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3)

时间:2015-01-22 23:54:05 

其实,我原本不姓张,我叫胡博,我生活在陕西省丹凤县,就是那个大作家贾平凹的故乡,这里我绝没有卖弄名气的意思。我住在龙驹寨镇,刚刚毕业的时候,我曾经在这里碰见过一个女孩,她长得很漂亮。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是一名超市的收银员。我经常在超市里买东西,一来二去我两便渐渐熟了起来,我曾经偷偷约她了几次,她说她爱上了我。后来,渐渐地发展到了同居的地步,我俩便结婚了。也许有一句话是对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同居后不久,我就发现她有很多的毛病。不讲究卫生,穿过的袜子老是堆在衣柜里,整整一个星期都不洗一次;还有内衣也是,一星期都不换一次,外套倒是隔三差五的就换了,可是换下来自己也不洗,每每周末的时候她就催促着我洗衣服;她上街的时候,老是爱穿裙子,可是每次坐下的时候她的双腿张得很开,这让我觉得很丢脸;还有睡觉的时候,老爱挖鼻孔,磨牙;早午饭她自己从不做一次,每次都是催促着我去干活,好像我是他的奴隶一样。当然这些我都能容忍,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一切,这我还是知道的。但是渐渐地,我还发现她夜晚经常留恋在街头的一些酒吧里,身旁还跟着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每次我说她的时候,她总是能找出一堆的理由,她甚至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另外一些男人带回了家里。我开始渐渐厌倦了和她一起的生活,这让我感觉很压抑,我甚至想到了离婚。

她的脾气甚至比我还大,一天晚上,她睡在我的旁边。忽然她从梦里醒了过来,她说她饿了,她让我去给她做饭。一天到晚在报社里累死累活,回家后还要受她的摆布,我简直快疯了。我给她煮了包泡面,她吃着吃着,忽然给了我一耳光,我知道她看见了我写的离婚协议书。我本能地感觉到,我是个男人,我该让着她,我应该不要采取家庭暴力,我应该用语言来说服她。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扇了他一巴掌。她发怒了,她把泡面泼到我的脸上,咆哮着,嘶喊着吵我冲了过来。

后来,我们合好了。她躺在我的怀里安静地睡着了,我轻轻抚摸着她的脸颊,她的额头,她躺在我的怀里像个受伤的动物那么的令人爱怜。我的手不断地擦拭着她的额头,尽管我很小心,但是她额头的那个小洞里还是源源不断地往外流着鲜血,鲜血顺着她的脸颊流到了脖子上,流到了被子上。被褥渐渐被鲜血染得通红,我傻呆呆地紧紧搂着她,躺在那里瑟瑟地发抖••••••

那一夜我吓坏了,我带上我所有的积蓄,逃离了那里。

我在一个镇子上做了整容手术,来到了一个新的城市。我很庆幸,整容手术做的相当成功,原来那些认识我的人,他们再也找不到我了。而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张磊,一个报社的编辑。

但是这些天发生的事情,让我开始怀疑。上班的时候老是有人在鬼鬼祟祟地跟踪我,而且,报社新来的那个员工让我感到十分可疑。

我是个不相信鬼怪的人,我不相信我的妻子会变成怨魂来索我的命。到底怎么回事呢,忽然我想到了一个人,就是那个给我做了整容手术的医生,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近来发生的一切,可能就是他安排的。那个一直在暗中跟踪我的人,还有那个报社的员工,他们很可能都是他派来的,他也许去了我的老家,记住了我亡妻的样子,然后给那些人整了容。不然,那个病死的人的眼神,怎么能和我的亡妻一模一样。我似乎预感到了一个天大的阴谋。

我向报社请了半个月的病假,我决定去找那个给我整容的医生。车子在坎坷的道路上颠簸着,我的心情此刻就像这起伏不定的车子一样忐忑不安。整整两天的路程,我终于到了那个令我至今想起头皮就发冷的地方。

这个镇子叫吉化镇,同样是古式的街道古式的房屋,不过大城市里有的东西,这里样样俱全。我预感到这里已经发生过些什么重大的事情,因为这里距离我走的那年已经面目全非,“物是人非事事休,”我忽然想到了这句古诗,不由得老泪纵横。

我等待夜色的降临,因为今晚我要做一件重大的事情。我把手里的钢刀使劲往袖筒里塞了塞,心头不免升起了一丝寒意。

吉化镇子里的行人很稀少,夜幕刚刚拉下,路旁的商店大多已经打烊了,我找到了那个曾经给我整容的医院,这里似乎已经破落了很多,我没有多想。医院里人很少,我买了顶帽子戴在头上,以免被他认出来。这是一个小医院,几乎看不到什么人,趁着夜色我蹑手蹑脚地摸索到了那个医生的房子,巧的是他还在,房间里亮着灯,他穿着白大褂附在案头,像是在给某人打电话。我清楚地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他的桌上果然有我亡妻的照片,一切已经真相大白了。我很庆幸,今天他仍然还在原来的地方,我猛地推开房门,提着钢刀冲了进去……

一切很顺利,那个医生死了。我伪造了现场,制造了他自杀的假象,便匆匆乘车再次逃离了这个地方。

半个月过后,我从银行里取出我这十几年的全部积蓄,还转走了报社用来采购打印设备的70多万元公款,这些钱足够我开一家整容医院的了。我化名为陈磊,回到了吉化镇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的医院大门依旧敞开着。

不错,此刻我凭借着自己高超的整容技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的模样,我又可以恢复我医师的真实身份了。医院的同事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半个月前死在那里的那个同伴,当然他们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其实死在里面的,是那个半年前来这里做过整容手术那个傻子。那个傻兮兮的贪污公款畏罪罪潜逃的家伙,那个傻不拉唧杀了自己妻子的人,他以为他的钢刀就能要了我的命,他不动动脑子想想,十几年的时间早已物是人非,一个在医院工作的人怎么可能还在住在那个原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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