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立刻有人提出质疑:“钢丝能勒断脖子吗?那得多细的钢丝?还有,这么细的钢丝不勒手吗?”
之前发言的同事说:“戴上厚一点的手套就不会勒手了。”
质疑的人举出了新的证据:“案发现场那么肃静的地方,路灯照明又好,整条路上只有被害人自己,身后突然跟上来一个人,按常理来说,被害人不可能一点警觉都没有,只要稍加留神,就不会这么容易让对方把钢丝套在自己脖子上。”
“那说明什么?被害人与凶手认识?所以放松了警惕?”
“也不一定认识,就算是陌生人,也完全可以找机会接近对方。比如抽烟的人可以借个火,然后趁机攀谈几句,或者干脆称自己和被害人住在同一个小区,随便说自己住几号楼,讨论几句小区物业管理之类的,都能让被害人的精神松懈下来。唯独一种情况不可能让被害人放松警惕,那就是凶手戴了手套,因为现在不是戴手套的季节。”
之前的同事不吭声了,他显然没有想到这一点。
对方继续道:“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普通的抢劫案针对的对象,大多数是身体较弱的老人和妇女,很少有对成年男子实施抢劫的。郑国栋四十七岁,正当壮年,个头也不小,净身高一米七八,凶手想抢他就不先掂量掂量自己,万一失手了怎么办?像你说的,抢劫犯都是冲着钱财去的,没有人一上来就想要对方的命。所以,我个人的意见是,抢劫财物有可能是凶手为了迷惑我们而故意制造出来的假象,他的真实目的就是杀死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