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我当了一家水泥厂的开山矿工,月薪34元,省吃俭用,总算清了彩礼。两年后,我到西安上了大学,一餐饭想多吃一个5分钱的馍也成了奢望。我过年去给未来丈人拜年,想讨个费用,每次得到的不过一二十元,觉得很扫兴。这又让我难免迁怨于无辜的“小辫”,甚至在我幼稚的心里有一种抵触“买卖婚姻”的冲动。“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我认为不是说我,但我还是心虚。如何了却这桩婚事,成了我的心病。老实说,此时的我并无其他对象,来往的女子中,我不奢望与她们发展关系,主要是我自卑,只因为我不是城里人。同学中,谁的父亲是个股长,他都敢来吓唬我。于是,我们这些乡巴佬也就穷则思变,誓死改变人生的命运。
这时候,“小辫”在老家高高的山塬上修地送肥,拉着架子车疯跑。她期待着当了大学生的女婿娃来信,但是信愈来愈少,她的心事愈来愈重。后来我才知道,她是读不懂我的信的,甚至许多字都不认识。她寄给我的情书,也是她的一个上中学的堂弟代写的。这简直让我蒙了。有次过年见面,她妈抹着泪对我说:“我真后悔当初没让娃念书,一个‘穷’字把我娃害了,害了一辈子。”起先我在农村时,几个自然村在一起搞誓师大会,好在我们能照一照面,但说句话也难。之后一年顶多见一面,就越来越尴尬。
记得最后一次在她家,我看到了她的一张照片,四寸大,很好看。尽管那时我已心猿意马,但还是想得到这张照片。她不给,我伸手去夺,她的小辫扫在我的脸上麻酥酥的,同时我奇异地感触到彼此手臂贴肤的温存。然后我们触电般分开,像犯了错误似的不敢对视。在我们订婚的6年里,这是唯一的一次亲昵,因而难忘。
我们在麦穗扬花的季节分手,我送她回家,顺路去赶火车上学校。我和她都默默地走,各自揣摩心事。黄土路弯弯曲曲,藏在半人高的麦海里。走累了,我们在一棵大柿树的树荫里歇息,坐下来,依然保持一定的距离。感伤、叹息、怨艾、无奈,各自心底悄悄流淌的是一条无名的河。她玩弄着辫梢,始终一言不发。就在临分手的三岔路口,我们驻足,她说:“去我家吧!”她在乞求我,神色凄美无限。我还是硬着头皮拿定主意说:“不了。”她泪如泉涌,掩面回头,甩了一下小辫,快步踏上回家的路。我呆立在风里,她未回首,消失在小路的尽头。我的脚很沉,“一碗凉水一张纸”,卖了良心的是我,负心郎是我,伪君子还是我。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在西安当记者,数九寒冬的天去陕北采访。返程路过老家时,在小城郊野的铁路旁,又奇迹般地遇到“小辫”。那时我头发很长,胡子好久也未刮过,裹着件棉大衣,一副流浪汉的样子。过铁道时,一位留短发、抱小孩的媳妇在我面前站住了。她望着我,我不认识她,我径直走了过去。不对!我的心砰地碎了!她不就是我曾经的“小辫”吗?我站住脚,回首望去,不可名状。这一次,是她驻足守望,而我却走开了。走好远了,我回头望望,她还立在风中。回到家,我告诉祖父在路上看到她的情景,祖父嫌我没搭话,老人家长长叹了一口气,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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