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寻欢面上神情似笑非笑,冼红阳哼了一声:“莫寻欢,你耳朵倒长得很。”
莫寻欢笑道:“这就算长了?我再讲一件你听听。”
“你可知道,三年前我遇到过一件事。那年奇寒无比,未到十月已然大雪纷飞,北疆与戎族交界处有一条红牙河,平日里水流遄急,是一道天险,未想竟在十月里被冻上。戎族便借此良机,派出一队骑兵,在马蹄上包了稻草,欲在红牙河一处隐秘之处,越冰犯我疆土。
“镇守北疆的将领乃是玉帅江澄,此人虽然心机一流,却未想到戎族竟有此举,待他发现时为时已晚……”
他刚讲到这里,冼红阳忽然摇手道:“这是国家的事,枯燥无趣,有什么好讲。”
莫寻欢笑道:“做什么不讲?我觉得可有趣得很。”他虽如此说,却是敛容郑重,续道,“江澄镇守北疆多年,又曾大败戎族,绝非庸者。他虽知时间不及,却仍是派了精锐部队赶赴红牙河边,未想抵达河畔,却见戎族骑兵尚未渡河。”他加重语气,“有一支五百人的小队,在那风雪之夜,阻了戎族骑兵半个时辰。”
他说到这里时,冼红阳终于不再开口,面色沉重。
那一晚大雪纷飞,戎族骑兵渡河方至一半,对岸斜刺里却冲出一支队伍,挡住去路。这支队伍人数不多,并不晓得兵法战术,然而武功却均是不弱,更兼泯不畏死。这样一支队伍,竟是硬生生把戎族的精锐阻挡了半个时辰。待到江澄军队赶赴之时,生者只余下十余人,红牙河的冰面被鲜血染遍,雪色月光之下,一片猩红。
那死去的四百多名战士中,基本全是胸前受伤,当着纵横天下的戎族骑兵,竟无一人退后一步。
莫寻欢说:“后来玉帅忙于抗敌,那支小队的首领借机离开,这人一直戴着面具,无人知他真实面目,不过倒有听说,那人的前胸上文了一朵红色莲花。哎,只有乞丐才唱莲花落,偏偏这首领身上就文莲花,你说多有意思……”
冼红阳几乎蹦起来:“够了够了!”他两只眼直瞪着莫寻欢,“你这混蛋,怎么知道这些事情?”
“我当时恰好路过北疆,也被卷入了这一场战事,只是时至今日,才想清楚那人究竟是谁。丐帮祖训,弟子不得参与朝廷之事,而那场战役之后半月,你便辞了帮主之位。”
江湖人都说,冼红阳为人轻佻冲动,不堪大任,使性子辞了帮主之位,丐帮元老亦未阻拦。
“冼红阳,你当日如何得知此事?”
“有弟子在北疆,传来消息。”
“那支队伍……”
“是我当日召集的丐帮中人,多是年纪较轻的一二袋弟子。”
“当日你赶赴红牙河,可知后来之结果?”
“自然知道!”
“你悔不悔?”
“不悔!帮主不做便不做,凭什么让那些戎族鞑子入我河山!”
莫寻欢忽然大笑出声,举起茶杯,与冼红阳的杯子用力一碰:“好!”
“你若只是个本领不济的浪荡子弟,我就和你做个酒肉之交;你能见义勇为,不计权势,我也便高看你一眼;可偏偏你还能为国做一番事业,不计名利,不计生死。最有意思的是,你是第一种人,是第二种人,更是第三种人!
“你这样的人,江湖上越来越少,我怎么能看着你死在云阳卫的手底下!”
一场知己,便在这杯水相交之间。
章三 重甲武士
明明是同一家客栈,可因为多了一对朋友,气氛却已大大的不同。连室内的烛光,如今似乎也多了几分明亮的颜色。
冼红阳回忆着当年之事,时至今日,在江湖上行走几年,冼红阳也知自己其他所为亦是颇为鲁莽,但回头一想,却也不觉后悔。
正想到这里,却听莫寻欢笑道:“当年你做那些事,还真够笨蛋的,哈哈哈!”目光却十分温暖。
冼红阳抓抓头,叹口气道:“现在也没聪明多少。”
莫寻欢道:“聪明人够多了,不差你一个。”
冼红阳点头,又叹口气:“聪明人这么多,怎么你还不是?”
两人又看了对方一眼,忽然一起大笑起来。
二人一起笑了很久才停下,冼红阳说:“莫寻欢,我怎么没早认识你这个朋友!”
莫寻欢笑道:“现在认识,也不迟。”
冼红阳犹豫片刻,忽道:“莫寻欢,我有件事情与你讲。”
莫寻欢道:“你说。”
冼红阳慢慢道:“我没有杀太子。”
莫寻欢说:“哦。”
冼红阳奇道:“你不怀疑一下?”他刺杀太子一事,既有太子启蒙恩师言文礼夫子为人证,又有他的独门暗器一朵莲花为物证,罪证确凿,是以无人质疑此事。
莫寻欢道:“你说的,我当然相信。”
冼红阳又追问道:“那你不惊讶一下?”
莫寻欢头也不抬:“我惊讶了,你没看出来。”
冼红阳气结,他只当自己也算得上是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没想到这莫寻欢更会气人。却听莫寻欢笑道:“冼红阳,我来替你盘算。你这人一无权二无势,武功又非绝顶,有的只是一腔热血和一个前丐帮帮主的身份。选你当替罪羊最妙不过。一则以名气,自有人相信你做得出此事;二则你并无背景后台,真抓了你,又会有何人干涉?”
冼红阳听他分析入里,心下佩服,叹道:“你说得是,可我只是心下不服!”
莫寻欢笑道:“谁能服?换了我也不服,只不过现在逃命乃是第一件大事,咱们先活下来,再论其他。”
冼红阳抓了抓头,他其实何尝不知若想翻案,除非江水倒流,便也不再挂念此事,只问道:“方才那两个云阳卫,你认识?”
莫寻欢笑道:“我认识他们的顶头上司,捎带也就认识一下他们。”
冼红阳正要细间,忽听外面一阵嘈杂,在这静寂小镇中,分外刺耳。
莫寻欢一皱眉:“来得好快。”随即叹道,“多半是那个顶头上司来了。”他转眼先看向冼红阳,前丐帮帮主脑筋一转,低声说了几句,莫寻欢点头称是,便走出房间。
这个客店不大,他们的房间在后院,奠寻欢走了几步便来到前厅,却见只一个脚夫打扮的客人伏在桌上打瞌睡,除此之外并无他人,方才的嘈杂之声竟似梦境。
奠寻欢扫了店内一眼,缓缓笑道:“好一个脚夫,手上好大的一枚翡翠戒指!”
一语方落,那脚夫忽然拔身而起,却未如莫寻欢预料一般骤起袭击,而是撮唇为哨,一声之下,柜台下、大门外忽然出现九名黑甲武士,全身甲胄森然,只露出一双双寒光四射的眼睛,手持重剑,将他团团围住。
客栈并不甚大,四围门窗紧闭,九名重甲武士将莫寻欢团团围在正中,本就不大的空间霎时又狭窄了几分。那名脚夫打扮的人却退至门口,冷眼旁观,显是为首之人。
九名重甲武士先是停在原地不动,稍停一瞬,当头一名武士“喝”了一声,九人重剑平举当胸,竟是一步一步向莫寻欢遥了过来。
这九人身上甲胄厚重严密,手中重剑少说也有二三十斤,莫寻欢却仅着一身轻便青衣,未持兵刃,对比十分鲜明。倘是这九人再靠近些,莫说重剑,单挤也把他挤死了。
莫寻欢吸一口气,他的成名兵器乃是惯用的银血霸王枪,此刻拆解放在身上,但这柄枪出必见血。他义救冼红阳虽似随性而为,其为人却颇为谨慎,除非到迫不得已之时,他并不愿令云阳卫伤亡,这样彼此之间,尚有缓冲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