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尸检报告还显示,死者胸部、面部、手部等有多处抓伤,背部和双臂有青淤,疑为反抗时所致,处女膜新鲜破裂,阴道有轻微撕裂伤,判断为强制性行为所致。
从整个案卷所显示的内容来看,公安部门所作出的自杀结论并无不妥,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如果真的是这样,为什么死者家属一口咬定死者生前曾遭受殴打和侮辱?为什么证言只有区区八份?且都对胡晓丽等人有利;为什么没有说明高强是如何进入到教学楼里的,又是如何离开的?。
朱立国重新翻看案卷,很快便找到了两处疑点,第一个疑点:八份证言的落款签字处均为两个幼儿体大字—童京,时间也均为5月20日;这说明这些证言并非原始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笔录应该是在案发当天由当地派出所做出的,虽然二者时间上仅相差一天,但结果却有可能天壤之别。第二个疑点:校长段子育在证言中提到,他接到保卫科长电话后马上驱车赶到学校,而保卫科长的证言则是,他打完电话不久就看到校长从教学楼里走出来。这二人之中必然有一人说谎,从常识判断,校长不可能来到学校后先进入教学楼然后再返回来,因此正常的情况是,案发当时段子育就在教学楼内,而他为什么要说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