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三年前,韩寒去台湾,把钱包丢了,但很快就找回来了。然后蒋方舟去台湾,也把钱包丢了,也很快找回了。
又不久,一名杭州男子去台湾,也学着韩寒、蒋方舟丢钱包,这次没找回来,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但他回到杭州时,发现钱包已经给他寄回来了。
起初大家感叹台湾人民道德水平就是高,后来才有人发现,台湾和大陆的法律完全是不一样的。大陆这边要求人人做道德君子,要拾金不昧,昧了就要接受道德的谴责。而台湾那边则不然。
台湾民法规定,捡到丢失物品之后,6个月内有人认领的,拾得人应将物品归还,但拾得者可向失主索取物品价值十分之一的报酬。同时还规定,如果丢失物品的是贫困户,这十分之一的报酬,还应减免。至于对方是不是贫困户,报酬是不是可以减免,如果有争执,这事可以上法庭解决。
这条法律的意义,就在于考虑到人性。占有是人性中无法抑制的本能,但如果捡拾者能够拿到报酬,而且还让自己成为一个好人,这就弥补了捡拾者的巨大心理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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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学火热,但从这些事情上来看,这种热只是虚热、叶公好龙式的热,我们中有些人,根本无意在现实中践行国学。
比如说,孔子的弟子子贡,是个土豪,有钱、任性。他在外边做了善事,不取分文,结果孔子骂他:“你无端抬高了道德门槛,把贫穷的善人阻拦在行善的门外。”
此前,贫穷者在行善中,因为获得酬赏而弥补了经济损失,所以他们会行善不倦。但现在被你一搅和,行善的门槛高到了只能付出而一无所获,这让贫穷者还如何做得起善事?
而孔子的另一名弟子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农夫,农夫把牛送给他,作为救命之酬。子路牵牛而归,受到了孔子的表扬。子路懂事,他做了好事,获得了报偿,此后人人都愿意效仿他做好事。长此以往,这个国家的社会风气就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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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年1月18日,一艘英国战舰,把700多名恶行累累的犯人,押送到了不毛之地。此后80年,英国陆陆续续又流放了16万犯人到这里。多年后,这里崛起了一个富裕而令人羡慕的国家——澳大利亚。
哪怕是一群流氓,也能够建立起一个文明的国家,只要制度合理。
制度是国家的良知,规则是群体的智商。好的法律,能够激发人心中的善。好的规矩或法律,具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是简单可行,第二是符合人之常情,第三则是能够有效疏理人际关系。人的天性是相同的,入尧舜之国则为尧舜,入桀纣之国则为桀纣,能够于逆流之中保持自身高洁情操的,是稀有物种。
(骑 士摘自微信公众号“lwwuwuwu”,王 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