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门前杀人案(2)

时间:2015-01-23 00:08:53 

3,用细绳勒人脖子背拖500米,而脖子上没有伤痕,也是不可能的。

4,两人杀一人,背拖500米,受害人鞋帽、眼镜、手套依旧完整,这也是不可能的。

5,现场的皮鞋印是邹某的,布麻底鞋印不是陈的鞋印,是谁的?

6,邹的双手背后反绑,自己形成不了,必还有一人,这人是谁?

根据这几点疑问牛杨和办案人员认为,邹指认陈某是杀人凶手,现场无陈某的鞋印,陈没有在现场的证据。邹陈因经济问题有不可调和的矛盾,陈有作案的动机,但邹也有做假案陷害陈的可能。

按照现在已掌握的情况,现场没有第三人的痕迹,找到那个穿布麻底鞋的人应该是破案的关键了。

调整了侦破方案,牛杨和侦破人员开始排查那个穿布麻底鞋的人。因为邹是外地人,他们先从他住的旅社排查。旅社的服务员,经排查没有发现可疑的人。准备考虑再排查哪些人时,一个服务员提供了一条线索,说案发当天他看到邹某和一个人晚上在房间里喝酒,他俩谈笑风生、指手划脚、洋洋得意,那个和他喝酒的人是一个歪头。另一个服务员还证实了这个情况,还说自己认识这个歪头,是县城北边白敦村人,叫白某某。

听到这个情况,牛杨立即和侦破人员开车赶到白敦。晚上十点,赶到白某某家时,白某某已经睡觉。被喊起来问话时,白某某手脚无措,哭丧着脸,完全一付做贼心虚的样子。在喊起问话的同时,牛杨和侦破人员又找来白某某穿的布鞋,与现场的布鞋麻底鞋印核对,完全吻合。随即,白某某被带回公安局问话。

证据面前,白某某交代说,你们逮我,我冤呀!这是老邹叫我干的。他说过不咬我的,他被姓陈的骗了,三番五次要不到钱,他没有办法,就做个假案,叫我晚上把他捆上,惊动公安局,他咬姓陈的,说姓陈的要杀他,这样公安局就能找姓陈的,把钱还给他了。

白某某交代时,牛杨安排那个姓邹的在隔壁的房间听,听完白某某的交代,邹某哭笑不得,随即也交代了他做假案的过程,整个案件正如白某某交代的一样,从头到尾都是他导演的一个闹剧。最后,他苦笑着说,我也没有办法,都是那个姓陈的逼的。

电影院门前的杀人案侦破了,它原本不是一件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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