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乙说:“多谢甘刑书帮忙,一百两银子过几天就送上门来。”
甘峥嵘听了,脸色有些不悦,说:“当初你派雷仕达找我,就像火烧了房屋一样急,如今问你要银子了,就推三推四,这不太好吧!”
王乙嘻嘻一笑说:“银子不会少你的,只是手头一时不宽裕。要不,先给你十两,余下的银子过一个月再送来。”
说着,王乙就从袖里掏出十两白银。甘峥嵘见了,更加不高兴,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王乙一听,流氓习性又露了出来,说:“我能先付你十两银子已经不错了。这种事本来就什么见不得人,反正是你骗我,我骗你的生意。”
甘峥嵘大怒,抬起一脚踢向他的腹部。王乙负痛倒地,呻吟了几声,竟断了气。
甘峥嵘见自己一脚踢死了王乙,心里又悔又怕,当即决定转移尸体。他先解下王乙的腰带,缠绕在他颈上,用力拉扯,伪装成自杀的样子。待到夜深人静之时,把王乙的尸体背到远处路边一条沟内,然后匆匆离去。
第二天清晨,王乙的尸体被人发现并呈报县衙。知县李长庚传仵作冯鹏随往验尸。临行之时,甘峥嵘偷偷找到冯鹏,让他检验时把王乙勘为自缢身死。冯鹏和甘峥嵘平常关系很好,这事自然愿意帮忙。
李长庚带领一干人等来到沟内就地验尸。一时间围观者议论纷纷。冯鹏下到沟里翻动尸体,见右贤囊红肿,用手揣捏,坚硬如石,知是被人踢死,左贤囊被老鼠咬坏。冯鹏即借此呈报贤囊已异常是被老鼠啃坏。取下项颈布带,有很不明显的红色痕迹,他本想报称死者自勒,但怕李长庚怀疑和围观众人不服,弄巧成拙,只好报称被人勒死。
知县李长庚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听了冯鹏的呈报,自己又查不出其他原因,便由他说了算。最后,县衙出具文告缉拿勒死王乙的凶手。
再说王甲听到王乙的死讯后大吃一惊。待到看了县衙仵作的验尸报告,才知王乙是被人勒死的。他马上联想王乙肯定是被胡二勒死的,于是跑到县衙,一五一十把王乙曾打死胡大,胡二要来报案,被甘峥嵘拦下等说了一遍。最后声泪俱下地说是胡二憋着一口闷气,耿耿于怀,伺机报复勒死了王乙。
李长庚听了王甲的哭诉,才知这里面还隐藏着如此大的隐情。他也不深究,立马让衙役抓来胡二,对他严加盘诘。胡二自是连连否认,李长庚便用大刑审讯。胡二胆小怕事,身体又不好,熬不住大刑,力辩无效,无可奈何,只得蒙冤画供。
不久,李长庚将定案详文申报省府。湖南按察使长官沈世枫细阅案卷,发现疑点颇多,特别是县衙刑书甘峥嵘私自让胡二撤诉,不符合常理,必有受贿情节,于是驳回重审。李长庚接到沈世枫的驳文后,很不以为然,草草复讯一遍,原封上报。沈世枫见知县敷衍搪塞,十分恼怒,便委派按察使骆芳忠重新审讯。
骆芳忠从省府带了一个经验丰富的仵作来到嘉禾。首先对胡大开棺验尸,验明胡大头顶有紫红色伤痕,确系生前被人殴打致死,证明王甲所言不虚;接着又打开王乙的棺木,验明他右贤囊表有红色血丝,应系生前受伤致死,至于项颈骨,经验并无被勒伤痕,这同嘉禾县衙验尸报告出入很大。
于是,骆芳忠命人提来嘉禾县衙仵作冯鹏,冯鹏摄于刑威,招供是受甘峥嵘唆使才下此结论;再提甘峥嵘,甘峥嵘知道已隐瞒不住,只得招供自己因贪图银两,一脚踢死了王乙。
至此,该案彻底真相大白,而此时胡二因病已冤死在狱中。不久,甘峥嵘被刑部判了个“斩立决”。
该案从胡大被打死,引出王乙被踢死,再到胡二被冤死,最后甘峥嵘被处死,一共闹出四条人命。一时间,三湘大地传得沸沸扬扬,人人指责官吏腐败。乾隆皇帝知道后龙颜大怒,谕旨批示严惩不贷。知县李长庚因办案不力,被革职查办,最后“杖一百,流三千里,发往边疆效力赎罪”。其他涉案人等,依律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