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啊。可他压根儿不觉得这事有多牛。对他来说,就是牵着骆驼回了趟家。”
我总算站到了一块小小的花岗岩上,蹭着岩石边缘,一点点刮掉鞋底的泥,“那他继续摆小摊?这事对于他来说,就没什么深远意义?”
“他没想那么多,做了就做了。他就是图好玩,有意思,不指望靠这个赚钱出名。话说回来,人生又不是阅读理解题,哪来那么多富含深意的片段?”
我边捋头发边“哦哦”,意兴阑珊——想想看啊,眼神桀骜的少年,开着一辆随时可能散架的拖拉机,和一头寂寞的骆驼做伴,这简直就是《后会无期》和《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综合版啊。字幕组都快提炼出金句了,怎么啪嗒一下,就转成了葱香煎猪肝的深夜大排档?
他不想出名我能理解,安心蛰伏在夜市也能理解,想不通的是,他怎么就能任由那次大胆的远行过去呢?怎么就能呼吸平稳地,让这段拉风的往事干脆利落地消失呢?换句话说,他怎么就能放任那次旅行,从“有意义”变成“有意思”呢?
初中时写周记,写到实在没的写了,就写一只苍蝇叮过期牛奶的过程,啰啰唆唆凑了八百字,被老师点评为“有意思”,同时规劝我,要把目光多投注于“有意义”的事物上。我很是赧然,在传统价值观里,“有意义”是比“有意思”更高级的存在。它是卒章显志中的那个“志”,是画龙点睛中的“睛”,是不虚掷的总和、被敬畏的原因。哪怕我私下认定,“有意思”像是黄蓉哄骗洪七公的那席菜,是百无一用的天花乱坠;“有意义”却像郭靖,是牛嚼牡丹的政治正确。
后来读沈复的《浮生六记》,有点惊诧于一个男人居然能如此心安理得地沦陷于“有意思”而“无意义”的人生。他撺掇妻子女扮男装随他外出,把漫天乱嗡的蚊子当作群鹤。他有点无能,有点轻浮,在文人中也不算养尊处优一生安稳,但我始终羡慕他,不为别的,单为他身上那股与生俱来的对命运的驾驭感。
在风险多多的世间,能够安心地享用纯粹的乐趣,不再试图归纳人生的段落大意,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周围有许多人——包括我,都乐意把自己经营成一桩生意,我们竭力从阅历、阅读、阅人中提炼出实际功用、世俗智慧,哪怕是有趣的谈资也不赖。刚学打扮的小姑娘,总是要把每种眼影都上一遍色的,她手头统共只有这么些工具,舍不得不物尽其用。
捉摸不定的爱情、吊儿郎当的旅行、为爆米花而生的电影,它们都属于“有意思没意义”的事物,都是取用时标明了“量力而行”的存在——缺乏安全感的人,请勿近身。
像胡适,他总把女朋友们放在最后,甚至放在所有萍水相逢的男性以及爵士乐团之后。一个旧中国的乡村里长大、成长期为经济问题困扰的人,是舍不得坦然地享受爱情的,爵士乐团都有可能成为跟特定人群的谈资、建立某种社会关系的垫脚石,爱情却是一个纯然的把玩物件,他不好意思对自己那么好。
毛姆出名后感叹,以后去度假,总算可以没心没肺地躺在沙滩上,不必费心策划景色描写了。大众的旅行、恋爱、叛逆,都近乎“主题先行”的行为艺术,只有对命运持有充沛安全感的人,才能让骆驼站在拖拉机上,走过两个时区。但话又说回来,只有活给自己看的人生,才能够剥离掉虚荣心、表演欲、自我感动的外壳,露出一点赤胆忠心。
就像我此刻说,不必给每一段经历添加有意义的注脚,这话是真心的,但放在洋洋洒洒一篇文章的末尾,怎么看都像是假的。
但那也没办法,有人能活成站在拖拉机上的骆驼,不疾不徐地踱步在小小的车板上,慵懒地回应路人惊诧的目光;有人就只能踩着尖头靴子,不断寻找坚硬干燥的地面,好让自己不陷下去。
我也只能让自己不陷下去。
(大浪淘沙摘自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一书,邝 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