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去的时候,沈逸风正坐在沙发上抽着烟。他的样子还是那么俊朗,他的西装还是那么笔挺,他的姿势还是那么优雅。看到这样一个人,你无论如何也不会把他和败类联系在一起。但他偏偏是一个败类,斯文败类。
其实,男人都是这个德兴,穿上衣服人模人样的,扒了那层皮就是畜生。沈逸风更是如此。
我记得我第一次陪他的时候,他什么话都不说,一上来就撕我的衣服,然后迫不及待的进入我的身体,像几个月没碰过女人一样。那一次进行了一个小时,他不停的变换姿势,还让我叫得大声一点。我偏偏不叫,他就狠狠的打我的屁股。他的样子看起来像一头发威的猛兽,可怕极了。
临走的时候,他甩给我两千块钱,然后捧起我的脸,说,“告诉你,我叫沈逸风,不许忘了我,下次我还找你。”
从那以后,他每隔一段时间就来找我一次,每次都是很晚来。半年了,一直如此。我和他几乎没什么话说。所以,直到现在,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的名字、他的外表,还有就是,他很有钱。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
看见我进来,沈逸风笑了,然后对我勾了勾手指。我便乖乖的走过去,径直坐进他的怀里。他将手里的烟放进我的嘴里,我吸了一口,他哈哈的笑着,说,“小辣椒,你还是那么迷人。”说完,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又说,“宝贝,给我唱首歌吧。”
我说我不会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