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完年,我收到了一个报社寄来的样刊,这是回县城后第一次发表豆腐块。寄到了老家。等我周末回家时,那份报纸正被父亲两手捧着,在胡同门口大声地朗诵。我感到很尴尬,慌忙夺过来,气愤地走了。
回到家后,我对父亲说:“以后我的信你不要随便拆开。这点事值得炫耀吗?”父亲像犯了错误的孩子似的,低着头没有说话。我生气地把报纸揉成了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过了几天父亲给我打过电话来,兴冲冲地对我说:“你的稿费收到了,我没在家,是你张大婶告诉我的。明天我就去邮局给你取。”
邮局在北边镇上,离我们村子很远,他还要蹬着三轮车去南边的县城。而且也没有必要急着去取那几块钱。我就说:“不用了,挺麻烦的,我周日回家正好顺路去取吧。再说了,你没有我的身份证可能取不出来啊。”
他很着急的声音:“没事,反正我也顺路,我带着户口本和我的身份证去问问吧。”
从电话里听出来,父亲很兴奋,好像还和旁边的人谈论这件事情。我感觉汗颜,父亲有点大题小做了。但我只好答应,因为我了解父亲的脾气。
早上父亲给我打过电话来说,钱没取出来,把稿费单拿回了家。他在电话那边大声地说:“200块钱!这么俩字就200块钱?”
周日回家时,看到父亲正在几个人中间拿着那张汇款单比划着。我很生气,夺过单子来说:“我去取钱”,就骑上车走了。
取完钱,看到父亲还站在那里和几个人指手画脚地谈论着。父亲看到我来了,大声地问:“取回来了?是200吧?200就不少了。”说着,回过头去对几个邻居说:“我儿子是作家!”
我看到那份让我扔在垃圾桶里的报纸,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在父亲的手里捧着。在父亲的眼里,儿子是个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