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王冲在南京路上做好人好事,他看到一个陌生女人,挽着自己老爸的手臂,亲亲热热地走进了一家金店,他就尾随其后溜了进去。只听那个陌生女人说:“太贵了,别买了。”老爸却说:“那要看给谁戴,你戴了,就值这个价。”王冲躲在他俩身后一看票签:23万。他心里愤愤不平,为他老妈叫屈!难道23万的钻戒,只配陌生女人戴?老妈不配戴吗?这个钻戒应该属于老妈!所以,他一路跟踪,探得孙珏怡家的地址,还真的把老爸所买的那枚钻戒,被他“拿”了回来。
李警官问:“那个钻戒,你拿回去给了你老妈?”
“哪能给我妈?给了她,我把老爸出卖了!老爸的事一旦露馅,老妈肯定不依,要与他掐。他俩一掐,我们这个家就保不住了。我拿了钻戒回家,见他俩睡得死死的,就给老爸写了一封信,要他把钻戒给老妈戴上,我保证永远替他保密。然后,连信连钻戒盒子,全塞在老爸的枕头底下。没过多久你们来了,可能因为你们的出现,他起床时比较紧张,没有发现枕头底下的秘密。”
李警官马上打电话到他们家,接电话的是王嫂,李警官不敢向王嫂提那个钻戒,怕引起她们夫妻俩矛盾,辜负了王冲的一片苦心。不料,王嫂主动提出:“警官先生,我找到了儿子抢来的钻戒,我想主动送来,能不能减轻我儿子的罪行?”
“当然可以。你儿子已经主动交待了,他为自己获得从宽处理,创造了条件。而且,我们已经注意到了,你儿子作案时,离他18周岁还有5天,未成年呢。”
王嫂听了,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地说:“我,我马上送来。”
李警官放下电话,王嫂没到,王哥却陪着孙珏怡匆匆赶来了。孙珏怡一进门就嚷嚷:“我要撤案,钻戒没丢,我已经找到了。刺伤我的人,他没有抢我的钻戒,是我误报了案情……”
李警官听了一愣,王嫂已答应送钻戒过来,难道她为了减轻儿子罪行,送来另外一个钻戒?这可是作伪证,是要判刑的。再一想,王冲交待,钻戒已被他“拿”到了家里,孙珏怡怎么又找到了?对了!王冲入室时蒙了面的,孙珏怡肯定不知道他就是王哥的儿子,才报了案。现在知道了王冲的身份,想救王冲,便来撤案。你把我们公安机关当成什么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好在王嫂已经答应,马上把钻戒送来,等王嫂一到,她俩谁在说谎,让钻戒来指认。所以,李警官告诉孙珏怡:“你要撤案,先把你报了失窃,又被你找到的那枚钻戒,拿来给我们看。经我们验证,若有虚假,你就是作伪证,要按伪证罪论处。”
孙珏怡非常坚定地说:“现还是凌晨五点,我在中午之前,把已经报过失窃,又被我找到的,那枚价值23万的钻戒,送到你的面前。若有虚假,我甘愿接受伪证罪的处罚。”
口说无凭,李警官要她把如何找到钻戒的经过写下来。转身,去拿纸和笔。
站在一旁的王哥,急得直冒冷汗。钻戒明明在王冲手上,他连警察都不给,“你从哪儿去弄钻戒?万一交不出钻戒,你就要被判伪证罪而锒铛入狱。”
“我要遵守你的游戏规则,必须对自己‘报案’行为负责。”说着,她掏出一张信用卡给王哥,说:“金店十点钟开门,你拿这张卡,再去买枚价值23万左右的钻戒,关键是发票的日期,必须是昨天的,赶在11点钟前送到。这案,我们撤定了。”
常言说: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孙珏怡乃女中之大丈夫,她敢做敢当,王哥被她深深地感动了。天底下除了她,哪里再找这样的红颜知己?他抱住她的头说:“难为你了。”
就在这时,王嫂低着头,急匆匆赶来。王哥眼尖,一眼看到了她,还发现她手中拿了个紫色丝绒小盒子,他三步并作两步,奔到门外,将王嫂拦在走廊里。问:“钻戒怎么到了你的手上?”
“都是你作的孽!儿子为了拿回你送给别人的钻戒,才犯下入室抢劫罪。为了儿子少判几年,我必须把赃物交给李警官。”
王哥忙说:“你不用着急,孙珏怡正在申办撤案手续。只要你把钻戒给她,由她交给李警官,就可以证明她的钻戒没有失窃,儿子没有入室抢劫,被冤枉的,儿子马上就可以放出来了。”
“真的?”
王嫂救儿心切,就把装有钻戒的盒子给了王哥,王哥给了孙珏怡。此时,李警官拿了纸和笔过来,见王嫂来了,正要迎上去,孙珏怡抢先一步对李警官说:“她是我姐,她把我的钻戒送来了,说明王冲没有抢走我的钻戒,是我误报了案情,我要求撤案。”
李警官觉得好笑,问:“她成了你姐?你的钻戒怎会由她送来?这钻戒究竟在你家里找到的?还是在她家里找到的?”孙珏怡还想申辩,李警官打开了丝绒小盒子,盒子里除了钻戒外,还多了封由王冲写给老爸的信。李警官把信给了王哥,王哥看了,懊悔不及。刚才急于交给孙珏怡,没把丝绒盒子打开检查一下,现在,什么都瞒不住了。孙珏怡看了信,就像海蜇皮子般瘫在椅子上,再也硬不起来。李警官问她:“你还要撤案吗?这封信足以证明,你在作伪证。”
王冲的犯罪事实,明显带有入室抢劫的诸多特征。至于怎么判,这是法院的事。
开庭宣判那一天,法官判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结束,问他有什么话要说?王冲看到了父母,他俩却没坐在一起。他还发现了孙珏怡,她孤零零的坐在墙角边。突然,王冲指着孙珏怡说:“我就是上她家,拿了我父亲买的钻戒,犯下了入室抢劫罪。我认罪,服罪。我爸,他属于我妈和我共同组成的家庭成员,可她从我们家里抢走了我爸,是不是也该判她入室抢劫?因为她的出现,我父母至今还没有坐在一起。我被判了缓刑,可以回家了,父母不能坐在一起,我该回哪个家啊?!”
此时,整个庭审大厅鸦雀无声。王冲那番话,把大家镇住了。“究竟谁入室抢劫?”法官听了非常无奈,他有很多话想说,却无从说起。旁听席的群众也在想:现在,任何东西都是有法可依的,惟有偷情,作为隐私,还受保护。这算怎么一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