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一干男女犯人被送到了淳安县,已被判凌迟罪的女人当堂哭诉喊冤。淳安县知县海瑞,仔细观察起堂下所跪众人:女人身穿一身青色布衣、布衫,头发凌乱,面容憔悴;身旁的一个男人身材高大,面露堂堂之气;男人身边跪着一名小僮,像是男人的仆从;而另一个男人为女人的哥哥,面露愧色,眼中似有泪光。
海瑞翻看卷宗,明白了大致案情:身材高大的男人叫苏如冰,仆从名叫苏福,主仆二人到杭州办事,路过留下镇时夜宿好友王青山家。不料苏如冰贪图女主人刘氏美色,竟和妇人的哥哥刘链合谋,将王青山杀死,之后绑上巨石,沉入池塘。
王青山的尸体之所以被发现,是因为案发数日后,一位村童捕鱼,竟捞上来王青山的尸体,村人遂将王青山的妻子刘氏扭至杭州府衙。
刘氏受刑不过,招出那日苏如冰夜宿自己家,但无论如何不肯承认杀夫。知府审问苏如冰,苏如冰说王青山乃刘链所杀。知府向刘氏求证,刘氏只是啼哭。知府大怒,道:“你和苏如冰肯定有奸情,要不然,何以在苏如冰远道而来那天,置酒相庆?丈夫又何以在那天突然毙命?一定是王青山发现你和苏如冰的奸情,你怕自身难保,乃招来家中兄长,密谋杀死丈夫。这等可恨之人,实在不为我大明律令所容。问罪当斩。”杭州知府当即判令刘氏、苏如冰、刘链一千人等死刑,仆从苏福知情不报,也应被处死。
按照明朝律令,命案要由北京的都察院、大理寺作出复核。审核者细核审讯记录,发现此案有疑点,乃再度发交邻近县的县令审。于是案件送到海瑞这里。
海瑞下堂后陷入沉思:密谋杀人,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苏如冰何必带上仆从,还招来刘链?他和刘氏完全可以置王青山于死地。而且苏如冰并不富裕,业已娶妻,即使和刘氏成亲也只能给她小妾名分,而刘氏和王青山已结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刘氏怎会如此狠心。
海瑞第二天升堂,传讯刘氏。刘氏大声喊冤,海瑞让她慢慢道来。
原来苏如冰是刘氏和王青山多年的好友。那日苏如冰拜访夫妇二人,夫妇格外高兴,遂杀鸡宰鱼,款待好友。不料晚上刘链登门,来索取前些时日刘氏自娘家借取的三两白银。刘氏知道刘链自娶妻以来一直惧内,连老父也不供养,就安慰兄长说手头紧,过几日回娘家自然会还。刘链冷笑:“此话太虚,桌上鸡鱼颇为丰盛,你们宁可招待外人也不还兄长钱啊!”
王青山辩解道:“友人远道来访,烹调饭菜招待是常理。再说何来欠兄长银两不还之事?兄长是家中女人逼来的吧。”刘链恼羞成怒,一拳挥向王青山,两人扭打起来。
刘氏唤苏如冰帮忙.待到苏如冰拉开二人,刘链已用酒壶击中王青山太阳穴,王青山顿时毙命。刘氏面无人色,捶打刘链:“你竟将我丈夫打死,我和两个孩子后半生怎么活?”刘琏此时颇为后悔,他苦苦哀求刘氏放他一马,说刘家只有他这一门血脉。刘氏无奈,只得哀求苏如冰不要将此事传出。三人全力将王青山尸身抬至门外池塘边,悄悄沿边缘沉下。
事情败露后,刘氏供出苏如冰和仆人苏福,苏如冰又供出刘链。县令昏聩,误判为奸杀。刘氏想自己一世清白,儿女尚在,如自己污了清名,岂不耽误儿女?遂不服判决,大堂喊冤。
海瑞此时已明了案情,遂判刘链死刑,秋后问斩。苏如冰和仆人苏福明知罪犯杀人,知情不报,反而加以援手,戴罪发配边远地区,妇人刘氏有罪但知错能改,念其小孩年幼,需人照顾,遂判服役三月释放。此案一结,周边县城百姓无不称赞海瑞不隗有海青天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