,擦地板要用蜡,水果在饭前吃而不是饭后,及时处理废旧物品等等,比一个小型企业的制度还复杂严谨。我妈认真听取,着手落实,觉得我媳妇代表着先进文化。除去偷着藏破烂之外,其余皆按儿媳妇说的办。
每年春节回家,我媳妇一进家门就撸胳膊挽袖子准备大干。我妈很不安,为让儿媳妇休息,她已经把想到的工作做到前面,如搞卫生、物品摆放等等。我媳妇挽起袖子后,指出:“这儿,还有这儿。”嘁哩喀喳收拾。我妈边帮忙边埋怨自己没弄好。其实无所谓好不好,她们俩标准不一样。
二十多年来,她们形成了“师生关系”。师是媳妇,生是婆婆。我媳妇把她知道的一切健康知识告诉我妈,把我妈有可能需要的一切物品买到身边。知识类:木耳降血脂,山楂有益心脏,喝30℃的白开水,吃维生素药品丸丸等等。物品类:运动衣裤鞋袜(我妈跑步)、洗衣机、DVD、洗头水以及去年买的(我们掏一半钱)新房和家具,让我妈和我爸追赶时代的脚步。
她们在一起谈心,如果不看年龄的话,分不出谁婆谁媳。我妈敞开心扉,无话不谈;我媳妇有啥说啥,肝胆相照。这么多年,她们之间没什么隔阂。有一年,我媳妇被误诊,我妈知道后哭了好长时间,视力急剧下降。她用碎布块缝方帕,准备卖钱给我媳妇买药。那年,我从她床下掏出来一尺多高的方帕,手缝的。
有一年大年初一,我上街遇到多年未见的朋友高峰。他老家在宁城,路过赤峰准备坐晚上的火车回北京,无处去在闲逛,我把他们一家三口带回家。我妈听此情况,也不问他姓啥干啥的,煎炒烹炸弄了一桌,高峰感动得喝醉了。上车前,他妻子对我媳妇说:“上哪儿找这么好的婆婆啊!你真有福!”
我妈接话:“你说反了,摊上这样儿的好媳妇,是我有福。”
我媳妇说:“我有福。”
我妈反驳:“你尽受累,有啥福啊!”
高峰妻子看她们争执,脸上的表情羡慕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