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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常天照例没有地方可去,便买了两瓶太白酒,到忘年好友李书同的家里去蹭饭。
李书同是个老书呆子,他对常天的来访很高兴。自从五年前妻子病故之后,他便一直独自住在闸北区一座传统小院里。像今天这种节日,谁也不愿意一个人过。
院子只有两进,房屋不过七八间,绝对算不得豪宅,但对于一个人来说,又太大了。刚扫过的地,不一会儿就落满了黄叶,萧瑟寂寥之意,掩都掩不住。
常天忍不住想起前几天发生命案的那个院子,和这院子一般无二,死者的尸体被发现时,已经有了腐败之相,若不是邻家孩童的风筝断线落了进去,只怕那人化成骷髅也不为人知。
死者名叫王林山,是闸北金城商行新任的经理,他的死因十分罕见,是被人用箭射死的,箭从背心射入,正中心脏。
现在还有谁会用弓箭杀人呢?那东西既不方便携带,又不方便掩藏,而且要射得准确,非得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不可。现在的刺客,也多是用枪,再不济也是用刀,哪里会用弓箭。
那箭很小,只十五公分长,也可能是小型的弩机。
不管怎样,凶手是个怪人。
还有从死者身上搜出的那张纸条,上面也写着奇怪的句子: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住在那里。”
只有一句话,没有落款,字迹是红色的,像血。散发着某种狰狞的味道,像是在挑衅,又像是在威胁。
王林山被拖到院子里的桂花树下,尸体腐臭味混合着桂花的甜香味,整个院子都弥漫着一种古怪之极的气氛。
凶手移动尸体的目的如今还不知道,唯一可以确认的是,地上的拖痕和脚印都用长扫帚扫去了,血迹也被清洗过,所以无法确认王林山第一死亡地点是在院中的哪一处。
凶手既然刻意做这样的清理,自然说明那个死亡地点十分重要。
李书同在院子里摆了张桌子,主菜是大闸蟹,常天本来最爱吃蟹,但因为想起那股味道,大大地倒了胃口。
“吃饭的时候就吃饭,做事的时候就做事。你做这样想着那样,做那样又想着这样,不是让两件事都做不好吗?”李书同劝解常天。
常天喝了一口酒,把话题岔开:“这地方这么大,一个人又冷清又浪费,有没有想过把房子租出去,在弄堂里租个小间,邻里之间有个照应,且房租又是一份收入。”
“我一个人住正好清静读书!”李书同有些不快,“干吗要和那些三教九流乱七八糟的人住在一起?我也不缺那点钱!再说了,这是祖产,租出去,万一来住的是些不三不四的,岂不是有辱祖宗?”
常天连忙说了几个笑话,才哄得李书同重新高兴起来,等到酒足饭饱,常天便告辞出来,心里依旧想着王林山的案子——事发已经近半个月了,依旧是一点线索也没有,幸好这王林山不是什么大人物,所以司法科长骆杨也没有催促。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住在那里。”
常天默默地念着这句话,越发觉得蹊跷。
王林山平日并不住在他身死的那个小院子,就连他的妻子林梅清也是从警察这里才知道王林山的这处房产的。王林山原本有自己的商行,两年以前做生意亏了钱,便将淮海路的一套房子抵出去还债了,后来又在北四川路租了一套西式公寓——每月租金是三十块银元,在到金城商行就职之前,王林山的境况一直不太好,在泰德商行做个普通职员,每月工资是一百元,生活并不宽裕——蹊跷的是,他明明还有一套房产,为什么不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或是把那院子租卖出去贴补生活呢?
王林山与李书同是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要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润,这是商人的原则,而且那院子也不是他的祖产,是他三年前才买下的。
是什么理由,让王林山宁可空着这院子也不去使用呢?
王林山把那写着奇怪字句的纸条子折好放在内衣兜里——说明他并没有把它当作一个玩笑,他独自一人回到这座明显空置了许久的院子,而且暴毙在此,和这纸条一定有着莫大的关系!
2
“那院子现在值五万,两年前大概能卖个三万五左右,”常天的下属王涛将他查得的信息做了汇报,“已经查明王林山当时欠的债是三万,他把淮海路的房子卖了三万抵债,这点十分奇怪,因为那房子本来可以卖到四万的,由于他卖得太急,所以人家死死地压了他的价,但他完全可以不卖那一套,而改卖这院子的,反正这院子他也一直没住!”
常天在纸上写下周汉庭三个字,这是王林山前任雇主的名字,在到金城商行之前,他一直在周汉庭的商行做事,但只是一个普通职员,种种迹象显示,周汉庭是防备着王林山的,不肯重用他——事实证明周汉庭的疑心并非没有道理,王林山跳槽到金城商行,带走了一大批老客户,使得周汉庭损失不小。
按理,这利益纠葛通常都是最明显的杀人动机,可不知道为什么,常天总觉得应该将王林山不卖院子的事查个清楚——虽然这两件事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
直觉归直觉,程序归程序,周汉庭仍然是要调查的。
“都说人死百事消,按理,我不应该说死人的坏话,但我这人直爽,不喜欢作假,既然你问起,我也就实话实说,我确实不相信王林山。”
周汉庭年过四十,身材壮硕,穿一件玄色莨绸长衫,他知道常天的来意,一肚子愤怒,“因为我太了解这个人,他是能干,但精明得过了头。不能给他太多权力,你给他的永远都填不满他的肚子,他总觉得不够,你给了他一,他就要二,你不给他二,他就自己把它变成二。做商人来讲,用得好这是刀刃,所向披靡,用不好这就是火,引火烧身,成也萧何败萧何。当年就因为他这贪,所以他把自己做大了,谁都比不上他,却也是因为他这贪,他把自己败了个一塌涂地,你说,这种人,我敢让他来掌舵吗?
“这些年,他吃里爬外的事没少做,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所以容着他,是因为尽管他这样,我也还有得赚。大家心照不宣,不挑破而已。他这次走,我是挺恨的,可我心里也早有准备,他是个什么人我再清楚不过,所以也不意外。生意场上这种事多了去了,虽然损失不小,但没有伤着元气,做生意的要没这点承受力,那还不如回乡下去种田呢!
“你要怀疑我杀他,真真可笑,为他我犯不着!打个比方,他就好比利息,我就好比本钱,他走了,不过是利息没了,如果我杀了他,那就是把我自己给搭了进去,那就连本带利都没了,像这样的蠢事,我周汉庭是不会做的。”
常天喜欢周汉庭的豪爽劲儿,但是不敢立刻相信他。和很多上海滩的商人一样,周汉庭的底子并不干净,黑白两道都有关系,他真要杀人泄愤,也不是什么难事,出点钱,自然有人出来替他搞定,只要没人出卖捅破这一点,他大可以一张嘴两片唇撇个干干净净。
只是,谁会用箭来杀人呢?
常天脑子里又钻出那只小箭——他办了这么多年案子,这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凶器,上海滩以前并没有出现用这种凶器的人。
假设周汉庭买凶杀人,按常理,他应该找相熟的黑道兄弟——这些人在上海的街面上混熟了,杀人放火栽赃嫁祸,业务熟练,而且大家都有利益关系,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这种共生关系在各地都非常流行,你有把柄在我手里,我有把柄在你手里,谁出了事,另一方都不好过,不得不共富贵,也不得不共患难。而如果从外乡找人,一来费时耗力,二来也不保险,不知根不知底细,万一被对方出卖或是敲诈或是对方不慎暴露被抓,岂不是引火烧身?
周汉庭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这笔账他不会算不过来,当然,也不排除他一时犯了糊涂,谁都有犯了糊涂的时候。
常天拿了小箭,找到万永当铺的掌柜龙白可,此人如今虽然做着正经生意,但却是个江湖百事通,手下养着许多耳目,很多人到他的当铺,不是用东西换钱,而是换信息。
“没有。”龙白可摇头,“我敢肯定,上海滩现在肯定没有用这东西杀人的刺客,各大帮派里也没有这样的角色。”
他细细研究着箭,“没错,这箭是个四髯弩箭,箭头后面有四须,两旁有深槽,这可是个老东西了,你看箭头这锈迹,这成色,起码有五六十个年头了,工艺很好,像是过去清朝工部官造的东西呢!不过这箭杆子却是新的,”他说着闻了闻木头的味道,“杨木的,做出来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一个月,它比一般的弩箭要短得多,所以那弩机也应该很小,”龙白可用双手比划出一个西瓜大小,“这么大就差不多了,也许还要再小些。”
“可还是大呀!”常天皱着眉头,“不好藏。”
这当然不是龙白可思考的问题,他还在研究箭:“箭杆子上圆围有八分,中圆围有1寸,下圆围有六寸——这种两端细中间粗的箭又被称为掏档子炸口,射出去之后的飞行速度会比其他形状的箭快很多,嗯,造这箭杆子的也是个行家里手呢!”
“这都多少年不用弓箭了?”常天又开始琢磨这个老问题,“老匠人,或是老匠人的传人?谁还去学这个?”
“依我看,这东西用好了,比枪好使。”龙白可笑道,“尤其在这上海滩,你想想,枪有声,这箭无声啊!枪响了,警察也就不远了,这箭射出去,可不一定招人注意。”
这一点常天早就想过:“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毕竟不方便携带,太惹眼,枪可以藏在袖子里,这东西怎么藏?只能事先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专打埋伏。要打埋伏,就得事先算准了对方的行踪……”常天说到这里住了嘴,那家伙可不正这么干的嘛!
那写条子的家伙很可能就是射箭的凶手,那人料定了王林山见到条子必然会到那院子去,便事先躲在那里,等着王林山一出现,便下黑手——但那家伙凭什么就认为王林山必然会去那院子呢,如果算错了,或者王林山不立即去,那家伙难道会一直等在那里不成?
整个院子已经被搜了个底朝天,房间里的东西落满了灰,甚至没有一把干净的椅子,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人打扫,而王林山基本上也不会到这个地方来——这与邻居们的说辞一致,在他们的印象中,那院子的大门总是锁着的。
除此之外,警士们从内室的床下搜出来一些纸钱和蜡烛,被放在一个柏木的盒子里。
纸钱和蜡烛算得上是日常用品,中元节或是清明节都会用到,但是这种东西究竟不祥,怎么会放在床下?
“想来是觉得不吉利吧?可能跟柳怀安有关。”罗元胜是王林山的邻居,与王宅只一墙之隔,今年五十岁,住在这巷子里已经二十年,对邻居家这院子的前后主人都还算了解。
“这院子以前是柳怀安家的,这家住着父女俩,老柳好赌,输了一大笔钱,拿不出来,就把房子卖给了王林山,拿了钱去还债。大约是心里气不过,就在院子里上吊死了,王林山自己很少来住,这院子平日里就只有那姑娘和许嫂。自从那姑娘跑了之后,王林山就把许嫂解雇了,他自己也再没来过,大概是伤了心吧?我一直还想,跑了就跑了吧,跟房子置气做什么?不喜欢就卖了呗!那天晚上见他开门进去,还以为他想通了呢!”
罗元胜口中的那姑娘名叫那惠如,其父那荣是个满人,吸大烟欠了一屁股债,父女俩本来住在江苏苏州,王林山替那荣还了债,之后便买下了这处院子,将那惠如养在了里面——王林山是有妻室的,所以这那惠如的身份显而易见:是王林如的外宅。
“大概就是两年前,王林山让许嫂到他浙江金华老家去取件东西,许嫂去了三天,回来之后,王林山却跟她说那姑娘趁夜带着首饰细软逃走了,给了她些钱,要她到别家做工去。”
罗元胜叹了口气,“许嫂跟我说,她是早看出那姑娘会跑的,那女子心性高,常跟王林山顶嘴,所以经常挨打。”
据常天的了解,这王林山和妻子林梅清的感情十分冷淡,这几年在外也没有别的情人,难道真是因为对那惠如动了真情,所以才将这院子空置吗?
常天很难相信这种可能性,不过又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
人本来就是这世上最难琢磨的一种生物。
那荣早已去世,自从那惠如跑了之后,王林山也就不再周济那荣,没过多久那荣便贫病交加而死,这期间,那惠如始终没有出现过。
认识那家父女的人并不多,极少数的人还对那惠如有一点模糊的印象。
“是个挺安静的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不太喜欢说话,也不跟周围的邻居来往,长得似乎还行。”
这是从浙江调查得到的信息,而上海这边,几乎没有人见过那惠如,人们只记得她是三年前由一顶蓝布轿子抬进院子里的,之后就没见她出过门,他们对她的印象大多来自许嫂的八卦,可也就无非说些主子仆人那点儿闲话——说那惠如出手小气,舍不得拿钱打赏下人。
关于那荣,却有一点让常天感到十分意外,这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曾在清朝工部做了十年箭匠,清朝亡国之后便携女儿从北平到了苏州。
箭匠!
龙白可不是说那箭头是清朝官造的老东西吗?!
“还有件事挺怪,许嫂说王林山从来不在院里过夜,十二点以前一定会走,她说是怕大老婆,我觉得不像。那王林山怎么看也不像是女人管得住的人啊!你要说是忌讳老柳吧,他咋又不把院子卖了呢?另外,那院子平日也没什么访客。我看见的好像就请过两次客吧?”罗元胜尽力回忆着,“来的是个胖子,穿着西装,看上去蛮有钱的,应该是王林山生意上的朋友。”
3
金西成是金城商行的老板,因父亲去世,大约在两个月前从英国回到上海,继承家族生意,他原本是学建筑的,对生意并不大懂。
“我们主要经营布匹,所以就想找个懂行的,便托人去打听,知道这王林山以前就是做布匹生意起家的,后来亏了钱,去了汉庭商行做职员,也做得不错,都说他是大材小用了,所以我就花钱请他过来做经理,没想到却出了这种事!”
“你最早是怎么知道王林山这个人的呢?”
“我回国的时候,家里办了个欢迎派对,他是其中一个宾客带来的,当时只是打了个招呼,他做了个自我介绍,也没想那么多,后来商行里商量用人的时候,才又想起他来,调查了一下,觉得十分合适。”
金西成给王林山的酬金是每月五百元,外加年终分红,这样优厚的条件,王林山自然是无法拒绝的,同时这个薪酬在金城商行里也是前所未有的,常天稍一调查,便听到不少怨言。
首先不满的自然是金城商行的前任经理鲁英,此人一提起自己被解雇的事便怒气冲冲:“我在金家干了二十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们说换人就换人,一点人情都不讲,那个姓王的是什么好东西?行里的人谁不知道他,惯用一些阴险下贱的招数,为了赚钱,只怕能把老婆都送人。他们倒好,菩萨一样的供着,给他那么多钱,比我竟多出两倍去,他究竟为金城做了什么贡献?!败家子啊败家子,金老太爷若还在世,也会被这败家子给气死过去!不会做生意就不要做,让二少爷做,都是自家兄弟,有何不可?也不知老爷怎么想的,大少爷喜欢读书就让他去读,非要大少爷来继承家业做什么,金家这是要败了呀!”
鲁英口中的二少爷即是金西成的弟弟金西南,但不是亲弟弟,而是金家的养子,金西成在外求学的这些年,都是由金西南负责打理金城商行的事务,多年心血拱手让人,自然也是不甘心的,两人曾经为了王林山替换鲁英的事大吵了几次,几乎翻脸。
“如果没有爹,我便还在街上做叫花子,当然应该是由大哥来继承家业,振兴金家,天经地义,我跟大哥吵架,也是为了金家好,那王林山确实是用不得的,沾上这个人是要走霉运的,他若真是有本事,怎么把自己的生意做垮了?他若真是有本事,怎么这么多年没有东山再起?就算他有本事,人品不好,口碑太差,也是不行的。我有个朋友叫汪镇才,是在银行做襄理的,那王林山要找他借贷,百般讨好,还认了他做义兄,成天请他吃饭,只恨不得粘在一起。两年以前,汪镇才出事失踪了,他的家人遇着难处,找到王林山借钱,你猜怎么着?他翻脸不认人,竟把人家孤儿寡母赶了出去,像这样一点仁义信义都没有的混蛋,金城商行怎么能用呢?我是一番苦心,不愿意爹毕生的心血毁在一个小人手上啊!所以就算大哥再生气,这事我也不能由着他。现在那王林山死了,说句老实话,不是我不厚道,我以为对金城来说,未必不是件好事。”
金西南的城府显然要比鲁英深多了,自从金西成执意聘请了王林山之后,他便一直称病,完全不管金城商行的事,但根据常天了解到的情况,之所以金西成会从英国急忙赶回上海,是因为其母亲看出金西南有野心,担心失去金家商行的控制权,一连发了十几封电报,逼迫金西成回国,而金西成之所以要急着找人顶替鲁英,是因为鲁英正是金西南的死忠,而金西成必须迅速培植自己的势力。
王林山虽然口碑很差,但不失为一个人才,会不会这金西南为了重新掌握金城商行的控制权,所以铤而走险找人杀了王林山呢?
从金西南的一番话不难分析出,他对王林山很是了解,显然下了工夫,会不会是他知道了那座小院里的什么秘密,便写了那纸条给王林山,将他引诱到那小院里给杀了?
从动机上来讲是说得通的,而且这动机比周汉庭的还要更充分些,借用周汉庭的比喻,这金西南一旦失去了金城商行的控制权,那么他便是输掉了本钱和利息,而杀死王林山,只要不被发现,那么他便有机会连本带利都赢回来——如果金城商行因为这事而混乱起来,金西成只要撑不下去,就不得不请金西南回来主持大局。
在上海滩混了多年,常天见多了这种手段。
不过现在即便王林山死了,这金西南想要得逞也未必容易:首先金西成的母亲便一直对金西南如临大敌;其次,金西成有一个精明能干的老婆贺香兰,这金西成不是做生意的材料,但贺香兰却不是省油的灯。她在英国学的是财会,很有头脑,金西成也素有惧内的名声,据说对这个老婆言听计从,大小事都由女方说了算。王林山失踪后的第二天,贺香兰便到了商行,自己做主从老员工里选了一个人代理经理事务,每天按经理待遇额外补贴薪酬,第四天便以王林山无故旷工将其开除,把那员工陈海转为正式经理,一下子便稳住了局面和人心。虽然陈海经验不及金西南,一时也无法让金城商行有多大发展,但至少,金西南想要的那一个“乱”,是不可能让他如意的了。
如果王林山的死真的与金西南有关,那么后者很可能还会为了欲望而施恶,依照他多年的办案经验,杀人这种事,一旦有了一,便会有二,等到人把人性廉耻都丢光了,也就是禽兽了,禽兽是不在乎杀人的。
常天嘱咐手下盯紧金西南,自己则去查另一条线索。
金西南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是他对于王林山的责备却并不是恶意中伤。
那名叫汪镇才的银行襄理,确实如金西南所说,一度与王林山打得火热,称兄道弟,两年以前,汪镇才利用自己的关系从银行贷了一大笔钱给王林山,王林山则用这笔钱做本钱转作烟草生意,哪知道船沉了,货物全部损毁,还得赔偿一大笔违约金,因此倾家荡产,那时候汪镇才已经失踪,银行派人上门追贷,才有了王林山卖房还债之事。
常天将汪镇才的照片拿给罗元胜看,后者一眼便认出那正是到王林山别宅做客的那个“胖子”。
更巧合的是,汪镇才失踪的时间与那惠如逃跑的时间刚好吻合——都是在五月初六前后,汪镇才的家人是五月初七日报的案,而罗元胜记得许嫂在去王林山老家之前,到他家里找他老婆要了一双鞋样子,那一日刚好是端午节,她去了三日,那便是五月初九回来,那惠如应该是在她离家的那三日中的某天逃跑的,即五月初六到初八之间。
这仅仅是巧合吗?常天有些兴奋,汪镇才的失踪案在当时是一桩悬案,当时负责查案的警官并没有查出眉目来,不过案卷中还存有王林山的询问笔录,毕竟他那时与汪镇才关系亲密,自然是警察的盘问对象。
汪镇才五月初六下班之后便没有回家,打电话给贾芳说加班,要晚些回去,但是那一日他并不在银行加班,显然是汪说了谎,而且偏是那一日王林山并不和他在一起,而是和几个相熟的商人打了两天麻将,直到五月初八才回家,这是有诸多人证的,做不了假。而那时,汪镇才的家人已经到警局报了案。汪妻贾芳是出了名的悍妒之妇,汪镇才惧内是人所周知的,此人从不在外过夜,连夜总会也不去,或者更准确地说,汪镇才顾忌的是贾芳娘家——贾芳的父亲贾鹏在财政厅任职,颇有些势力,他对外人都很苛刻,大约也是在发泄这股怨气。在汪镇才失踪后不久,贾鹏也失了势,汪贾两家一落千丈,所以贾芳后来才会因为穷困潦倒去向王林山借钱,王林山不但将贾芳赶出家门,而且还冷言嘲讽,这事很多人都知道。
如果汪镇才的失踪与那惠如的逃跑是有关联的——比如私奔,如果王林山真的喜欢那惠如,是有理由憎恨这两人的,也可能连带憎恨贾芳,那么他的很多做法就说得通了,不住在那院子是为了不回到伤心地,但是他为何不干脆卖了它?
汪镇才是那种为了儿女私情可以抛下事业的男人吗?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婚姻为前途铺路,可以忍受妻子的欺辱——如果说是忍无可忍的逃避倒是可能的,人都是有自尊心的,人可能会为了利益一时出卖自尊,但心里始终是不甘心的,总要找机会拿回来。常天见过不少这类婚姻,男人如果靠女人上位,等到权势到手,百分之九十五都会变成中山狼,要把失去的自尊一一拿回来的,可是在权势到手之前,百分之百都是小白兔。
“死了就死了吧,有啥好奇怪的?这上海滩哪天不死人?!”贾芳对王林山的死反应漠然,她现在通过帮人洗衣养家糊口,当年的富太太,如今已经成了一个双手粗糙起刺的下层女人,穿着最普通的淡蓝色铁机纺短衫,唯一不变的是她泼辣的性格,这性格倒帮了她的忙,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敢欺负她的。
“当时是恨不得他死,”贾芳说道,“如今也算是想明白了,人走茶凉,人人都这样,又不止他一个,以前巴结我家老汪的人,现在有谁还记得他?呸!我算是看透了,自己该怎么过怎么过吧!”
谈起汪镇才的失踪,贾芳至今仍想不明白:“他那人,看上去人高马大,实际上胆子又小,又吃不得苦,我借他三个胆子他也不会闹什么离家出走,就算走,要不了三天就得哭着回家。再说了,他的钱都是我管着,他没钱能上哪儿去?他就算不要我,也不能不要儿子啊!那是他的命根子呀!多半是给人害了吧?你知道上海滩这地方,为了十块钱也有人杀人,吃人不吐骨头的。”
“你们家老汪以前常去王林山的家里做客吗?”
“有时候去,不过大多数时候是在外面吃饭。”
“你去过吗?”
“去过的。”
“闸北那个院子?”
贾芳皱了皱眉头:“你弄错了吧?他们家在淮海路!”
常天仔细打量着她的脸:“是你弄错了吧?”
“被人赶出来的地方,”贾芳冷笑,“我一辈子都记得。”
看上去她似乎确实不知道王林山的另一处宅子,而汪镇才也从来没跟她提起过。
贾芳和汪镇才的儿子,如今已经八岁。
“我怕什么,我有儿子,等儿子长大了,我就享福了!”贾芳的眼里闪着希望,“这世上,除了骨肉至亲,谁都靠不住!”
常天看着她的手,右手包着纱布。
“这是怎么弄的?”
“洗衣服弄的。”贾芳不在乎地甩了甩手,“那人衣服兜里有个刀片,我也没留神,狠狠一搓,就划伤了。”
4
林梅清可以说是王林山被杀案中唯一的受益者,不论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
常天看得出来,林梅清的气色比她刚听到王林山死讯时要好得多,并没有新寡女人的悲痛欲绝。
她现在关心的已经不是凶手的问题:“那座小院大概什么时候可以解封?我想把它卖掉。办葬礼借了好些钱,该还人家了。”
常天摇着头:“现在不行,要等案子结了以后。”
林梅清“哦“了一声,没有提出异议,只是小心翼翼地说:“那你们什么时候能结案呢?”
常天有意挑衅她:“说不好。快的话,一月两月,慢的话,一年两年,三年五载。”
林梅清吓了一跳,满脸失望:“哦。”
她和贾芳不一样,这是一个软弱的乡下女人,邻居常常听到王林山对其非骂即打,她的身上也常常被人看见有淤青痕迹。
她不够漂亮,也不聪明,她和王林山的婚姻是父母之命,这样一个女人,自然既留不住王林山,也管不住他。
既然老婆不是悍妇,他又不惧内,为什么王林山从不在那院子里过夜呢?
——假如罗元胜所说属实,在那惠如逃跑之前,王林山的行为便有些奇怪——是因为院子里死过人,他害怕这是凶宅吗?
柳怀安虽然死在宅院里,但原因是他自己赌博,怨不得别人,据常天的调查,那债主虽然与王林山相识,但柳怀安卖房的价钱却是市价,王林山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他买这房子纯属凑巧,并不是非到手不可。
如果他真是觉得死了人心中不舒服,为什么当时不卖掉房子另买一处,反而让那惠如等人住了进来呢?和情人在一处让他心存芥蒂的房子里约会亲密,这不是很奇怪吗?
常天打量着林梅清,这个女人,会因为受不了丈夫的打骂而生了杀机吗?这个念头不止一次在他的脑子里闪过,但又不止一次被他否定。
首先,她没有工作,王林山便是她的衣食来源,如果王林山死了,她也就没了依靠,尤其王林山一直以来的境况并不好,刚刚当上金城商行的经理,还没来得及东山再起,他死了也不会有什么遗产可以继承;其次,在王林山死的那个晚上,林梅清是有时间证人的,房东太太大约八点钟的时候过来收房租,两人关系不错,聊了几个小时。林梅清不在现场,自然便不是凶手,如果买凶——她似乎又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可是,人心难测,也许这软弱愚笨不过是她的一张面具,谁知道呢?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也没什么打算,走一步算一步吧。”林梅清回答,“先把房子退了,租一个小的,然后去给人洗洗衣裳,再不济去帮佣,总能活下去的。反正我以前也是过了苦日子的。”
常天打量着房间里的陈设,发现和上一次不太一样,有些家具的位置被移动过了。
“这柜子怎么移到那里去了?”常天指着一个百抽柜问道,他记得那柜子以前是放在窗前的,现在却被放到了沙发右边靠墙的位置。
“房东太太说这抽柜上有镜子,不能对着窗户,风水不好,家里会走霉运的,所以我就把它搬到这边来了。”
“你请人搬的?”
“我自己搬的。”
“你?!”常天有些惊讶,这柜子起码有七八十斤,他打量着林梅清的瘦小身子。
“是啊。”林梅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些活,不算什么。”
5
常天围着院子转了几圈,这院子的位置不算偏僻,前面的巷子行人不断,有个卖小面的摊子每天要摆到八点钟。后门的巷子是个市场,白天菜市,晚上夜市,至少要到晚上九点才会散。凶手如果从前门走,就会冒着被人看见的风险,尤其是拿着藏不住的弩机——至少得放在包裹里或是行李箱里,这样还是显眼,更何况邻居们都没看见过这种打扮的人,所以只可能是在深夜里潜入。如果走后门,至少要在九点以后,但是王林山八点钟就进来了,所以凶手只能提前等在这里,如果不在八点钟以前进去,那便需要在九点以后进入,那么那人至少需要提前进去等上一天一夜。
凶手如何确定王山林接到条子后,会什么时候前往院子?凶手需要有一个同谋——即送条子的人,如果没有同谋,那么凶手就必须保证自己比王林山更早到达这院子,要如何做呢?王林山八点左右到达这院子,这条子应该是当天送到王林山的手中的,王林山一整天都在金城商行,根据商行得到的信息,并没有人送信给他,那么纸条会不会是直接放在王林山的办公室里呢?如果是这样,放纸条的人就应该是金城商行里的人。
院子的左右两边都是两层楼的厢房,王林山的尸体在左边厢房前的桂花树下,由于凶手移动过尸体,所以凶手当时可以躲藏的地方既可能是右边的厢房,也可能是左边的厢房。
常天在左厢楼的走廊上站了一会儿,又在右厢楼的走廊上站了一会儿,此时和事发之时一样,也是初一。虽然不是月圆之夜,但月光却不弱,将地面照得虚白,楼下的景物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射箭与打枪不同,只要是移动的目标,即便移动速度不快,不经过训练,也很难一箭命中,而且那一箭十分致命,直中心脏——如果不是射箭人的技术极高,那便还有一个可能性:目标是静止的。
目标为什么会静止呢?常天琢磨着,这院子里有什么东西可以让王林山驻足呢?
左厢楼前有棵桂花树,右厢楼前有一簇竹子,正房门前也种着一簇竹子。中间则是一大片空地,铺着青砖。
常天下楼回到院中,仔细地查看那两簇竹子——这格局有种说不出来的奇怪。
右厢楼前的竹子很有些年头了,竹竿黄而黑,竹叶也是深绿色,而正房门前的竹子的竹竿则是青色,上面还有些白粉,说明这竹子还没过两度,竹叶颜色娇嫩,竹子上的苔藓颜色也很淡,差不多是两年左右——这说明右厢楼前的竹子,是在王林山买下这宅子之前就种下的,而正房前的竹子是买下院子之后才种下的,时间是在两年前。
王林山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种竹子呢?而且这竹子显然是从右厢楼那边移植过来的,地下的石板有裂纹,说明是将青石板直接撬开后种植的,连花台也没有修,十分潦草。
再仔细查看竹竿的下端,常天发现了几处明显的刮擦痕迹——像是被铁器铲过。
常天站起身子,回头望着后面的左右厢房,心中一动。
他在柴房里找到一把砍刀,先将竹子砍断,又将其连根挖了出来,往下挖了差不多一米深,一只手骨赫然露了出来。
再挖几下,又看见了肋骨。
月光照在白骨上,仿佛在洗涤着它们,又仿佛在抚慰着它们。
第二天,常天带着下属将整具尸骨都挖了出来,这是一具男人的尸骨,年龄在三十岁左右,在尸骨的旁边还有一块ENICAR的腕表,经贾芳辨认,正是属于汪镇才的,因为这是她送他的二十八岁生日礼物,表面上还刻着他名字首字母W,同时汪镇才曾有过右臂骨折的旧伤,这一点在尸骨上也得到了验证。
“想不到竟是死在这里了。”常天叹着气。
难道这就是这个院子的秘密吗?
王林山杀死了汪镇才,并将他的尸体埋在院子中,所以他不敢将院子出租,更不敢卖掉,怕被人发现这个可怕的秘密,但偏偏有人知晓了这个秘密,王林山便匆忙赶回院子查看他埋尸的地方,在他掘出尸体的时候,凶手一箭射死了他。
但是,汪镇才失踪的时候——王林山明明有铁一般的不在场证明啊!他是用什么手法杀死汪镇才的?自己动手不可能了,如果假手于人,那么为什么不一并处理了尸体?为什么将汪镇才的尸体埋在自己的院子里?除非这里就是汪镇才死亡的第一现场,而他又不敢冒险将尸体运出去。那么汪镇才又怎么会在王林山不在的时候出现在这里呢?这几枝竹子也只可能是王林山自己种下的,外人是不可能用这种方式埋尸的,主人见了多出的竹子岂有不生疑的道理?所以埋尸的也只可能是王林山,这件事简直有些匪夷所思。
另外,凶手为什么要杀死王林山呢?如果是金西南,这种秘密用来做把柄要挟王林山岂不是更好?如果是为了给汪镇才复仇,那么又为什么要移动尸体,不让汪镇才的尸体得见天日?凶手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常天想了想,那惠如很可能是知情人,她的逃跑也可能与汪镇才的死有关,或者,常天打了个寒战,逃跑是王林山对许嫂说的,许嫂并没有亲眼看见那惠如逃跑啊!莫非那惠如也被杀了灭口了?如果那惠如死了——常天想,那个箭头,如果是那家的东西,会不会是有人要为那惠如报仇呢?
常天连忙叫属下继续深挖,但是挖到地下四五米,也没发现第二具尸体。
如果那惠如和汪镇才是同时死去的,而王林山是没理由将两人尸体分开处理的,那么那惠如是因为知道汪镇才被杀的真相而逃跑了吗?她可能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她会不会是那个写条子的人呢?她又会不会是那个凶手呢?
——毕竟她的父亲曾做过箭匠,她是最有可能拥有造箭技术和那个箭头的人,但是她为什么要杀死王林山呢?是为了给汪镇才报仇——按照罗元胜的说法,汪镇才统共也没来几次,何至于有这种情分?当然,男女之事素来是说不清的,可是,如果她要为汪镇才报仇,为何要移动尸体,不让人知道汪镇才所埋之处?
常天决定先找到许嫂,毕竟这个女人和那惠如生活过一段时间,应该对后者有更深的了解。
许嫂和罗元胜的老婆交情不错,所以常天很容易便得知许嫂如今在浙江金华做帮佣,连忙寻了过去,却被主人告知那许嫂在两天前不幸溺水身亡了。
“前几天她来告假,说是家里来了亲戚,好多年没见了,得聚一聚。她丈夫早就去世了,又没个儿女,一个人过怪孤苦的,我们见这些年她做事勤恳,也就应了,却没想出了这种事。”许嫂的东家是金华的富商,对许嫂的过世十分惋惜,“他们说是喝多了酒,回家的时候不小心失足落进水里的。”
常天找到许嫂的邻居求证,却没人见过她这位所谓的亲戚,只有一个名叫桃子的寡妇和许嫂聊过两句。
“九月初三那天中午,我见她手里拿着包裹,就问她去哪里,她没告诉我,只说自己遇上了贵人,从此要走好运了,却没想到竟是这种结果,怕是被人骗了钱,自己投水了也不一定呢!”
许嫂死于九月初四的下午七点左右,尸体大概是晚上九点被人发现的。
常天打听了一阵,只查出金华的龙泰旅馆曾有两个女人在那里吃过饭,其中一个女子面貌依稀是许嫂的模样,另一个女子十分年轻,穿着华丽时髦,梳着马尾头,浓妆艳抹,额头上有一颗大黑痣,出手阔绰——这打扮十分显眼,但是许嫂落水之后,再没人见过这个女子。
这女子显然也并不是那惠如。
是意外还是谋杀?常天心想,刚好死在这个时候!
因为没有更多的线索,也不能在浙江久待,常天怀着满腹疑虑回到了上海。林梅清又来询问房子的事情,常天请示过司法科长之后便同意将宅子解封,林梅清立即便搬了进去。
“真是怪事。”王涛跟常天说,“那可是凶宅,别人避之不及,她倒敢一个人住在里面,那人可是她老公杀的,她就不怕冤魂缠身?”
常天也觉得诧异,这女人的行为与她素日的为人实在大相径庭——难不成自己看走了眼,她竟一直在演戏?
“盯紧了她。”常天下令。
负责执行这个任务的警士程通,每天都通过罗元胜家的墙头监视林梅清的行为,他发现林梅清每天四五点钟就起来,一起来就往西厢房里钻。
“看来这院子里还藏有秘密呢!”常天不禁乐了,“由她去找,咱们捡现成的。”
6
子夜,王宅里的灯终于都熄了,程通大大地打了个哈欠,这说明一日的工作结束了,他也终于可以歇息了。
“这女人,真能折腾!”
罗元胜给程通提来洗脚水:“长官,洗个脚,解解乏吧。”
常天付给罗元胜十个银元,算做是他配合查案的劳务费——罗元胜虽不情愿,却也不敢拒绝。
程通洗完脚,便躺在了床上,没一会儿便睡着了,睡得迷迷糊糊时,忽然听到隔壁院子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程通急忙穿好鞋,直接翻过墙头进了王宅。
整个院子只有一楼西厢房有亮光透出。
程通冲进去,立刻便闻到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林梅清直直地倒在地上,程通连忙蹲下来摸了摸后者的呼吸,发现她只是晕了过去。
程通抬起头,发现雕花大床后的墙壁被凿出了一个大洞,而那洞里,竟赫然露出了一张人脸!
啊——
程通也尖叫起来。
常天带着下属们赶到现场,将墙壁完全凿开之后,一具站立着的尸体出现在了众人眼前——这是一具女性干尸,肉身衣物毛发仍在,只是皮肤完全脱水,形貌还能辨认。
常天只觉得浑身汗毛直竖!
——这女尸梳着马尾头,额头上赫然是一颗大黑痣!
在金华的那女子,额头上不也是有一颗黑痣吗?这可真是活见鬼了!
“柳怀安的女儿柳小五,额头上正有一颗大黑痣,说来也奇怪,自从她爹死后,就没人再见过她!”罗元胜的话让常天越发心惊,“那姑娘性格泼辣豪爽,又爱时髦,平常就喜欢梳马尾,一心想着要做电影明星呢!她爹死后,她去王林山那里闹过好几回,要王林山给赔偿,都被赶出来了,我本来以为她是没要着好处,自己寻出路去了,没想到竟然死在这里!”
女尸的喉骨断裂,显然是被人拧断的——既然尸体在王宅被发现,又刻意砌在墙里,那么王林山多半就是凶手,想来应该是她来索钱,与王林山起了争执,后者错手将其杀死了,害怕被人知道,就将尸体藏在了墙后,这样的话,便可以解释王林山为何从来不在这小院过夜了——毕竟他在这里杀了人,多少有些心虚。若如此,那惠如也脱不了干系,她一直住在这里,不可能一无所知——至于许嫂,她却是在柳小五失踪之后才被雇的,应该从未见过柳小五,至少不知道柳小五被杀,否则怎么敢与那酷似柳小五的女子同屋吃住?!
那女人为什么要打扮成柳小五的样子去见许嫂呢?许嫂为什么会对别人说“要走好运了”?这中间究竟会藏着怎样的秘密?杀死王林山的人,究竟是谁?目的又是什么呢?又是怎么知道这院子的秘密?
尸体越来越多,案子越来越扑朔迷离。常天掏出鼻烟壶,深深地吸了一口,搞不好,要成为一桩悬案呢!
7
林梅清直到三日之后才完全恢复了神智,一提起西厢房里的尸体,仍然惊魂未定。
“你是要赶在把房子卖掉之前来一个毁尸灭迹吧?”常天冷冷地审问着林梅清,“说吧,你是如何与你丈夫合谋杀了这女子的?”
林梅清吓得脸色发白:“天地良心,那个女人,我以前见都没见过!”
“那你如何知道尸体在什么地方?”常天问道,“我劝你还是乖乖招了吧,免得受皮肉之苦,这里的玩意儿,可是男人都熬不住的。”
林梅清立即哭了起来:“我哪里知道那个地方有尸体啊!我只是觉得西厢房好像比东厢房小了些,敲了敲墙,就发现那墙是空的,便把它砸开看看,哪里知道,里面竟是……那个东西!”
常天暗叫一声惭愧——那院子房子他们搜了数次,都没有察觉出这不同,倒叫一个文盲女人看出来了。
“你没事琢磨这个做什么?”
“我就是瞎琢磨。”林梅清吞吞吐吐地说。
“哼!”常天冷笑,“别耍花招了,我劝你还是莫要贪心,你丈夫手上两条人命,就算藏了钱,你花这种钱,就不怕那些冤魂缠上你吗?”
鬼魂是对付迷信者的利器,林梅清发起抖来。
“是谁告诉你宅子里藏着钱财的?”常天接着问,“是那人说在西厢房的吧?”
林梅清张大了嘴,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是有人写信跟我说,是王林山以前的朋友,觉得我一个女人讨生活怪不容易的,所以才把这秘密说给我。”
常天将写给林梅清的信与之前从王林山身上搜到的纸条一对比,一眼便能看出这是出自同一个人的笔迹。
“真是怪了!”王涛百思不得其解,“这人行事怎么前后矛盾,之前移动尸体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汪镇才的尸体,这会儿又写信去诓骗林梅清把柳小五的尸体挖出来。”
常天摇着头:“这不是矛盾,是狡诈!十分狡诈!”
王涛挠着头:“只是长官,你怎么知道会有这封信呢?”
“林梅清平日里那么胆小,却孤身去住凶宅,还把工作辞了。”常天冷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林梅清过得正艰难,这种破釜沉舟的做法,大约只能是为了财。还有,林梅清之前根本不知道这宅子的事,况且连我们都没看出破绽来的,她却看出来,不是我低估她,我相信肯定有人对她说了什么,这才引得她铤而走险,但说这话的人肯定不会露面,那自然就是写信了。”
8
王林山的案子上了报纸,由于他素来便不怎么样的名声,人们已将他称之为“杀人恶魔”,成为上海滩茶余饭后的一个热门话题。
“金城商行的人来了两次,”王涛向常天回报,“林梅清来了一次,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让她离开上海,她天天被记者缠着,工作也找不到,那宅子也不敢再住,怪可怜的。”
林梅清仍然是嫌疑人,按照规定,案子没有查清之前,她是不能离开上海的。
常天基本上可以排除林梅清杀许嫂的嫌疑——许嫂被杀的时候,她在一家旅社为人洗衣挣钱,根本无暇分身,贾芳也是,两个女人都忙着生存。
至于金西南,也没有什么动静——如今的金城商行基本上大局已定,贺香兰十分有做生意的天赋,这段时间已经签下了两个大单子——这两个单子都是她新结交的富家女介绍的,太太公关在上海滩是十分流行的生意手段。
“现在的女人真厉害,既有这样高明的手段,那金西成当初又何必去请什么王林山呢!”王涛对此发表八卦意见,“一开始就自己做多好,弄得鸡飞狗跳的。”
常天站起来,先拍了一下自己的头,又重重地拍了拍王涛的肩膀:“你提了一个极好的问题。”
常天再一次拜访了罗元胜,后者正考虑把房子卖了,搬到别处去——谁也不愿意跟凶宅相邻。
“在发现王林山出事之前,可有什么陌生人来过你这院子吗?”
罗元胜的家里只有他与老婆,平日里来往的都是熟人,他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道:“只有一个姑娘,她的风筝落到后院了,她是来捡风筝的。”
“她找着了吗?”常天又问。
“找着了。”罗元胜回答,“她捡了风筝就出去了。”
“你守着她找的?”
罗元胜摇了摇头:“我跟着她到后院,这时突然有人敲门,我就去开门,所以是她自己进去找的。”
“你就不怕她偷东西?”
“我老婆在屋里呢,她能偷什么?后院就是些柴火破烂。而且,那姑娘穿得可好呢,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
“她不是这附近的人?你以前可见过她?多大年纪?”
罗元胜摇着头:“大概二十二三岁吧,以前从来没见过,大概是碰巧来这儿附近放风筝的吧?”
跟那惠如的年纪差不多。常天想了想又问:“那是个什么风筝?”
罗元胜回答说:“是只老鹰,黑色的,很大。”
一个放风筝的女人,一个乔装过的女人,一只老鹰。常天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没错,凶手有一个帮手。
9
金西成的办公室紧挨着王林山以前工作过的经理室,常天把头探出窗户,即可看见右边经理室的窗户,挨得很近,而且窗户下有一处平台,可以通过窗户轻易进入经理室。
“这是为了商议事情方便。”金西成搞不懂为什么常天要来搜查,“王林山的案子还要继续往下查吗?他跟我们没关系了呀!”
“怎么没关系?”贺香兰打断丈夫的话,“你不要耽误长官查案,是我们报的案,这事我们本来是该配合的。”
常天打量着这个赫赫有名的巾帼女丈夫,果然名不虚传,眼神中都透着精明世故。
“初一那天你是什么时候到办公室的,除了你们之外,还有什么人单独用过这办公室?”
“没有啊!”金西成回忆着,“那天我有点事,是十点钟来上班的,一整天都在,再说了,这里有那么多重要机密的文件,怎么可能随便让其他人用?”
“那么十点钟以前呢?”常天又问。
“我在。”贺香兰说道,“我是七点钟来的,因为有一笔账不太清楚,所以想再查查看,一直待到八点钟,事情处理完了以后,我就走了。我走的时候是锁了门的,这办公室的钥匙只有我们夫妻有。别人要是不撬门,是不可能进来的。”
“商行上班的时间是九点钟,你怎么来得那么早?”常天问道。
贺香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这样,那时候我正好皮肤过敏,脸上长了好些红疹,丑得很,不想被太多人看到,可是事情又不得不处理,账本太多,不方便全部搬回家,再说西成也要用,所以就赶在大家上班之前来过来。”
“除了你之外,还有什么人在?”
贺香兰皱了皱眉头:“就只有我的丫环翠儿了,但我走的时候她也跟着我走了。”
“就连去茅厕也一起吗?”
常天的问话让贺香兰红了脸:“你这警察,怎么什么都问得出口?”
“那是一起吗?”
贺香兰摇了摇头:“这种事,自然没有。”
常天花钱买通了金家的仆人阿四,阿四证实了贺香兰的话。
“没错,我们家夫人是有皮肤过敏的毛病,对夜来香过敏,可是稀奇得紧,发病那天刚好老爷办PARTY,也不知道是谁弄了夜来香放在花瓶里,夫人脸上发了好多红疹,完全不敢见客人,一直在家里呆了半个多月呢!”
“那段时间她也和老爷住一个房间吗?”常天又问。
阿四点头:“没错啊!”
“那你们老爷在八月初一可有出门?”
阿四吃了一惊:“你咋知道?老爷初一那天去了金华,跟人谈进货的事,初三才回来。”
“你家夫人有没有出门?”
“没有。一直呆在房里呢。”
“你怎么这么肯定?”常天说。
阿四点头:“她一直没出过房门,连吃饭都送进去呢。”
“那几天伺候夫人的丫环有几个?”
“就一个,翠儿。”阿四回答,“夫人不喜欢人多。”
“翠儿是什么时候到金家的,做了多久了?”
阿四点头:“没来多久,夫人老爷回国没几天,有人介绍了她来,说是刚死了丈夫,乡下没法活,到上海来找工作,年纪虽然大了点,但人很聪明,夫人见了一面,问了几句话,说是投缘,就留下了。当时那人还领了四五个十五六岁的小丫环,不过夫人都没看上。”
“翠儿是不是随时都跟着夫人?”常天问道,“夫人到哪儿,她到哪儿?”
“那是,不然怎么叫贴身丫环呢?”
“八月初一那一天,翠儿可出过门?”
阿四想了想:“嗯,有,那天下午她说有江西老乡要见她,出去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才回来的。”
常天说:“你安排一下,我想私下里见见这个翠儿。”
阿四幽幽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见不到了,翠儿这丫头交了好运,前段时间她一个远房亲戚去世了,没有子女,遗产都留给了她,她继承了遗产,现在去英国读书了——这丫头心气高着呢,一心想当读书人,现在可如愿以偿了。”
“什么时候的事?”常天眼睛一亮,连忙问。
“没多久呢,九月初一来的人,本来当天就要走,可是夫人第二天要去金华的经销商那里去谈生意,翠儿坚持说要陪夫人最后一次,等回来之后再走,她是九月初六走的。”阿四很确定地说,“夫人说她仗义,还写了推荐信,要给她介绍在英国的朋友呢!人这运啊,人比人,气死人!”
许嫂是九月初四死的。
常天在金华的经销商那里得到了确认的消息,九月初三和初四,贺香兰一直在跟他们的老板就布匹价格问题进行谈判,由于涉及商业机密,丫环仆人都不能在场,有人听见贺香兰嘱咐翠儿去镇上购买杨记茯苓糕,这一家的糕点十分有名,要排上几个小时才能买得到。从旅馆得到的消息,九月初三和初四这两天,贺香兰都是五点左右就回了旅馆,而她的丫环都是晚上七八点钟才回来。
要找到翠儿的介绍人并不困难。
“她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说是无依无靠,老家也没人了,我见她可怜,人还伶俐,又都是江西老乡,”黄灵是专做介绍工作的营生,“便推荐了她去。”
“她是自己要求去金家的吗?”
黄灵摇着头:“当然不是,谁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还要我们做什么?只是刚好这金家放出消息来要人,我自然就把人送过去了。本来还有几个小丫环,也算聪明伶俐,只是他们没看上。”
10
贺香兰对常天的来访十分意外。
“投缘便是投缘,这种事,有什么好解释的?”她对常天的疑问也十分不屑,“有人喜欢吃梨,有人喜欢吃西瓜,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是要做事的女人,自然需要一个聪明机灵的帮手。”
“嗯,没错,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常天说道,“只是,您不觉得这丫头太聪明了一些吗?”
贺香兰嘴角微翘:“不觉得。”
“其实,我也觉得王林山是死有余辜,杀他的人一定是有刻骨的仇恨,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想要找个借口,把这案子变成悬案,”常天说道,“可惜……”
“可惜您是警察。”贺香兰替他说完,“要严明法纪,不能姑息凶手。我也这么觉得,只是不知道您为什么要跟我说这话?”
“可惜凶手不应该杀死许嫂,她是一个完全无辜的人,”常天意味深长地看着贺香兰,“如果她不杀死许嫂,我也许会考虑放她一马。”
“谁是许嫂?”贺香兰皱了皱眉头,一脸诧异。
“你知道你是在哪里露出马脚的吗?”常天说道,“杀许嫂这步棋你完全走错了,许嫂一直待在金华,她遇上你和认出你的几率很小,那惠如女士。”
贺香兰站了起来:“常长官,你要再说这种疯话,我就要下逐客令了。你是警察,我们配合你办案,那是尽良民的本分,你这种态度,我没法配合,请你走吧。”
“我来跟你摊牌,是给你一条活路,我不跟你摊牌,直接抓了你走,刑讯房里有的是东西让你说真话,”常天冷笑,“你要我走,那就请跟我一起走一趟吧。”
贺香兰脸色惨白:“怎么?你们抓不到凶手,想要随便抓个人顶包吗?想要屈打成招吗?你最好长长眼,我们金家可不是任由别人宰割的!”
“我真替你觉得可惜,你本来算计得很好。扮成柳小五的样子去杀了许嫂,然后又你写信给林梅清,就是诓她把尸体挖出来,你本来以为柳小五已经变成了一堆枯骨,这便好让人家都认为死在那墙里的人是那惠如。那么你就永远不会被发现了。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你不知道那墙里不通风,她的尸体竟成了干尸,人们还是认出她就是柳小五,所以你想把杀人之事栽赃到柳小五身上的计谋就行不通了,反而暴露了杀人的正是你那惠如,因为除了那惠如之外,没有人知道柳小五埋在墙里,也没有人能诓骗了许嫂的信任。”
常天说道,“你之所以处心积虑要杀了王林山,并不是因为你有多恨他,也是怕他认出你就是那惠如吧?你如今是金家的大少奶奶,怎么可以有做过别人小妾的过去呢?这是其一,其二,因为你才是杀死汪镇才的真凶!汪镇才死的时候,王林山根本不在现场,他是回到那院子才发现汪镇才尸体的,他怕被人怀疑,所以只能在院子里埋了汪镇才的尸体。这院子他不敢租,也不敢卖,所以一直空着。如果我没猜错,这汪镇才之所以出现在王林山的院子里,应该是王林山允许的吧?汪镇才惧内,又好色,王林山便想利用你去讨好汪镇才,其实你根本就是王林山养在那院子里的一个工具。”
贺香兰的脸色已然青了:“住口!”
“你不肯做这样的事,所以你一怒之下杀了汪镇才,逃了出去。”
常天顿了顿又说,“后来的事我不知道,但能猜出一二,你走了运,辗转到了英国,认识了金西成,你又可以过幸福的新生活了,可没想到金西成不得不回上海来继承家业,而你们回国的欢迎派对上,竟然出现了王林山!他还毛遂自荐到金家做事,你不敢让他看到你的脸,所以找人找来了夜来香花,故意让自己皮肤过敏,躲过了派对上的会面。可是你不可能一辈子不见人,所以,你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鼓动金西成将王林山聘用到金城商行做了经理。八月初一那天,你先支开你的丈夫去金华谈生意,那张纸条就是你放在王林山的办公桌上的,你料定他会在晚上动手,便一直等在那里,用箭射杀了王林山,你也猜到汪镇才必然是埋在那几株竹子下面,你怕人挖出他的尸体,所以便把王林山的尸体移动了位置!
“至于丫环翠儿,她是你最后一步棋,她的年龄跟你差不多,所以从一开始你就想让她做你的替身,让她在八月初一整夜外出,让她故意把风筝放到罗元胜的家里,让她陪着你去金华,最后又送她去英国——其实她根本没什么亲戚,所有的钱都是你出的,你就是防着有朝一日有人开始怀疑那惠如,而柳小五这步棋又没奏效,而翠儿的种种行径就像是畏罪潜逃……可是没有人能到英国去抓她。是这样吗?不过很可惜,你遇上的对手是我。”
贺香兰失神地望了望四周,屋子里只有她和常天两个人。
“说吧。你开价吧。”
常天冷笑:“你以为我是来勒索的?”
“不然呢?”贺香兰说,“你为什么不直接抓我?”
“我不是来要钱的,我只是觉得,大牢那种地方不适合你。”常天说,“可我也不打算放你走,你懂我的意思。”
“你想要做什么?”贺香兰瘫坐在了沙发上,“你为什么不放过我?你放过我吧,我也是没有办法,我是被逼无奈啊!王林山他不是人,我不能落在他手里的,不能!我没有选择!我没有选择!”
常天摇着头:“你有。你可以选择留在英国,你是因为贪才回来的,也是因为放不下你现在的富贵生活才一而再再而三的杀人。这和当年你为了保护自己而杀死汪镇才完全不同,就算王林山该死,那许嫂呢?她也该死吗?今后如果翠儿威胁到了你,你也会毫不犹豫对她下手的,你已经收不了手了!”
“不是的。”贺香兰捂住脸,“不是的。”
她的否认是虚弱的,她自己也知道。
“你现在还有机会。”常天说,“横竖都是死刑,与其死前受尽折磨,你可以死得体面一点。这是我唯一能给出的通融。”
贺香兰站起来,望着通往卧室的楼梯,华丽的楼梯。
“上海滩有那么多人吃人不吐骨头,你为什么不去抓他们?为什么要来逼死我这么个小女子?!”
常天与她对视着:“从你杀死许嫂的时候,你就已经和他们一样了。”
贺香兰低下头,她慢慢地扶着楼梯往上走:“你稍等一下吧。”
常天在沙发上坐下来,深深地吸了一口鼻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