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高皱起了眉头:“我没想到你会用那种字眼,抄袭?”
“反正这里又没有别人,没关系吧?不管你如何狡辩,抄袭就是抄袭!”
我出言激他,他却一脸祥和,面不改色地说道:“你好像不是很了解抄袭的定义。如果你有《广辞苑》的话,不妨查查看。那里面是这么写的:抄袭——擅自使用别人的部份或全部作品。哪,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吧?未经许可的使用才是抄袭,如果不是那样的话就不叫抄袭。”
我在心中暗自驳斥,《圆火》正是被你擅自盗用了。
“你打算再次把我的作品当作草稿来创作小说,却要我装聋作哑是吗?”
听我这么一说,他耸了耸肩:“你好像有点误会了。我打算和你做一笔交易,而交易的条件对你而言,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知道你要讲什么。你的意思是只要我对抄袭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就不会向警察告发那晚的事吧?”
“你不要那么冲嘛!我不是已经讲过,那晚的事我不追究了?我所讲的交易是更具前瞻性的。”
这种事还有前瞻和后瞻的分别吗?我心想。然而,我还是一语不发,盯着他的嘴角。
“哪,野野口,我觉得你是有成为作家的才能啦。不过,这和能否成为作家完全是两回事;再进一步讲,能不能成为畅销作家也和才能没有关系,要达到那个地步,得靠点特别的运气才行。那就仿佛是个幻想,若有人企图摘取它,只会大失所望而已。”
在讲这番话的时候,日高的表情看得出有几分认真。或许他自己就曾经历过销售量不如预期的痛苦时期。
“你一直以为《死火》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你的故事很精采是吧?当然这无可否认,不过光有这个是不够的。讲难听一点,如果这本书不是用我的名字而是用你的,你猜会怎样?作者的名字印上野野口修的话,会有什么结果?你有什么看法?”
“这种事没做过又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