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祖远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根据1945年7月中、美、苏、英四国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对战犯“将处以法律之裁判”的承诺设立的,除庭长外,还有中、英、美、加等十一国的法官。作为“世界四强”之一的中国,派出拥有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四十二岁法官梅汝璈。
法庭开庭前,十一名法官齐集东京,只有一人比梅汝璈年轻。为此,梅汝璈一到东京便蓄起上唇胡须,并因此被各国记者称为“小胡子法官”。到齐之后,大家首先关注的是法庭上的座次。庭长,业经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定,由澳大利亚德高望重的韦勃法官担任。庭长当然居中座,庭长右手的第一把交椅似乎已属美国法官,庭长左手的第二把交椅属于谁呢?法官们各执一词,展开热烈讨论。
当时的中国虽号称“世界四强”之一,可国力不强。“若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还需请示本国政府。”梅汝璈的头一句話就让人吃惊,若法官们各自请示本国政府,何时才能讨论出个结果来?梅汝璈接着说,“另外我认为,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而抗战时间最久,付出代价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所应当排在第二。其次,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梅汝璈说到这里略一停顿,微微一笑说,“当然,如果各位同人不赞成这一办法,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量器来,然后以体重之大小排座。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
梅汝璈(前右一)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
各国法官忍俊不禁。庭长韦勃笑着说:“你的建议很好,但它只适用于拳击比赛。”
梅汝璈回答:“若不以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座,那还是按体重排好。这样,纵使我被置末座亦心安理得,并可以此对我的国家有所交代。一旦他们认为我坐在边上不合适,可以调派另一名比我肥胖的人来替换我。”他的回答引得法官们大笑。
开庭前一天预演时,庭长突然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加……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决定表示抗议,并随即脱去黑色法袍,拒绝登台“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人中并无很多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庭长召集法官们进行表决。最后,预演推迟了半个多小时,但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已按日本投降书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美、中、英……一一排定。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布开庭,在摄影机、照相机的灯光照射下,十一国法官依次登上审判台,梅汝璈为中国争得了法官席上的第二把高背座椅,也为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争得了地位和荣誉。
(林冬冬摘自《文史博览》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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