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县令,勤俭廉洁,爱民如子,为一方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很受百姓拥戴。美中不足的是他心地善良,存心忠厚,对恶人也心慈手软,又很使一些人担忧。
一天,县令出城勘察民情,途经南门牢房,见一犯人悲声大哭,便问道:“你是前日打死冯生的张三,杀人偿命,理之常也,为何大哭?”
张三答道:“小人误将冯生打死,理当偿命,安能埋怨?只奈小人有母,七十余岁,小人无兄无弟,又无妻室儿女,母老孤身,怎得过活?小人不得已,放声大哭,不知回避,有犯老爷,望祈恕罪!”
县令听罢,顿生怜悯,说道:“你不必哭了,念你一片孝心,且放你回去,办你母亲棺木、柴米养身之资,完毕再来抵偿人命,以正国法。”
犯人叩头:“谢老爷不杀之恩。”
县令回到县衙,觉得有些疲倦,坐在椅上迷迷糊糊睡着了。忽然听到有哭声传来,鸣呜咽咽,似在屋后,又似在地下。县令似睡非睡,似醒非醒,一时也弄不清哭声从何而来。侧耳细听,哭声渐近,仿佛就在窗外黑暗处,呜呜哭位不已。
县令斥间道:“是何鬼物?请出面说话。”
暗中有人答话说:“老爷,我是冯生,小人冤枉了求老爷为我申冤。”
县令一听冯生名字,吓了一跳,自忖自己与他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他为何找上门来。惊间道:“你死都死了,还有何冤枉?”
鬼答:“老爷,小人死得冤枉。”
县令问:“此话怎讲?”
鬼说:“张三谋财害命,我含冤地府死不膜目,求老爷为我作主。”
县令道:“张三已捉拿归案,自当以正国法,你不死已经死了,可自去阎罗王那里报到,休来阳间惊吓生人,快去!”
鬼大叫一声,悲哭而去。
县令猛然醒来,口里连说:“怪哉里怪哉!”
他夫人慌忙间道:“何事怪哉?”
县令把梦中情景讲了一遍。
夫人听了,吓得战战兢兢,浑身发抖,说道:“孤魂饮泣,实指望官府能惩处凶徒,使强暴就戮,一雪他们的仇恨。莫不是你将张三放了,死者不能瞑目,因此来求告你?”
县令道:“这只是我作梦时的幻境,哪能当真?再说我此生存心忠厚,誓言敢妄杀一人,枉死鬼又凭什么来找我?”
夫人说:“忠厚固然可贵,但也要看施与何人。如果对恶人施忠厚,那不就等于给恶人再作案的机会,使更多的人遭难吗?”
县令不悦,怒道:“妇人之见!照你那样说来,就该一棍子打死,连改邪归正的的机会都不给?”
夫人还想争辩,见县令发怒,叹了口气,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过了几天,县令正在衙门里审阅案卷,一个衙役匆匆跑来说道:“老爷,不好了!少爷被人绑架了,夫人正在屋里哭哩。”
县令夫妇晚年得子,从小视如掌上明珠,一听吓得呆了。慌忙跑进屋内,见夫人正躺在床上哭成一个泪人儿。一个丫环见他跌跌撞撞闯进屋来,指了指擂在木柱上的尖刀,就吓得躲在了一边。县令一看尖刀下插着一张纸片,取了下来,见上面写着:
若要小儿活命,请备银子三千两,傍晚时送到城北郊小树林。只要老爷一人来,若带随从,小儿命绝。
下面没有签名,也没有时间。县令不知如何是好,气得咬牙切齿,恨得眼冒金花。心想自己身为一县父母,小儿竟遭恶人绑架,真是奇耻大辱。想派人前去捉拿恶人,但又怕伤了小儿性命,愁眉不展,坐卧不安。筹措了一下午的银子才够数,傍晚时分,县令才带了三千两银子,独自来到城北郊小树林。此时夜幕笼罩,黑雾漫漫,环顾四周并无一个人影。县令思子心切,放开嗓门大声喊道:“贼人,快放小儿出来!”
话音未落,忽见一群厉鬼,满身血渍、披头散发、张牙舞爪地跑来将他团团围住。有的有身无头缺胳膊少腿。有的口鼻流血肚肠横流,尽是一群屈死的冤魂。只听得人声吵嚷之后,众鬼魅齐声叫道:
“县令还我命来!”
“县令替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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