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9根据三,女死者赤身只穿NeiKu,男死者穿上衣不穿NeiKu,符合夫妻**的一搬规律;女死者三角NeiKu脱至膝盖处,而女死者两腿张开,说明女死者在反抗,不让凶手将NeiKu脱下,也符合女性遭到强暴时自我保护的基本行为。
吴平又按奈不住了,说:哎,死老头,你咋对这些事情如此了解?你是不是也干过?王林说吴平道:你又来了,烦不烦?
凶手作案后,袁一锋说:凶手故意将两具尸体拖至卧室门口,摆成小偷发现时的形状以此让人怀疑凶手是入室抢劫杀人,转移警方的侦查视线。但当时,我们没有上当。
韩小路说:你对**杀人的推理,不说天衣无缝,也似乎颠不可破。那你咋认定凶手就是何波?王林说:是呀,也许就是那个小偷袁三娃在演贼喊捉贼呢!
袁一锋说:我们当时的确也这样认为,但经询查以后我们认为,小偷如果是凶手,他完全可以逃之夭夭,何必冒**又杀害两条人命之风险自投罗网呢?再说,他一个高中肆业生,不可能无知到他**时留在女者体内的分泌物,警方一查便知。所以,我们断然排除了小偷袁三娃作案的嫌疑。
罗兵说:嗯,有理!吴平急得烦躁,说:死老头,你干嘛那么罗嗦,说话干脆一点嘛!为什么认定凶手是何波?
550 袁一锋说:认定凶手是何波,根据也有三。
其一,何波是老宅户主,对案发现场环境熟悉。众所周知,他常年在外漂泊,很难回家,警方不会怀疑他突然回自己家作案。老宅常年无人居住,又无电无水无气,加上阴森恐怖巨魔吃人的传说,他作案后逃走无人可怀疑是他。
其二,这是重要的依据。他十年前就死了老婆,十多年无*生活的折磨,完全可以使他挺而走险,所以当他走进卧室,发现床上赤身女人而且正在**时,他体内的男性激素自然聚增到沸点,于是强暴发生了。
其三,经查询,何波曾经和他在外漂泊时认识的一个朋友,一起在西山桥头用假面惧吓昏一个过路的女人,欲施**未遂。这也算他有前科行为。另据,取证时,当时的镇长吴奇中,副镇长韩雨,镇办公室打字员李琼,西山村农民兰仝等,都证明案发前两天见过何波且和他打过招呼说过话。他们也认为凶手就是何波。因此,我们立即缉拿何波,于案发三日后在河南开封将何波捉获归案。遗憾的是,在提取何波**作DNA捡测时,案子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何波不是**杀人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