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秋要动身了。英哥儿提来-二只篮子,里面的菜蔬摆了一桌子,还有一壶酒。说是他姐姐给置办的,“这是姐姐的饯行酒。师傅,大考马上就到了,我陪你明天动身,咱们夺他状元去。”师徒俩对酌。宋知秋觉得好笑。岁月更迭,自己的胡须都长挺长了,而小英哥儿算来已经13岁啦。可看上去还是跟他初见面时那么小。不过10岁上下的样子。
“英哥儿呀,你哪天才能长大呀?”宋知秋笑着逗他。
“师傅为什么要盼我长大呢?要是我长大了,那不就有人跟师傅抢状元当了吗?我这人提起当官就头疼,长不大,正好。”
英哥儿一句话,勾起了宋知秋的心事。他睁着眼一直熬到天明。
师徒俩上了路。除了盘缠,还有衣服、用具,都是英哥儿的姐姐给收拾的,真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可是,一个念头在宋知秋的心中愈想愈烈……
宋知秋认为,一这世界上最聪明最优秀的人理应当是他,哪个能挟北斗于腋下呢?而眼前这个英哥儿,自己不过权当打发寂寞教他几年书,也没见他刻苦攻读过,竟然长进得如此快,若是遇上名人高手指点,那还了得呀!如果那样,将来称雄文坛的,怕不是宋某而是英哥儿!怎么办?只有在途中杀掉他!
英哥儿自称身怀两种绝技,一是会治瘟疫,二是有障眼法,大白天拥挤于行人中,没人能看到,所以,他根本不用盘缠,雇马乘车,他蹭上就是,常常师傅住进了店里。徒弟才悄悄溜进来。这样,走了些日子,已到玉田县地界,一片大森林拦住去路,宋知秋认为时机再好不过,他趁英哥儿不在身边时。买了一包砒霜,带在身上,等半路进入树林歇息时,他悄悄将毒药放人英哥儿的食物中,英哥儿吃进去后七窍流血,死于非命!
除掉一块心病,宋知秋把英哥儿草草掩埋了,再奔前程。至于他那个没见面的姐姐,到时候看,称心,就娶了;不称心,就扔掉,反正英哥儿是路上病重,又没法通音讯,那有什么办法?
到了京城,宋知秋履行完一切应考事宜,进入试场。可待试题一发下来,他两眼发直,脑袋里一片模糊,这类似的试题其实他此前不知做过多少遍,这次是怎么啦?宋知秋正在抓耳挠腮之际,忽然脚步声轻轻,有人嘻嘻一笑,抬头看,他大吃一惊:被他途中毒死的英哥儿竟然好端端地站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