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中华街上最肮脏的一家餐馆。
男友这样形容后,带我去了那里。那家餐馆果真如他形容,不对,是比他形容的还要过分。鳞次栉比的其他店家,每一家都光亮耀眼且干净,只有那家,像是被搁在展室内多年不动、沾满灰尘的标本。如果没有挂上××饭馆的招牌,没有人能发现那是一家餐馆。
但是,男友推开店门进去的瞬间,我立刻知道那是一家正在营业、充满活力的餐馆。每一丝空气中都混杂着食物的诱人香味。
入口附近是高高的柜台,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坐在里面,手指拨着老旧的算盘。
“你好。”高个子男友鞠躬打招呼。
“少爷,又长高啰!”
“哪有,我都快三十了,不会再长了。”男友摸着下巴上的短须,语气温和。
女人打量店内一圈。
“不介意在洗手间前面的话,是有空位,不过,你有同伴……”她看见站在男友身后的我,露出为难的表情。
“不要楼下,今天坐楼上。”男友指指天花板说。
从柜台后面狭窄的楼梯走上去,是铺着榻榻米的小地台。墙上贴着过气多年的偶像穿着泳装、手拿啤酒微笑的海报。我们在海报旁边的座位相对坐下。
“周六时,队伍会一直排到外面,必须耐心等上一个钟头或一个半钟头。”
“排成那样,大家就那么想来吃?”
“对,这是行家才知道的人气餐馆,谢绝一切采访。”
毛巾和开水送上来。
“你小时候常来?”
男友的老家在横滨,从刚才女人称他少爷的口气来看,她应该在男友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他。
“对,我常来,我爸从上一代大厨掌勺的时候就来了。我上小学时,肚子饿了,就自己带钱来这里吃饭。真不知有多爱吃!”
男友的父亲已经去世,听说是土生土长的横滨人。
“我来点菜吧?”
“请便。”
要是在平常,他一定也让我看菜单,问我想吃什么。虽然这么说,但我们约会的次数还是屈指可数。对于我们来说,约会就是一起下馆子。
“嗯,一瓶啤酒、一份烧卖,然后鱼翅汤,最后……”
“红烧肉饭。”不知何时站在旁边听我们点菜的大婶亲切地建议,她和柜台里的那个女人长得有点儿像。
“虾子好不好?”她一边用铅笔填写菜单,一边问我的男友。
“真的很想吃,可是今天只有两个人,下回再吃吧。去加拿大之前,我还会再来。”
“加拿大?少爷要去蜜月旅行?”
“什么话,不是啦!是明年要调职。”男友的脸渐渐变红——我们只交往了半年。
“肚子饿扁了,阿姨,快点下单好上菜!”男友粗鲁地说。
“好的,好的。”
大婶突然冒出这奇怪的话,连我都脸颊发烫。不过,大婶也不匆忙,拖着脚,一步一步地慢慢下楼。
男友好不容易恢复平静,拿起毛巾擦拭双手,喝口水,松开领带,轻松打开话匣。
“我爸爸很讲究吃,这家馆子的汤品好,他就只喝汤;那家店的沙拉好吃,他就只吃沙拉;换下一家,又只吃牛排;然后,再去爱吃的甜点店。这样吃饭,他习以为常。”
“妙极了!”我听得出神。
“才不呢!因为我陪着他,我还小,只想快点吃饱,可是尽管我空着肚子,也只有汤喝,必须忍到下一家馆子,这简直是折磨嘛!我妈也是勉强陪着。”男友说起他父亲的时候,脸上总是现出春天平静海面似的表情,光是看着,我就感到一种安详。
“可是,你也因此很懂得吃,现在,我也跟着受惠。”
最近,我偶尔会直呼男友“你”了。
“说起来,这里是我爸来的次数最多的店。”男友浮现昔日凝视他父亲时的眼神。
“这是啤酒和烧卖。”大婶发出不输周围客人说话声的音量,把盘子放在桌上。形状不一的烧卖冒着热腾腾的白汽。
“开动喽!”
我拿起筷子,热的食物要趁热享用,这是我们共餐时的铁律。
“好吃!”口中含着热乎乎的烧卖,还是忍不住发出惊叹。肉馅大概是经过特别摔打,富有弹性,并且含有浓郁的肉汁,在口中像爆竹般炸裂。
“嗯,这里的烧卖,真是天下一品!”
男友喝光杯里的冰啤酒,幸福地咀嚼烧卖。
一盘五个烧卖,男友吃了三个,我吃了两个,真的是吃了个精光。刚按捺下想再来一盘的欲望时,双手捧着餐盘的大婶又缓步上楼。
“久等了,汤放在这里。”
这次是一大碗鱼翅汤。火腿丝和笋丝像写着心愿的七夕短笺,混在雾一般的白浓汤中,光是看了就食欲大振。男友舀起一小碗,递给我。
我用小调羹舀起一勺,倒入舌间。鱼翅放了很多。
“这个也好吃得没话说。呼,好幸福!”
“太好了,珠美也喜欢吃。”
以前,男友称呼我时都加上“小姐”,这是他第一次直呼我的名字。我假装没发现,继续用小调羹舀鱼翅汤入口。与其说这是汤中放了鱼翅,不如说是鱼翅周围缠着羹汤,那样浓稠、那样不吝使用鱼翅。
“吃太多了。”
男友把腿伸直,我也在同一时间变换坐姿。我们虽然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没有人知道我们在交往,男友比我大三岁,在业务部工作。
我自己又舀起一碗。已经十月了,难怪会喜欢这种热气腾腾的食物。
鱼翅汤就像飘落在草原上的雪,柔柔地装满我的胃。又像飘落地面瞬间消失一般,从胃部流向身体各处。享用美食的时候是最幸福的时刻,只有那个时刻,可以忘记所有讨厌的、难过的事情。
“怎么这么好吃?”
我凝视调羹里的鱼翅汤,自言自语。味道绝不清淡,是汤底的功效,显得浓而不腻。
“我感冒时,我爸就会让我喝这里的汤,我还蛮高兴的。”
“好奢侈,不过,感冒时喝了这汤,胃里就装不下其他食物了。”
“是啊,好柔的味道。”
“真的是让人安心的味道。”
汤喝得愈多,愈觉得温暖,迷迷糊糊地想睡觉。
“珠美吃到美食时,表情真的像个小孩。”
说这话时的男友,和在公司里焦躁的模样,判若两人。
“彼此彼此。”
就在鱼翅汤几乎见底的绝佳时机,红烧肉饭上场。
“这是我爸最爱的红烧肉饭。我们全家出国旅游时,他也任性地嚷着要吃红烧肉饭,我妈烦死了。我妈做菜的手艺也是职业级的,但就是做不出这里的味道。”
和鱼翅汤一样,这也是满满一大碗。不知道的人会各叫一碗,那可要吃撑了。还是男友帮我盛饭,白米饭上放着炖得极烂的红烧肉、热腾腾的汤汁和配色用的小菜。
“看起来很好吃。”我发自内心地感叹。勾了芡的浓郁汤汁发出麦芽糖般的晶莹光泽。
“要享用喽!”我虔心低语。
在已经无法把感想化作语言、只想尽快和眼前食物融为一体的焦急心情下,我把白色汤匙不停运往口中。饭粒饱满,裹着五香味的汤汁,有种独一无二的味道。光是白饭浇上汤汁,就已十分美味了,何况那红烧肉……这世上竟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虽然是一大块肉,但炖煮得又软又嫩,汤匙可以轻易将其切开。味道渗入肉的每一丝纤维里,与其说口中含着食物,不如说像含着艺术品。咀嚼之间,心情变得非常愉快。
“看来,珠美也喜欢。”
我惊觉自己正默默埋头猛吃,一抬头,见男友眯眼带笑凝视着我。
“这里直到现在还不用瓦斯,而是用焦炭当燃料。火力超强,才能烧得这么透,特别好吃。也只有这家店,才能让我爸爸完整地吃完一餐。”
“那是当然。”
我自己盛了第二碗。肚子几乎撑满,但还是觉得可以再吃。结果,男友吃了四碗,我吃了三碗。最后,肚子实在撑得难受,裙扣差一点爆开。
“不能动了!”
沉浸在幸福的余韵里,轻呼一口气。好像和男友乘着小竹筏,随波荡漾,仰望满天星斗。
满满的一大碗饭,不剩一颗饭粒,全收进我和男友的胃里。如果男友不在眼前,我真的会不顾形象,直接躺在榻榻米上。
男友喝了一口热茶,突然坐直,表情严肃。我以为自己做出什么不得了的失态行为,赶紧端正姿势。该不会他已经讨厌我了?
“唔,我今天有些话,想对珠美说。”
男友的表情看上去更加窘迫。我霎时想到,他可能要提分手。一定是觉得我可怜,所以在最后请我吃一顿好的。
“刚才说,我明年要去加拿大……”
男友语气缓慢。
是想在离开前分手吗?男友的表情更为难,让我看不下去。这半年来,我们去过各种餐馆吃饭,光是那样,就已十分快乐,不论他要说什么,我已有心理准备。
“珠美愿意一起去吗?”
我愕然抬头,他满脸通红地看着我。
“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啊?可是……”我只这样说,便低下头。
“我了解,我是在一切都了解的情况下求婚。如果你真的忘不了那个人,我们只做一起吃饭的朋友也没关系。和你在一起,我感到幸福。”他的声音略带哽咽。
我的前男友因为车祸,突然消失在我眼前。他也是我的同事,所以男友也知道这事。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和异性交往,男友是那件事以后我第一个交往的人。
我低头眨眼的瞬间,啪嗒啪嗒,泪水掉落,种种思绪在胸口炸开。
“这是我爸的遗愿,选老婆时要选懂得这家餐馆饭菜味道的对象。”
这个想法太奇怪,我不觉地抬起头,扑哧一笑。
“好有趣的遗愿。”我笑着擦掉脸颊上的泪水。
“就是啊,不过,我也这么认为,能和自己一起享用美食的对象最好。”
“可是,光凭这点就决定,妥当吗?其他方面也需要考察啊。”
这时,男友笑着说:“那些都已考察过了。”
哪些?我用眼睛问他。
“我妈常说,要决定另一半时,就跟她一起吃饭,能一点不剩、通通吃光的对象,钱包交给她也没关系。”
“啊?”
的确,照这个标准来说,我或许合格。
“谢谢你。”
回答中含有太多的意义。如果确定是他,我已认定是余生的未来或许又可以自己做主、从头开始了。当然,这个时候被求婚,我很惊讶,但在我心里,也确实梦想能永远和男友这样相对。
“真的愿意接纳我吗?离出发还有一些时间,珠美可以好好考虑。”大概我的表情传达出我接受求婚了,男友的声音在我耳朵深处愉悦地回响。
“也是,我必须认清你是不是一辈子给我吃美食的对象。”我半开玩笑地回答。
和喜欢的人自在交谈的小幸福,很久不曾想起了。瞬间,一股充沛的感情席卷而来,我好想放声大哭,但是,肚子撑得太满,我只能茫然地望着男友。
付钱时,柜台里的女人咧嘴轻笑:“少爷,有好事了吗?”话意有所指,男友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
“下回再来报告。”
男友赶紧付钱,像要堵住女人的嘴。
“很好吃。”我大声说,像要让厨房里的师傅都听到似的。肮脏?岂有此理,这家店可是让爱美食者魂牵梦萦的地方。
走出餐馆,天色已暗,气温有点低。
“散步到公园吧?”男友的手掌温柔地包住我的手。
“加拿大很冷吧?”
“我们去的是海边城市,一定有很多新鲜的鱼贝。”
月光皎洁,照在港口停泊的船上。
(若子摘自重庆出版社《趁热品尝》一书,李晓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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