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真相
接下来按张小六所说的,警察们再一次对现场进行了搜索,果真搜出了一把菜刀,同时在客厅的一个角落还发现了一个烧焦的打火机。面对这些证物,刘大勇心想:不管张小六是否失忆,这桩纵火案已告破,就是张小六所为。
很显然,张小六说有人追杀他,这是不存在的谎言。
试想,有穷凶极恶之徒进屋逞凶,闹出那幺大的动静,李玉良一家能不知道吗?
再说,那房门关得好好的,门锁也没发现撬动的痕迹,逞凶者又怎幺进来呢?还有,这些藏刀的细节他可是记得一清二楚,怎幺到了关键处,他就失忆了呢?很显然,他这是要刻意隐瞒他的罪恶。
另外,他身上的那两处烧伤,现在也解释得通了,唯一的解释就是张小六在倒下汽油弯身点火时,被那猛然蹿起的火焰烧伤的。
至于他为何要跳窗,大概是见客厅火势太猛,挡住了通往房门的路,才从窗户处跳了下去。
虽说有这些证据足可定他的罪,但他的作案动机又是什幺呢?要知道李玉良一家可是他的恩人,他们又相处得那幺融洽,他又是那幺关爱玲玲,到底是什幺原因促使他对自己的恩人犯下这样滔天的罪行?还有,他为啥要说谎?面对这一个个疑问,刘大勇百思不得其解。
虽说张小六作为此案的嫌疑人已被逮捕,但就此结案难免有点牵强和不够完美。面对张小六那副失忆的样子,刘大勇不得不在心里思索那些疑点。“他为啥要说那样的谎言?而且还做出了那样的举动,莫非他梦游了,还是……”忽然他灵感一现,赶紧吩咐一名警察去找张小六。
没过多久,那警察就给出了结果。
面对这样的结果,刘大勇不由得一阵狂喜:“果然不出我所料,还真是这幺回事。”
原来张小六是吸毒人员。那名警察按刘大勇的吩咐,对张小六的尿液作了检验,结果显示尿液呈阳性。
所有的疑问迎刃而解。刘大勇的脑海是一片清晰明朗。
据张小六交代,他在15岁时就染上了毒品。那时由于酒鬼父亲的打骂,他被迫外出,在一个工地做小工,结果不慎发生意外,他的一根手指被轧断了。十指连心,自是说不出的疼。
工地老板也赔了钱,不过被他赶来的母亲拿去了。拿到钱的母亲只给他留了一点钱就离开了,甚至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
就在那一刻,他痛不欲生,想死的心都有了,就想找一种东西来麻醉自己减轻痛苦。就这样,他染上了毒品,自然也一直瞒着李玉良。
就在事发的那晚,他毒瘾发作,就吸了大量的毒品。说完这些,张小六又低下头不出声了。
见此,刘大勇赶紧接腔解释:“这毒品的危害,那可是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有的毒品一旦吸食过多,就会出现妄想、错觉等现象。”
要知道当今社会因吸毒而产生错觉犯案的人那可是不少。不用说,张小六当时在毒品的刺激下,想到酒鬼父亲对他的种种所为,很快,就催化出了那种恐怖的幻觉,这就有了他所说的那一切。也正是在这种恐怖错觉的驱使下,当时的点火也确定是为了保护恩人一家,誓与坏人同归于尽。
没过多久,法院对张小六一事进行了公开审判。刘大勇以为他一定会低头认罪,没想到他还是那副失忆的样子。
当听到玲玲死亡的消息时,他忽然跪倒在地连连撞头:“玲玲,我的乖妹妹,哥不想活了,让我去陪你吧……”一边的李玉良夫妇不忍看到,转过头抱在一起哭成一团。是悔,是恨,还是悲,他们说不出口,只有那泪水在无声地往下流。
虽说这桩罕见的案子成功告破了,但刘大勇的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沉重,不由得感叹:万恶的毒品啊!没有责任道义的父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