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曾撩动我的心弦

时间:2015-06-26 02:28:01 

我爱钱,八岁那年开始自己挣钱,生财有道。

第一份工作按照今天的社会分工来衡量,就是小时工。我妈是我职业生涯里的第一位老板,也是我所有老板里,长得最美的一个。

当时的工资是这么算的:倒一次垃圾五毛,洗一次碗一块。我妈嫌我擦地不干净,不肯列入付费项目,我也就参与得不多。现在想来,绝对是亲妈,那些年我们都是按照项目当场结算,童叟无欺,一般倒完垃圾进家门,钱就平平整整放在餐桌上闪闪发光。我美滋滋地把钱收好夹在《新华字典》里,隔三差五,就翻开厚厚的字典坐在写字台上数一遍,觉得钱好香。

冬天天黑得早,吃完晚饭出去倒垃圾一般天都黑透了。我家住一楼,打开门楼梯间就窜凉风。小时候书读得不多,唯心主义,怕出门遇到鬼,便拎着垃圾屏住呼吸一路小跑,远远地往垃圾堆扔过去,然后撒腿就往回跑,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追过来,汗毛直竖。虽然工作简单,但对八岁的我来说,也算是冒着生命危险。

我妈发现我越来越爱钱,就经常抓住这个小辫子逼迫我干各种我本来不爱干的事情。我家那边腊月流行吃腊肉,肥得流油的大肥肉,盐腌风干松木熏,要吃的时候洗洗上锅蒸,蒸完趁热切片摆盘,盘底渗出厚厚一层油,晶莹剔透的腊肉片,往往直接就吃,咬一口,夹杂着柴火味道的猪油四溢,腻。

小孩子一般都不爱吃,我也以为自己打死也不会吃,但我妈,只用了两块钱,便降服了我不吃肥肉的决心。

有一回吃饭,桌上饭菜差不多都吃完了,只剩腊肉还没怎么动,我妈说让我吃了好洗碗,我说不吃不吃。

我妈说两块你吃不吃。

我说半块也不吃。

我妈说不是两块肉,是两块钱吃一块肉。

我说妈你再说一遍,她说,吃一块腊肉,给你两块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真的,那天我腻得翻白眼,胃里翻江倒海领了六块钱,紧紧拽在手里,好几天看到腊肉都想吐。

腊肉事件之后,我妈常常说,我真是佩服你,那么肥的肉,要钱不要命。在她佩服的目光中,我妈和我都一度以为,我天生爱钱,超过爱一切。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慢慢地我也有了自己的小金库,《新华字典》夹的钱越来越多。为了减轻存储压力,有时候我也会跑去找我妈换整钱,但那本变得旧旧的字典还是开始合不拢,经常在书架上咧着嘴炫富。我妈给我买了一只陶瓷的小猪存钱罐,猪背有一道硬币大小的缝儿,正好往里塞钱。我妈把存钱罐郑重其事地交到我手里,告诉我这只存钱罐只能存钱,不能取钱,除非砸烂,让我在将来砸之前,深思熟虑,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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