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月楼与韦阿宝案

时间:2015-12-21 10:03:58 

在“晚清四大奇案”中,最有名的案子当属“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即使是在当今,仍可以称得上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但是“晚清四大奇案”中的另一个案子“杨月楼与韦阿宝”案,知道的人却不多,实际上,这一案件与位列四大奇案之首的“杨白案”堪称姊妹篇,两个案件像故事一样充满了许多巧合相似之处。

这两个案子发生在同一年,它们的案件主人公都姓杨,杨月楼是唱戏的名角,而杨乃武是当地的一个举子,这两个案子还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地方,就是这两个案子的案情其实都不复杂,都是因为当时的司法制度,和运用这套制度的地方官员,从中滥用职权而导致了种种冤枉情形,而且这两个案子还有一个特别相似的地方,都是因为后来朝中掌权的慈禧出面干预而得以发生一些戏剧性变化,所以这两个案子,往往被人们联并提起。

杨月楼最初跟着他的父亲杨二喜来到北京,一开始就在天桥这个地方摆地摊儿,但是他受到了名家张二奎的注意,以后就跟着这个入主攻京剧里面的武生。杨月楼到了二十多岁的时候,渐渐地就出了名,在京城就叫得很响了。

杨月楼名声越来越大,就开始四处去巡演,后来到了上海。他首先进入的是租界内的金桂园唱戏。当时开办不久的《申报》曾经用竹枝词描述他当时演出时的盛况:“金桂何如丹桂优,佳人个个懒勾留,一般京调非偏爱,只为贪看杨月楼。”杨月楼演的剧目叫《梵王宫》,说的是男女情事,演得非常动人,连演三天,在这三天当中,就有一对广东籍的富商妻女连看了三天。这个观戏的小女子叫韦阿宝,年方17岁,对杨月楼心生爱慕,也就不顾传统的礼数,私自修了一封情书,托她的奶妈王氏传给了杨月楼。杨月楼接到了这封信,既惊且疑,就回了一封信:“我杨月楼有幸能得你家小姐垂青,自是感动。不过,我杨月楼毕竟只是一个戏子,身处贱籍。自古良贱攸分,尊卑各别。我与韦小姐之间,地位悬殊,鸿沟拦缘,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即使小姐不在乎,但社会、国法、家规都难容此事。”

杨月楼虽然唱戏唱成了名角,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身份上,他属于贱籍。那么按照传统的法律规定,良贱是不可以通婚的。韦小姐见被拒绝,回到家就开始犯相思病。母亲心里万分焦急,经过几次攀谈终于得知原委,赶紧差家人和杨月楼联络,终于把杨月楼请来了。两个人两相对视,从中又有韦阿宝母亲的说和,杨月楼也就为情所动,答应了这门亲事。杨月楼的母亲也从京城赶到了上海,来替儿子操办这桩婚事,下了聘礼。

但韦阿宝的这个婚事被她的一个亲叔叔知道了,马上就表示反对,说我们不能接受,因为这是良贱通婚,不仅有辱门风,甚至影响到整个广东香山籍的这些粤籍商人,所以一定要退婚。而杨月楼认为已经下了聘礼、递了婚书,双方的母亲也都同意,韦阿宝的父亲因为常年在外经商,这个时候恰恰又不在家中,因此按照传统的婚礼,我这都符合要求,凭什么你一个外人叔叔就可以干涉呢?韦阿宝的母亲就想了一个办法,通过抢婚这个形式,让他的家人,也就是韦阿宝的乳母王氏,悄悄地把韦阿宝送到杨月楼的住处,想躲过韦阿宝叔叔的干涉。

郎才女貌,明媒正娶,眼看着上海滩的一桩好姻缘就要成就。可是韦阿宝这个叔叔一怒之下,把杨月楼告到了上海县衙。告的什么罪名呢?说杨月楼拐盗了他的侄女。上海的县官姓叶,也是广东人,向来对戏子持有偏见,认为这些唱戏之人叫作至淫至贱之人,听到了这样的一个告讼,马上就派人到杨月楼的住处,去抓捕这两个所谓违反礼法的人。

他们很快就找到了杨月楼和韦阿宝,不由分说就把这两个押到了县衙,在押回县衙的过程当中,作为新娘子的韦阿宝,拜天地的红衣服都来不及换,就坐在一个小轿上。一路上走来围观的人群那就多了去了,这样就引起了整个上海的关注,因为一方是富商之女,由于叔叔的反对而结婚不成,另一方又是有名的戏子,在当时非常轰动。

叶县令对杨月楼毫不客气,刚押到县衙,杨月楼的两个拇指被绳索勒住,反吊在了房梁上,跟着就开始让他招供。杨月楼武生的身板,又是年轻气盛,初时当然是不认账,说我怎么是拐盗?我这是明媒正娶嘛。叶县令一听,马上就下令用刑,就是打他的胫骨,而按照当时的司法习惯,这种刑讯只能动用在强盗罪犯上,可是叶县令不管这一套,在重刑之下,杨月楼终于画了供,也就是他是屈打成招,他承认自己是先和韦阿宝有奸情,然后才又违背良贱不婚的原则,公然娶亲。杨月楼被屈打成招,叶县令给他判了一个非常重的刑罚叫作军流,就是通常所说的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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