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举手示意索要那份遗嘱辨别真假,助理递过去后,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律师变化莫测的脸上,鸦雀无声间,流逝了半分钟,律师浏览后说,“这份遗嘱确实真实,可我并没有听到老董事长事先和我提及。我手中有另外一份同样是他亲手签署的由纪容恪先生暂代董事长一职的委任书,签署时间比这份遗嘱晚了三天,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老董事长在签署遗嘱后,内心发生了波动,他认为纪董更适合胜任这个职位,于是改变了最初的想法。按照法律声明,两份利益相互碰撞的生命,根据内容和性质的轻重,选择日期最近的一份为主要参考依据,贺董就是法官,这不用我再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