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得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
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碎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不停地哭闹着。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