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个自称阿黎的男孩站在客厅中央信口开河地说什么要搬进来与我同住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抓起拖把将他扫地出门。但我没有这样做,因为他长了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英俊脸孔:劳尔的眼睛,贝克汉姆的眉,毕莱特.彼得的鼻子,汤姆-克鲁斯的嘴,还有巴乔的神情,欧文的微笑,总之一句话,怎一个“帅”字了得呀!
所以我没有用拖把棍迎接他,我只是不紧不慢地问:“你凭什么这么说?”
“就凭这房子是你和萧萧合租的,而萧萧又把它转租给了我。”阿黎慢条斯理地宣告。房子确实是我与萧萧合租的,还一次性付清了一年的房租。所以当萧萧在半个月前嫁入林府做少奶奶时,我以为自己可以在剩下的半年租期内独享这套两室一厅的公寓,谁曾想她竟一声不吭就把房子转租了出去。这个萧萧,还说什么是最要好的朋友呢,我看她根本就是见利忘友!
想到这,我心头火起,眼睛一瞪,厉声逼问阿黎:“空口无凭!”
“有字为据。”阿黎嘻嘻一笑,递给我一纸契约,纸上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证明他所言非虚。我瞪着契约书一言不发,阿黎却得理不饶人:“喂,这位小姐,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来呀?”
“搬你的大头鬼!”看着阿黎一脸坏笑的样子,我终于忍无可忍,也顾不得什么帅哥不帅哥,拿起拖把棍直指得意忘形的他:“你,马上从我面前消失,否则……”
阿黎英俊的面孔吓得变了形,连声嚷嚷:“君子动口不动手!”
“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那种女子!”这是我把他关在门外前扔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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