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大宇已经有些飘飘然了,自己原来具有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吸引力,让一个12岁的女孩间歇性失忆后依然如此死心踏地的追寻自己。
好在小桃不是“芙蓉姐姐”,否则自己只好自行了断了,也比吐死噎死来得畅快些。
想象归想象,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这里面疑点太多了,明显不太符合一般规律。
首先去庆安时,大宇还身在南江,后来到珠岛,除大宇的家人和几个最要好的朋友知道外,小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知道的,她又怎么晓得要到珠岛找大宇呢?
其次是为什么她要读到一半大学才想到来找,中间都干什么去了呢?通常过了这么多年,就算是什么山盟海誓怕也早就忘了,何况大宇还没有和小桃有什么约定,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个小布丁点儿女孩在庆安。
也许这12岁根本就是一故事,谁碰到了就往谁身上套的吧。
这么一想大宇倒觉得有些道理,有情归有情,大宇和小桃也认了,只是不用搞这么大个故事出来吧。
自己也就是感情过剩和小桃共同分享一下,从来没想过也不敢想要搞到惊动天地的程度,那岂不是自找麻烦吗?
自己倒想看看这小桃之后还会有什么更新颖更离奇的故事,如果还有比这更有创意的,自己的公司也不用开啦,直接去好莱坞拿奥斯卡就行。
大宇总算想明白,可以心安理得的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