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取媚于世

时间:2016-09-19 16:04:00 

◎林语堂

社会十大俗气:一、腰有十文钱必振衣作响;二、每与人言必谈及贵戚;三、遇美人必急索登床;四、见到问路之人必作傲睨之态;五、与朋友相聚便喋喋高吟其酸腐诗文;六、头已花白却喜唱艳曲;七、施人一小惠便广布于众;八、与人交谈便借刁言以逞才;九、借人之债时其脸如丐,被人索偿时则其态如王;十、见人常多蜜语而背地却常揭人短处。

我向来不劝人做文人,只要做人便是。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过:“但成学士,自足为人。必乏天才,勿强操笔。”你们要明白,不做文人,还可以做人,一做文人,做人就不甚容易。如果不做文人,而可以做人,也算不愧父母之养育、师傅之教训。子夏所谓贤与不贤,“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孔子所谓“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可见“行”字的重要性在“文”字之上。文做不好有什么要紧?人却不可不做好。

我想“行”字是第一,“文”字在其次。行如吃饭,文如吃点心。单吃点心,不吃饭,是不行的。现代人的毛病就是把点心当饭吃,文章非常庄重,而行为非常“幽默”。中国的“幽默大家”不是苏东坡,不是袁中郎,不是东方朔,而是把一切国事当儿戏,把官厅当家祠,依违两可,昏昏冥冥生子生孙,度此一生的人。我主张应当反过来,做人应该规矩一点,而行文不妨放逸些。你能一天苦干,能认真办铁路,叫火车开准时刻,或认真办小学,叫学生得实益,到了晚上看看小书,国不会亡的,就是看梅兰芳、杨小楼,甚至到跳舞场拥舞女,国也不会亡。文学不应该过于严肃枯燥,过于严肃无味,人家就看不下去。因为文学像点心,不妨精雅一点,技巧多一点,做人的道理却应该认清。

但是在下还有一句话。我劝诸位不要做文人,因为做文人非遭同行臭骂不可,但是有人好文学,总要舞文弄墨。既做文人,又不预备成为“文妓”,就只有一道:带一点丈夫气,说自己胸中的话,不要取媚于世,这样身份自会高。要有点胆量,独抒己见,不随波逐流,就是文人的身份。所言是真知灼见的话,所见是高人一等之理,所写是优美动人的文,独往独来,存真保诚,有骨气,有识见,有操守,这样的文人是做得的。

袁中郎说得好:“物之传者必以质(质就是诚实,不空疏,有自己的见地,这是由思与学炼来的),文之不传,非曰不工,质不至也。树之不实,非无花叶也。人之不泽,非无肤发也。文章亦尔。(一人必有一人忠实的思想骨干,文字辞藻都是余事)行世者必真,悦俗者必媚,真久必见,媚久必厌,自然之理也。”这样就可以做文人,同时也可以做人。

(彭根成摘自人民文学出版社《林语堂散文》一书,丰子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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