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这就安全了吗

时间:2017-04-01 09:42:01 

崔鹏

2月23日,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正式版。这个版本相比2016年8月的征求意见稿,对存管方商业银行的要求有所放松,针对委托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要求更加细致了。对于现实情况来说,正式版的《指引》显得更现实一些。

征求意见稿要求存管银行要为存管业务设立一级业务部门。

对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这种巨型机构来说,设立一个一级业务部门要付出非常高的管理、重置成本。正式版的《指引》删去了这条规 定。

另外,原来提出的要求存管银行“向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查询功能”改成了“具備提供账户资金信息查询的功能”。这类似于一个小区的物业要向每个小区业主提供小区摄像头记录和只对公安局提供摄像头拍摄情况的差别。此项改动极大地降低了存管银行的工作量。

《指引》还强调存管银行只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息负有责任,对平台的业务状况和产品安全不负有责 任。

“存管人不承担借款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审核责任,不对网络借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委托人故意欺诈、伪造数据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此外,禁止存管委托方利用存管银行的名号做广告和业务宣传。

自从2015年下半年银监会以及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加强监管以来,下发了一系列管理条例,其中一部分监管环节需要商业银行参与。但是,很多整体管理水平更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对此并不热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商业银行参与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管理系统(比如存管业务)中来,所要付出的成本不低,但收入并不高。更重要的是,厌恶风险的商业银行极其不喜欢为风险比较高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背书。即使托管在法律上没有背书意义,只是一种业务联系,那些成熟的商业银行也不愿意—这也是为什么已经开展互联网金融平台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绝大多数都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很多家银行的名字你可能都没听说过)的原 因。

正式版的《指引》能起到让银行“放心”的作用。监管者希望更加规范的商业银行把更大的注意力放在“完整记录网络借贷客户信息、交易信息及其他关键信息,并具备提供账户资金信息查询的功能”上。

如果那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真的按照要求执行《指引》,基本可以屏蔽掉建立资金池的风险,以及卷款跑路的现象。

而对于公司人投资者来说,正式版《指引》的发布为投资高风险产品提供了一个参考。那些已经严格执行银行存管条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系数起码要高一些。不过,即使这样,我仍然不建议你投资那些非标准的金融产品,以及在互联网上把钱借给别人收取利息。

原因有两个。第一,理论上《指引》可以屏蔽“平台系统风险”,也就是说严格执行《指引》的平台公司基本是很难骗人的。但是平台风险以外的风险仍然是一般投资者难以承受的。

再者,就算是已经实施银行托管的平台公司,它们是否“严格”执行了这些管理制度,是一个问题。一家金融公司不会自觉地花费高成本把自己变得更具有系统的安全性。就像那些商业银行,它们的管理制度普遍经历了上百年的磨炼以及和管理者的博弈。

不过实际上,中国一线城市的公司人大多并不喜欢互联网金融公司,他们比想象的更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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