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试过完全不计回报,像个傻子一样去玩命爱一个人?
或者说,你有没有试过,事事精明,唯独在爱情里愚蠢?并且甘愿愚蠢?
今年七月,我去参加陈旭的婚礼。
陈旭在大学毕业之后的第四年,终于结了。
宿舍的兄弟们先后赶到,商量在婚礼上,一起唱郝云的《结了》。
新娘是谁,没有人知道。
陈旭坚持,要在婚礼上才肯揭开新娘的面纱,给我们一个惊吓。
陈旭能这么早结婚,我们都替他高兴。因为大家都担心他命犯天煞孤星,注定孤独到老。
大学的时候,陈旭很传奇。
他是我们学校建校史上唯一一个,记得全系每一个女生生日的男人。也是唯一一个给全系每一个女生都送生日礼物的男人。
为了给女生准备生日礼物,陈旭一日三餐老干妈拌饭,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散发着老干妈的味道。
陈旭对女生大方起来,好像自己是个挥金如土的富二代。
但是对自己,陈旭抠门起来像葛朗台。
陈旭的毛巾用得实在太久,看起来像是古董,挂在阳台上,硬得风吹不起来。泡在水里,久久软不下来。
这条传奇的毛巾能把一盆清水变成墨汁,只要拿根钢笔灌进去,下笔如有神。
内裤洗太久了也硬,甚至比小鸡鸡都硬。陈旭穿着自己的内裤,打群架的时候可以充当护裆的盔甲。要是有人想要强暴陈旭,可以充当刀枪不入的贞操裤。
陈旭对女生的好,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系里有个女生跟远在男朋友电话里拌嘴吵架,闹分手,男朋友一气之下挂了电话。
女孩急了,打算千里夜奔,连夜坐船跟男朋友和好,但是自己又害怕。
于是就找到了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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