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个夏天的晚上,长夜过了大概百分之七十,我独自睡在两室两厅的大房子里面。突然!我感觉我的手被人给拽着,动弹不了了。在得此感觉的那一部分时间内,我的意识无疑是极其模糊的,但是手动弹不得的感觉是可靠的。可能是下意识地伸手去拍蚊子,但是手却不听使唤,躺在床的边缘动不了了,一半腾了空,一半搁在床上,手掌朝外。蚊子总算逃过一劫,在我的大腿上留下标志性的疙瘩和特有的疼痛。
大概在五分钟之后,我的意识全部归位。我要我的手!我大喊了一声。试图通过声势来吓跑拉着我手的女鬼。我想一定是有个女鬼拉着我的手,不肯松开。人看不见鬼,但他们却看得见我们。我是个大学生,理说应该崇尚科学,杜绝迷信。但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相信这世界上是有鬼的,有很多很多的鬼,男鬼女鬼,好鬼坏鬼,大鬼小鬼,美鬼丑鬼,真诚的鬼阴暗的鬼……女鬼撒手了,我得到了我的手。我盯着女鬼看,愤怒地睁大眼睛,企图告诉她她这样做是不对的,她可以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我,但是不应该触碰我的身体。
正当我消了怒火重新睡觉的时候,我听见了一阵呼吸声,我敢肯定我听见了挺轻的呼吸声,吸气的时候长,呼气的时候短。啊!我又叫了一声。女鬼竟还在我的身边,赖着不走。我没有开灯,伸手朝她做了“送客”的手势,意思是你走吧,去别的地方,虽然我是个光棍,但是不需要一个女鬼来作陪。我是个孤单的光棍。女鬼可能是知道了。她不会是奉了鬼王的命令,来守候我的吧。晚上情不自禁拉着我的手,表达一种友爱和一份怜悯。我没有开灯。有这个必要么?女鬼又不会伤害我,如果鬼能伤人,这个世界的很多人都会他们被夺去性命吧。比如欠了死人情债的人和那些恶贯满盈的家伙们。算了吧,不管她了。我困得实在睁不开眼睛,意识又要被黑夜吞没了。只要她不伤害我,就让她去吧,我相信她是个没有恶意的,且对我有好感的女鬼。我对她做了“再见”的手势后又闭上眼睛睡觉。
二
光开始照耀大地的时候,黑夜消失不见,白昼君临天下。
伤疤在我大腿上,被烟头烫伤了似的。我开始有点点埋怨那个女鬼,为什么刚好在蚊子咬我的时候拉着我的手,让蚊子有机可趁。白天女鬼被召唤回去了吧。人有人的世界,鬼也有鬼的家园。她长着什么样子呢,我看着窗外美丽的光遐思。她不恐怖,不吓人,没有滴血的眼睛和苍白的面孔,她可以是美丽的鬼,安静的芙蓉花一样的容颜,虽然无笑意,但是安静也是不可思议的美啊。
能和女鬼邂逅且有肌肤之亲,恐怕一百万人中也没有几个人能有此等好运。我又何须埋怨呢。音乐,唱起来,舞,跳起来。王菲在唱《我也不想这样》,我在跳踢踏舞。我们从来没有过这么天衣无缝的配合。当她唱到“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反正每段关系都是孤独”的时候我黯然神伤,泪雨潸然。
如果晚上女鬼还是陪在我身边,我就邀请她跳一支舞。如果她真的是被指派来守候我的女鬼,那她就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我。我的身边又没有情人,有一个女鬼来作陪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
我抽了一支烟,又喝了一杯酒。
“你好,美丽的女鬼。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我提前演练一下,看看怎么表达我的真诚才显得不那么唐突。如果她犹豫了,我就这样说:“你不能拒绝我。任何女孩子都可以拒绝我,就是你不能。因为你是奉命守候我的女鬼,必须要为我的快乐负责。”
王菲唱道:假如时间一瞬间结束,假如你退出,我只是说假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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