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而且杜雨寒的同学和老师都说她是一个听话的好学生,她怎么会和宋文那种拉皮条的人扯上关系呢?”
“这话是没错,不过我始终认为杜雨寒的自杀案有些蹊跷,她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她肚子里的孩子又是谁的呢?还有她在自杀前几个月往银行里存的钱是哪儿来的?而杨玲被凶手杀害又移尸到礼堂的舞台上,那里又是杜雨寒自杀的地方,这又该如何解释?而杀害宋文的凶手很可能和杀害杨玲的是同一个人,那么行凶动机是什么?又为什么要用那么残忍的方法?还有,到底是谁给那名记者寄去了匿名信揭露了话剧剧本创作的真相,最主要的是在信中还提到杜雨寒的自杀很可能是杨玲用了某种卑鄙的手段导致的,而就在真相被揭穿的当晚,杨玲就遇害了,从时间上来看,太过巧合了。表面看来杜雨寒的自杀案和这两起凶案的确没有什么关系,但实际上杜雨寒的自杀案却像一根线似的零乱的缠绕在案件上,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线头在哪里而已。”孟少辉说道。
第06章 自杀的真相
对在宋文家发现的几张已经停机的手机卡的调查终于有了结果,虽然号码已经停机,但由于宋文在更换号码时并未使用完里面的话费,几张号码卡停机的时间都不算太长,所以并没有被注销。
然后在其中一个手机号码的通话清单中,有一个电话号码的出现让所有的侦查员都备感意外,当然,在惊讶的同时他们也都佩服孟少辉对案件敏锐的观察力和细致的分析能力。
这个电话号码的使用者不是别人,正是在三个月前自杀的杜雨寒,虽然通话清单只查到了停机前五个月的记录,但是已经能很清楚地看出在杜雨寒没有自杀前,宋文隔三岔五都给她打一个电话,而在杜雨寒自杀后,宋文的这张手机卡也没有了任何的通话记录,一直到停机。
“这么看来就和我之前的猜测是不谋而合的,杜雨寒的自杀案表面看的确和现在的两起凶案没有关系,但实际上却应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新出现的线索虽然不足以证明两起凶案和杜雨寒的自杀案有关,但总算证实了宋文和杜雨寒是有联系的,这也让孟少辉对自己之前的大胆猜测松了一口气。
“可是孟队,通话记录只能证明杜雨寒和宋文之间有联系,但是杜雨寒毕竟是自杀的,她的死真的会和杨玲以及宋文的凶案有关吗?”侦查员疑惑道。
“我会这么怀疑并不是没有根据的。杨玲的人际关系我们已经查过了,她生前虽然私生活比较混乱,但是却并没有得罪什么人,而那些曾经和杨玲有过不正当关系的男人除了几个一夜情的之外,还有几个也曾包养过她的男人和她都是正常分的手,事后也都付过一笔分手费,并没有哪个和杨玲闹得个不欢而散的。而宋文的人际关系就更不用多说什么了,他的身份就是个拉皮条的,认识的女人大多数是坐台小姐,还有一小部分是华斯艺术院校的学生,而男人方面则都是一些有钱的男人,他在这两者间只是起到了一个中介的作用,要说在这些人里得罪了谁从而招来了杀身之祸,这种可能性并不大,毕竟他只是从中赚取一些介绍费罢了,而且价钱还是在见面之前谈好的,根本没可能得罪到人。”孟少辉认真地分析道,“更何况结合两起凶案的行凶手法,已经可以肯定凶手是同一个人,如果我们先撇开两起案件和杜雨寒自杀案有关这一点,那你们认为会是什么人对杨玲和宋文有如此大的仇恨,以至于杀人还不解恨,除了用到严刑逼供的手法,还要毁尸呢?”
“杨玲通过宋文介绍有钱的男人,那会不会他们两人串通敲诈勒索那些有钱的人,所以才招来了杀身之祸呢?”
“是啊,也有可能还拍下了视频之类的内容,所以凶手在杀了宋文后还特意取走了电脑的硬盘,那里面肯定有某些指证凶手的证据。”
“而且孟队,你之前也说过,两名死者身上的几处生前造成的伤痕非常像是凶手对他们严刑逼供造成的,如果宋文真的和杨玲串通,拍下了某个有钱人和杨玲偷情的视频,从而进行敲诈勒索的话,那么这个有钱人在杀杨玲和宋文之前就很有可能逼他们说出视频的下落,从而销毁证据。”
“嗯,你们的分析非常合理,但你们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孟少辉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虽然杨玲遇害的第一现场我们暂时没有找到,但是从尸体在杀害后被移尸到学校礼堂,以及死亡时间和移尸时间两者的间隔差不多有4至5个小时这两点来看,杨玲极有可能是在学校内遇害的,而现在看来,杀害杨玲和宋文的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也就是说,凶手是学校内部的人的可能性最大。而如果像你们所说,是因为杨玲和宋文串通敲诈那些寻欢的有钱人才招来了杀身之祸,那凶手在杀了人之后应该会把尸体丢弃得越远越好,他应该是不希望尸体过早地被人发现。可是在杨玲的案件里,凶手虽然有移尸,但却移到了一个非常容易让人发现的场所,根本就是希望尸体能被人发现,并且引起注意似的。至于宋文的案件凶手压根就没想过要移尸,也就是说宋文的尸体会不会被发现,什么时候被发现根本对凶手而言没有任何影响,他也根本不在乎。再有一点就是如果凶手是因为被杨玲和宋文敲诈勒索,所以才动了杀机,那么在两名死者死后为什么要毁尸呢?他不外乎就是想杀了人,拿回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而已,根本没必要再把尸体破坏成那样,而且还在现场留下了血字,如果说是故弄玄虚,扰乱我们的调查,这样的动作未免有些太大了吧!要知道越复杂的凶案反而越容易在现场留下证据。与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故弄玄虚,倒不如直截了当地杀人弃尸更加地保险,所以说凶手如此大费周章的行凶手法,不像是在故弄玄虚误导警方,更像是刻意而为,像是要表达什么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