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退学了,然后开了一家网店。我的网店生意一般,老实说,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的心还在留恋大学校园里那些青涩的日子,那些校友和火热的社团活动,踏青、辩论、去图书馆占座,都已成为美好的回忆。但是我感谢忙碌得没日没夜的网店生活,供我驱使的电脑,千百次重复地进货、订货、发货,使我疲倦而麻木,可以忘记那大学时光,让我不再自寻烦恼。
开网店的最大好处是不用见人,而不愿见人是我选择退学的原因。大学二年级,我得了一种十分罕见的皮肤病,秀美的脸庞长了一层厚厚的黑癣,那些黑芝麻大小的痤疮拥挤在一起,使我像戴了一个奇丑无比的面具,连自己看着镜子里的脸都感到一阵恶心。
治病花了家里太多的钱,但是却无法根治,一段时间略有好转,可是复发之后病情更重。我丧失了治疗的信心,也实在受不了同学们或好奇、或惊讶、或怜悯、或同情的眼神,每天戴着口罩的日子让我几乎崩溃。我变得越来越孤僻和敏感,觉得自己就像是被人猎奇和观赏的妖怪,走到哪儿都觉得人们在注视我、评论我。我恨不得找个地方躲起来,再也不想见人。
我在网店接触最多的人是来取包裹的快递员。我可以看见他,但是从未让他看到我的脸。说实话,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穿着背心搬货的时候健美的肌肉很阳光。快递员干活很麻利,干活的时候脸上流露着愉快和兴奋的神情,他的微笑像一缕阳光,让人感到温暖而舒适。我的生活实在是太过单调了,看到他的笑容我的心情会好一些,有时候真的挺盼望他早一点过来取包裹,和他多说几句话……
他是一个热心人,喜欢在聊天的时候给我出主意,总能给我提供一些生意上的信息,这使我的生意渐渐好了起来。也许是倚仗他的主意确实让我赚到了钱,他来取包裹的时候总要耽搁一会儿,有一搭没一搭聊一些网上的段子,逗我开心,顺便帮我做一点该是男人干的力气活。
网店的生意越来越忙碌,我想应该雇个帮工的,总是让快递员取包裹的时候帮我干活实在不好意思。可是我一个未婚女子雇一个男的帮工也不太方便。有时候我想:要是把他招聘为店员就好了,既可以聊得到一起不寂寞,他干活又利索勤快让我满意。可真要招聘他我又犹豫了,我该给他多少工钱呢?还有,我真怕时间久了,让他看到我这张妖怪一样的脸,会把他吓跑了,那样的话还不如维持现状。
有一天,他临走时在我的电脑桌上贴了一张纸条,内容是:“亲,我想在你的店里兼职。我知道你不想让我看到你的脸,但是你太累了,没有帮手不行。我可以戴着墨镜来干活,你也可以把脸挡一下,总之我愿意帮你,薪酬随意。”
从那天起,他在快递公司下班后就到我的店里帮忙,每晚工作两个小时。让我放心的是,他每一天都恪守约定,坚持戴墨镜上班。我除了操作电脑之外,啥也不用管,所有的进货、分装、包装、记录、写单等等都是他一手搞定。
两个月之后的一天晚上,我的电脑出了故障,我急得跳脚,这时正在捆绑包裹的他站了起来,问道:“亲,老板,小的看看行吗?”我被他故作卑微的样子逗笑了,赶紧离开电脑桌给他让出了位子。
十几分钟后,故障排除,他向我深鞠一躬,说:“亲,老板,小的忘了告诉你,我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学的是电子商务!”
我乐得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原来你是潜伏的余则成哪,潜伏得挺深的,现在罚你到超市去买啤酒,然后向本老板详细交代内幕!”
那天我们喝了一箱啤酒。喝到第三罐的时候,他要求摘下墨镜,说是戴着墨镜喝酒没意思,我同意了。喝到第五罐的时候,他要求把灯光调亮,我犹豫了一下,随手要把口罩戴上。他阻止说:“我早就看出你有皮肤病,老是戴口罩捂着不好。我是你员工,你是我老板,没必要捂着盖着。”我把灯光调亮了,意外的是,他的脸上没有一点讶异,好像见怪不怪。
网店的生意越来越忙了,利润当然也水涨船高。他已在我的生意中不可或缺,不仅是电脑修理工、装卸工、记录员、保管员,还是我的市场指导员、咨询师、监督员。更重要的是,一天的忙碌之后,他还能炒一两个小菜,陪我喝几杯啤酒,让我孤寂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色。有时候,夜深人静,当他忙碌完了向我告辞,我真想向他表白,可我不敢说,我怕会破坏了这一份默契。能遇上这么善解人意的帮工我已知足,我还敢奢求什么?他看过我的脸了,我确信他不会爱上我这个侏罗纪恐龙。
快到元旦了,他提出休息一晚,要我陪他去酒吧参加平安夜派对。他特别声明,这是个面具派对,大家都戴上面具,谁也认不出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