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
我本想当个画家的。五六岁的时候,我家来了客人,妈妈常对我说:“乖,画张画儿送给伯伯(叔叔、姑姑……)吧!”我便铺开一张纸,用彩色铅笔认认真真地绘制起来,献上那画儿。那气概,那心情,跟毕加索赠画也相差无几。
但有一次我从窗里看见,一位客人走到街上以后,漫不经心地将我的馈赠团成了一团,轻轻地一丢,那作品便滚落到阴沟边了。这使我小小的心灵得到了人生的第一次教训:原来得到别人的承认,竟是非常之难的。
我放弃了当画家的想法,但我想画出真正的好画儿。这是妄想吗?
除了“文革”那10年,我始终没有放弃画画。有时兴致勃发,不能抑制,一日甚至画出数幅。我画画主要是自我消遣,但也并不羞于见人。
去年冬天我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找我的好朋友G玩。两人你一张我一张地画了起来,他只醉心于水墨的濡染,我则调出一堆中间色,随情绪涨落舞起笔来,还去找干肥皂,用小刀切成大小不等的几块,并用铁钉“篆刻”,最后为我与他各镌印章三枚,计阳文各一、阴文各一、葫芦形闲章各一,镌毕,找来印泥,将印一一盖到适宜之处。
事毕,两人虽颜挂汗帘,但相视而笑,美在心中。这确确实实不是妄想:从本性上,每一个人都是艺术家,都有从事艺术创作的权利,都能从中使自己和别人得到快乐。
(清 寒摘自新世界出版社《风筝点灯》一书,Getty Images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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