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向欧洲借鉴不良资产处置经验?

时间:2016-11-18 15:58:11 

  编者按:2014年以来,中国进入新的一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爆发期。目前,保持资产质量的稳定,压缩不良贷款规模已成为银行家们目前的重要课题。本文介绍分析了德英等欧洲相关国家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具体做法,以期为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处置提供参考。

  2014年以来,中国进入了新的一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爆发期,截至2015年6月末,16家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8841 亿元,比2014年末增加1810亿元,平均不良率为1.31%。日渐增长的不良资产使得银行不得不增加贷款减值准备金的计提,这也大规模地“吃掉了”银行利润。据统计,截至6月末,16家上市银行的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已达16142亿元。尽管如此,面对不良资产的大幅增加,银行业拨备覆盖率还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应该说世界各国都有过不良资产激增的情形,尤其是欧洲发达国家,在2008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后,其金融机构损失惨重,积累了规模庞大的不良资产,由此导致银行在得到政府巨资救助后仍不愿向实体经济部门发放贷款,而是留下资金防备损失扩大。为此,欧盟委员会出台了指导性意见,规范成员国如何动用政府补贴手段帮助银行处理不良资产。本文不谈银行业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而是试图通过分析欧洲发达国家在处理银行业不良资产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为我国银行业提供借鉴。

  德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处理

  2003年以前,德国金融体系几乎没有意识到自身存在的坏账问题。但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人们发现德国银行业不仅存在着坏账,而且坏账的规模还不小,大约为3000亿欧元,几乎占欧洲银行业问题贷款的60%。为了处理这些坏账,德国政府和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设立坏账银行剥离不良资产。所谓“坏账银行”,就是按照“好银行-坏银行”结构模式,将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由专门机构进行专业化统一处置,彻底解决银行不良资产困境,实现问题银行的重生。为了维持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德国2008年10月立法成立了规模达5000亿欧元的金融稳定基金,其主要目的是为金融业的贷款提供国家担保、强化银行自有资本和帮助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等。以此为基础,2009年德国出台了2000亿欧元的“坏账银行”计划,允许德国的银行把不良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出去,转移至单独的坏账银行。

  政府注入资金实施资本重置。对于那些仅仅是资本金不足但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有问题银行,德国采取政府部门注资的办法来进行资本重置。资本重置最常见的形式是政府以债券账面价值或折价购买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或者购买银行债权无偿注入资金。2009年由于财务状况急剧恶化,德国第二大银行–德国商业银行获得金融稳定基金的注资,政府取得四分之一的股份,成为德国第一家部分国有化的私人商业银行。濒临倒闭的海波房地产控股银行也获得了520亿欧元的解困注资。

  不良贷款组合出售。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私人股权投资者;与此同时,巴塞尔协议II的实施,使得银行持有更高风险或者持有不良资产的成本变得更加高昂,再加上国际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压力,使得一些德国银行意识到直接打包出售不良贷款可以帮助他们集中精力发展新的获利更为丰厚的业务,因此德国许多大型银行,诸如德累斯登和海波国际房地产投资银行(HRE)等都进行了资产重组工作,把这些组合出售给外国投资者,主要的买家包括投机基金、对冲基金、私人股本公司以及投行的分支部门等。如隆星集团从HRE那里购得36亿欧元的不良贷款组合,仅这一次交易就使得HRE的不良贷款额减少了75%。

  成立特殊机构集中处置不良资产。这里的“特殊机构”与坏账银行不同的是,大多数坏账银行是由政府出资设立或者担保建立的,而特殊机构则是银行自己为处理不良资产而设立的。为了化解巨额不良资产,一些银行认为仅仅依靠政府的支持是不够的,因此尝试采用成立特殊机构集中处置方式。以德国第二大私有银行集团–德累斯登银行为例,由于其母公司安联集团急于退出非战略性业务领域,2002年德累斯登银行成立了专门的重组机构(IRU),捆绑处理不良贷款、准不良贷款以及其他非核心资产。

  英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处理

  历史上,英国是将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分为企业不良贷款和零售不良贷款两类来分别处理的。一般来说,英国处理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都尽可能遵循救助原则,比如,对于企业贷款,只要企业尚有生存机会,银行都会尽力救助。这一方面是基于英国的大银行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企业形象,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英国几大银行的业务和定价差别很小,企业形象、品牌效应和声誉对于银行竞争的影响很大,尽管有时面对的企业生存机会不大,从商业角度考虑已无利可图,但出于社会责任的考虑,银行一般还是会全力施救。此外,在英国,由于诉讼成本很高,银行只有在所有清收手段均无效且知道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或已取得对财产的抵(质)押权时才会起诉违约客户。

  “次贷危机”爆发后,面对着日益恶化的经济和金融状况,为了稳定摇摇欲坠的银行业,英国在继续采取“救助”措施的同时,还采取了一些“现代”的做法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

  延缓还款。正如时任英国首相布朗所说:“关键问题是恢复银行贷款,以帮助家庭和企业在全球信贷危机中渡过寒冬。政府要看到的是企业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后能够创造就业机会,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进行投资。而我想要看到的是住房抵押贷款持有人能获得他们能够负担得起的抵押贷款价格。”为此,几大商业银行推出了为贷款者提供半年“宽限”的政策,以避免更多的按揭贷款购房者因交不起月供金而被迫放弃房屋,同时,像苏格兰皇家银行和纳特韦斯特银行还将此措施一直延续到2009年年底,保证在客户最后决定放弃房产之前都能够得到公民咨询局等咨询机构的建议。

  政府注资或担保。由于担心延期还款不能解决银行的问题,2008年10月英国政府提出第一轮救助方案:在向银行业注资 500 亿英镑的同时,还向银行额外提供2000亿英镑短期贷款,并向银行发行债券提供2500亿英镑担保。根据该方案,英国最大的八家银行机构巴克莱、汇丰、劳埃德、TSB(英国信托储蓄银行)、全国贷款互助会、Abbey(阿比国民银行)、皇家苏格兰、渣打获得了政府提供的总额为250亿英镑的额外资本以提高其一级资本比率,英国财政部表示,其它银行也可申请加入该方案。作为回报,政府将在这些银行持有优先股,这些优先股没有投票权,但在其它股东获利之前将获得固定利息,而不是分红。方案中还透露,若有必要英国政府将再次投入250亿英镑资金。另外,英国政府对银行的救助计划将担保同业银行贷款,并保护纳税人的利益。除此之外,作为英国政府救助计划的另一部分,英国央行还将向银行额外提供2000亿英镑的短期贷款,以帮助银行保持其资金流动,并保证银行有新资金流入和向银行提供足够保证中期贷款业务的资金。英国政府救助计划的第三部分,就是英国政府将向银行发行的债券提供2500亿英镑担保。英国央行表示,在该行的放款操作中,所有由政府根据新的银行救助方案而担保的银行债券均可作为抵押品。

  设立坏账银行和银行国有化。2009年1月下旬,英国政府又推出第二轮银行业救助方案,核心内容包括政府将投资设立“坏账银行”,集中接管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将为英国银行的风险性贷款所带来的潜在损失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各大银行必须承诺向英国消费者和企业增加抵押贷款和企业贷款。为实施这一计划,英国政府希望与各家银行分别谈判,并达成协议。作为回报,英国政府希望向各家银行征收担保费用,即以股票的形式置换普通股。英国央行被授权设立一项500亿英镑的资产购买计划,通过发行国债为较为安全的银行资产购买如公司债、商业票据和财团贷款等进行融资。另外,英国央行还将延长其贴现窗口借贷计划,以扩大央行向金融系统注资的规模。为此,将在英国首相布朗2014年10月承诺的2500亿英镑救助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至少1000亿英镑。英国政府还宣布,将把苏格兰皇家银行发行的 50亿英镑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将政府所持股权从58%提升至68%。另外,英国财政部也将增持劳埃德银行(Lloyds TSB)与哈利法克斯银行(HBOS)合并而成的劳埃德银行集团股份至50%。这样,除巴克莱银行与汇丰银行外,英国其他银行已大部分被国有化。

  资产组合出售。据英国《每日电讯报》2015年8月18日报道,在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英国的银行卖掉了比其它任何欧洲国家都多的贷款,并在2015年摆脱600亿欧元资产(2014年是215亿欧元)。相比之下,德国和意大利只分别出售价值200亿和250亿欧元的贷款。普华永道称,银行机构能够迅速卖掉资产是因为像美国投资集团这样的买家乐于抓住英国市场的一隅,将这些贷款视为从相对强健的经济复苏中捞一笔的好途径。

  欧洲其他国家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处理

  除了德国和英国之外,其他受“次贷危机”影响较大的欧盟国家在也采取或试图采取了一些类似或独特的措施,比如西班牙和意大利。

  西班牙在处理其银行业不良资产过程中显得犹豫不定。开始时,为了避免以国家救助这种代价高昂的方式挽救银行体系的能力,同时也为了避免获得欧盟的援助,与德国的特殊目的机构相类似,西班牙政府试图督促银行业成立了一家特别控股公司,要求银行业将全部房地产资产转移到这家特别控股公司,以此令投资者相信这些银行将不需要进一步援助。这样的房地产控股实体不同于“坏账银行”,因其不牵涉任何公共资金,也不会获颁银行牌照,并且只由房地产专业人士来管理。但经过了数月的“挣扎”之后,由于不良资产数额特别巨大,单靠自身实在是无能为力,西班牙政府打破了不需欧盟援助的禁锢,为了满足欧盟提出的银行业救助条件,尽快得到欧盟许诺的1000亿欧元的直接救助,于2012年8月31日颁布银行业重组重要法令,宣布建立“坏账银行”吸收银行业不良资产,着手清理银行系统以提高信贷流动性。据悉,“坏账银行”的资产主要是房地产业的不良贷款,这些资产将在10年至15年内出售。

  意大利经济发展较早,银行业不良资产出现得也比较早。在1929年大危机之时,为避免企业无法归还银行贷款而导致银行倒闭,意大利政府曾将企业无力归还的贷款转划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之后意大利政府成立了伊利亚控股公司,尤其收购银行持有的企业股权,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组,重组成功后再把企业卖给私人。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意大利银行业又一次出现了问题,并且这些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据2015年3月12日外电报道,直到目前意大利方面仍在苦思良策,在帮助银行业剥离不良贷款的同时,还要避免触动更为严格的欧盟关于国家援助的规定。据报道,意大利国内银行业被1860亿欧元的坏账负担所拖累。倘若按照欧盟允许在特殊情况下提供国家援助的规定来办,将使银行股东和次级债持有人蒙受损失,这是意大利政府希望避免的。为此,意大利政府考虑促进放贷的方案之一就是简化程序,因为当前冗长的程序使得银行难以没收违约贷款的担保资产。此外,意大利政府还考虑将允许银行以贷款损失冲抵税项的期限从五年缩短至一年,但由于这可能会冲击公共财政而被认为不可行。意大利政府官员2015年2月表示希望数周内宣布成立一家新公司,可以发行政府担保的债券,用所得资金购买不良贷款,银行方面将被要求以折价方式把不良贷款转至这个载体。可以说最后还是求助于“坏账银行”的模式。

  总结与评价

  从以上对欧盟几个国家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理的介绍可以看出,目前处理不良资产主要不外乎两个渠道,即剥离和国家注资。

  剥离是各国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最普遍采用的做法,但剥离之后的处理方式各国又有所不同,一种情况是剥离出“坏银行”,一种情况是剥离后交给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处理,再就是直接出售。虽然具体处理方式不同,但效果却是类似,都使得银行能够摆脱不良资产的困扰,轻装上阵。不过,其中所存在的问题一是这些不良资产的价格不好确定,虽然美国曾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资产流失,也可以说是采取了“公允价值”的方式剥离,但这样做的毕竟是少数,而且也存在着手续重复的问题;二是不论是设立“坏银行”,还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都存在着手续复杂、资产剥离透明度低和公众接受度差的问题。三是这种剥离的方式只是银行不良资产的治标之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由于银行、特别是大银行在一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当出现大规模不良资产时,很多国家都采取“国家注资”的方式帮助银行脱困。尽管注资的方式也各有不同,有的是直接增加银行的资本金,有的则是通过购买银行的不良资产而间接注资,但国家或者是直接拿了公众的税收,或者是通过向公众发债筹集资金,或者通过向央行借款增发货币,也就是说,国家从普通公众手中拿出钱去救助那些银行则是事实。这种情况虽然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在保护百姓的利益,但从最终结果上讲则是“父爱主义”,不仅造成了“大而不(能)倒”、“(重)要而不垮”的印象,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甚至培养了银行家们的贪婪。

  当然,在以上这些措施之外,各国也还采取了一些其他措施,比如英国对企业的救助方式相对来说是着重长远、着眼未来的比较好的方式;德国成立特殊机构处理不良资产也是一种“自我消化”的方式,与直接出售相类似,由于银行自担损失,能激发银行的工作潜力。此外,在美国还有另外一种运用比较多的方式,这就是资产证券化。但资产证券化的关键环节是增信,增信的具体方式也有不同,有的采取国家直接或间接担保,有的则采取与优良资产打包。无论如何,虽然资产证券化提高了不良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了银行损失的可能性,但实际上,(通过包装制造的)漂亮的外衣和频繁的交易(高流动性)并不能真正提高资产的信用等级,也并不能掩盖某些资产“不良”的本质,一旦某种情况出现,就可能酿成灾难。美国的“次贷危机”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总体来看,各国政府和银行所采取的措施作为应急之举,是“不得不”的选择。从各国处理不良资产的效果来看,则更可以说是像“割韭菜”:所有措施只不过是短期有效,从长远来看都不可能解决问题。一期又一期的不良贷款累积,就像是一次又一次的金融危机一样,不再是对人们智慧的考验,而是变成了对普通百姓的折磨和银行家们发财的好机会。究其原因,就在于虽然标榜西方银行(和企业)公司治理完善,管理水平高超,但实际上,银行只是银行家们赚钱的工具,而不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真正调解者和组织者,信息化只是强化了银行家们攫取更多利益的手段,而不是降低了金融风险:银行家们是有风险要规避,没有风险创造风险再规避。其结果是,不要说普通的公司,就连银行这样的“国民经济综合部门”的社会责任都几乎是空话。其实,西方的银行业之所以这样,根本原因在于其遵循的“丛林”文化和自私自利。中国的银行业要想搞好,就必须在研究和学习中国的“大局文化”、培养责任观念、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发展的成果,特别是信息化技术,从根本上堵塞不良资产产生的漏洞,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中国银行业的启示

  研究欧洲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处理对中国银行业的启示有以下几个方面。

  调查研究要充分。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包括欧洲金融危机在内的全球经济危机,以及目前在我国出现的银行业不良资产累积,既是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经济政策所致,也是银行自身管理不善和企业经营不善所致,应该说这是属于系统性风险。因此,为了从根本上遏制不良贷款的发生,银行不能只盯着存贷款和业务创新,更要特别重视调查研究,既要重视对宏观经济和政策的研究,也要重视对企业单位及其所属行业的研究,了解企业及其所属行业的经营情况和资金周转特点,了解国民经济乃至国际经济结构调整方向和国家、乃至国际的相关政策变动,以避免资金投放出现系统性错误。

  加大技术投入。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是信息不对称,而信息技术以及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网络金融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最佳途径。如发展大数据金融,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银行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而供应链的核心价值之一也在于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上下游企业间的有效沟通,减少信息在供应链中传递的损耗,最终达到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目的,以供应链管理与客户关系管理为核心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物联网技术使得供应链金融参与方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因此,银行应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及其技术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这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贷款产生的有效途径。

  强化银行社会责任感。银行虽然是企业,要以赢利为目标,但中国不同于外国,中国的银行业就不能简单等同于外国的银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中坚力量,中国的银行业、尤其是国有大银行要率先垂范,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和对环境、消费者以及社会的贡献。这就从源头上堵住了不良资产产生的漏洞。对于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银行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尽可能自我消化,自行解决,必要时可采用资产证券化和打包出售等方式处理。

  冯彦明 黄晶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赞一个 (0)收藏 (0)
看不过瘾?点击下面链接!
本站微信公众号:gsjx365,天天有好故事感动你!

相关读者2016年第17期

美图欣赏

读者2016年第17期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