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感受“距离产生美”的境界。我与丈夫工作在两地。可不过两年,又向往起同在一地的生活。只以为到了那一天,便真正幸福了,并且自以为我们的幸福观已经受过了生活严峻的考验。然而终于调到一地,却还是生出无穷的烦恼。
原先,我们的小窝不开伙,可合到一地正式度日,便不好意思再天天到娘家吃,必须自己独立生活。我们明确了分工。他买菜、洗衣、洗碗,我烧饭。
他的任务听起来很伟大,一共有三项,而我只有一项。事实上,家务里除了有题目的以外,还有更多没有名字、细碎得羞于说出口的工作。
他每天早上洗过脸,吃过早饭,便骑着自行车迎着朝阳去上班,一天很美好地开始了。我还须将家收拾一遍,把衣服晾出去。他只管洗,晾、晒、收、叠均不负责。等到铺床、扫地、擦灰等一切弄好,终于在书桌前坐下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了清晨的感觉。
他在办公室专心工作,休息时便骑车出去转一圈,买好菜。当人们问起他在家里干什么的时候,他亦可很响亮地回答:“除了买菜,还洗碗、洗衣服。”十分模范的样子。于是不久,单位里对他便有了极高的评价:勤快、会干活儿等等。谁也不知道,我在家里一边写作,一边关心着水开了灌暖壶、去相关部门领生活补助费等琐事。多少工作是默默无闻的,都归我做,却没有一声颂扬。
最忙乱的是早晨,他赶着要上班,我也忙着打发他走,可以趁早写东西。可即使在我刷牙而无法说话的那一刻,他也会彷徨起来,不知所措。虽说是他买菜,可买什么还须我来告诉他。
平心而论,他够勤勉了,只要请他做的事情,他总是很努力。比如有一次,我有事不能赶回家做饭,交代给了他。回来之后,便见他在厨房里奔忙,一头的汗,一身的油,围裙、套袖全副武装,桌上地下铺陈得像办了一桌酒席,确也弄出三菜一汤。可是,他干这一切时,总有为别人代劳的心情。洗茶杯,他会说:“茶杯给你洗好了。”买米,他说:“米给你买来了。”到后来,我也传染了这种意识。请他拿碗,就说:“帮我拿只碗。”请他盛饭,说:“帮我盛盛饭。”其实,他应该明白,即使他洗的是我的一件衣服,这也是我们共同的工作。可是,他不是很明白。
以往,我很崇拜高仓健这样的男性,高大、坚毅,似乎承担着世界的苦难与责任。可是渐渐地,我对男性的理想越来越平凡了,我只是希望他能够体谅女人,为女人负担哪怕是洗一只碗的劳动。我对男性影星的迷恋,渐渐从高仓健转移到美国的达斯廷·霍夫曼。后者貌不惊人,却有一种内在的、能够应付瞬息万变世界的能力。他在《克雷默夫妇》里饰演一个丈夫,抚养儿子。看着他为儿子煎面包,为儿子系鞋带,为儿子受伤而流泪,我几乎以为这就是男性的伟大了。
生活很辛苦,要工作,要理家。为了永远做不尽的家务,我们可能吵无数次嘴,流很多眼泪,还罢了工,可最终还得将日子过下去,而这日子也吸引着人过下去。
每逢烦恼的时候,丈夫便用我小说里的话打趣我:“生活就是这样,这就是生活。”这时方觉出自己小说的浅薄,可是再往深处想,仍然是这句话——这就是生活,有着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有着同样令人不舍的东西。想到这些,我便心平气和了。何况,我们彼此在共同生活中,都有了一点儿进步。他日益增进了责任心,紧要时也可弄出一菜一汤,我也去掉了一点儿大小姐的娇气。总之,既然耐不住孤独要有个家,有了家必定就有家务,就只好吵吵闹闹地做家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