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洛克正驱车前往兰特街,昨晚那里发生了一件恶性枪击案,老朋友格雷发现现场有些不对劲,便邀请他到现场勘查。格雷是一名联邦探长,负责刑事侦查,洛克负责起诉嫌犯,两人工作上一直紧密配合,将许多罪犯送进了监狱。
洛克很快到达兰特街,这里环境优美,住着一些有钱人,每家都是独立别墅,还安装有良好的防盗系统,平常这里很少有案件发生。洛克走进事发现场,16号住宅内,格雷在室内向他招手,洛克走过去,按照老规矩,格雷将向他介绍案件情况。
警方从在案发现场的两个目击者获得了一些信息,目击者分别是死者的妹妹珊妮以及珊妮的丈夫凯恩,其中正是凯恩开枪打死了歹徒。
16号别墅一直住着布兰德一家,老布兰德经营着两家大型物流公司,资产超过了四千万美元,可惜三个月前,老布兰德因病去世。现在家里剩下布兰德的两个孩子:28岁的大儿子约翰, 25岁的女儿珊妮,还有珊妮的丈夫凯恩,凯恩经营着一家投资公司,他和珊妮结婚两年,夫妻俩平时并不住在这里,只是偶尔回来居住。
昨晚9点30分左右,一名蒙面歹徒持枪闯入16号住宅,房子主人约翰恰好在一楼,这时妹妹珊妮正站在二楼楼梯口,珊妮的丈夫凯恩正在二楼浴室里。珊妮惊叫一声后,就跑回了自己房间躲了起来,歹徒拿走了约翰的钱包和客厅里的几件贵重艺术品,钱包里有三千美金。
听到惊叫声的凯恩从浴室悄悄出来,从自己的包里拿起一把随身携带的手枪。当他走到楼梯口时,看见歹徒向约翰开枪,约翰倒下,愤怒的凯恩立即回击,向歹徒连开两枪,歹徒身亡,凯恩报警,最近的警员在十五分钟后赶到。
警察正寻找其他目击者,约翰家前后两家邻居,一家在外度假,另一家住着一个酒鬼,每晚酗酒,无法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先是入室抢劫,然后歹徒向约翰开枪,凯恩再在二楼楼梯口开枪自卫,这个案子看上去是一个很正常的刑事案。”洛克说。
“不,不,有一点我不理解,那就是歹徒开枪的动机。他已经抢劫得手,而且蒙面,他没有理由开枪杀害约翰,即使因为凯恩持枪出现,歹徒也应该先向凯恩开枪,而不是向空手的约翰!”格雷分析道。
洛克点点头表示同意,他俯下身观察地面上画好的死者状态。死者约翰倒在客厅南侧,厨房附近;歹徒则倒在相距不远的另一侧,相距3米左右的距离。接着他翻看拍摄的尸体照片,两人均是正面近距离中枪。
“歹徒的身份确定了吗?他是怎么进入室内的?”洛克问格雷。
“我已经派人调查歹徒的身份了,他是翻墙而入。说来也巧,案发前一天这家的防盗系统出了故障,所以防盗系统没及时报警。”格雷回答。
洛克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他走上二楼,查看每个房间,然后是每个房间到楼梯的距离。洛克皱起了眉头,向格雷解释说:“的确有些不对劲,主要有三个疑点:第一,就是你说的歹徒开枪动机,似乎没有合理的解释。如果歹徒既想图财,又想害命,他明知二楼还有其他人,为什么会疏于防范,反而被凯恩射击身亡。”
洛克又指着楼梯口继续说道:“第二,珊妮的行为有点不正常。她当时站在楼梯口,按本能应立即躲进较近的书房或主卧,距离只有2到3米远,但是她却跑向了6米以外的那个房间,而且房间里竟没有电话可以报警!而主卧和书房都有电话!”
“第三,就是歹徒入室抢劫的时机有些巧合。偏偏在防盗系统出现故障后不久,这真的只是偶然吗?”洛克发出一个大疑问。
格雷点点头,但他却无法回答,两人决定先回警局。离开时,洛克查看了房子旁边的垃圾箱,发现了一副手套,他细心收集起来。另外凯恩和珊妮也已被带往警局,他们的证词将会和物证分析结果进行比较。
下午的时候,弹道、指纹、脚印的检测均有了结果。从约翰体内取出一发子弹,弹道与歹徒的手枪相吻合,从歹徒体内取出两发子弹,弹道与凯恩的手枪吻合,这说明歹徒杀死了约翰,之后凯恩杀死了歹徒;指纹检测也与证词相吻合,歹徒的手枪只有歹徒的指纹,凯恩的手枪上有着他最新的指纹;脚印的比对,晚上9点钟时,珊妮打扫了一楼地板,九点三十分案发时,在现场留下脚印的只有三个人,分别是约翰,歹徒,还有凯恩,这与证词也是很吻合的。
物证和人证证词吻合得完美无瑕,证据链也很完美,这件抢劫枪击案似乎没有什么异常,警方认定凯恩系正当防卫,决定释放凯恩和珊妮。格雷无奈地点头同意,洛克沉默不语。
下班后格雷搭洛克顺风车回家,两人的家相隔不远。路上格雷安慰说:“案子确实有一点不对劲,可是所有的物证分析结果均和证词相吻合,我们没有办法提出异议,只能放人。”洛克无奈地点头。
回到家中,洛克疲惫地躺在床上,心里仍想着案子。这时电话响了,里面传来父亲的声音:嗨,洛克!后天是父亲50岁生日,我很希望你能来,我们俩已经很久没见面啦,我很想念你,儿子,你……
洛克厌恶地挂断了电话。自从十年前父亲抛弃妈妈,另立家庭以后,洛克就对他始终耿耿于怀,无法原谅他,“我是不愿和你这样的混蛋见面的!”洛克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