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民大学毕业后留在了省城,和省城女孩曾小红谈起了恋爱。这个小长假,丁大民准备带曾小红回老家,见见自己的父母。
路上,他告诉小红,在他们老家,有一种相习已久的风俗——第一次带准儿媳准女婿回乡,得由新人出面,摆上一桌酒,请请对方的父母,一来表示尊敬,二来认认门,这酒啊,就叫认门酒。
“虽说现在这风俗看得不那么重了,可在我们家,这顿酒却非请不可。”丁大民笑着说,“因为我爸呀,那可是真正的酒……酒徒!”他本来想说酒鬼,又觉得不礼貌,才一转口,改成了文绉绉的酒徒。
丁大民还说了父亲的一段往事。
丁老爸年轻时,在建筑工地上干小工,一天下来,累得直打虚晃,收工后非喝上几口酒解解乏不可,久而久之,就成了瘾。他也试着戒过,可刚两天,就直喊头昏,得去诊所挂吊瓶。恰巧那天,丁大民的高考录取通知书下来了,他赶到诊所,想把这喜讯告诉父亲,可丁老爸却不见了踪影。东寻西找,后来在本地最有名的富康大酒店后巷,找到了他。
原来大民的班主任给丁老爸打过电话了,得知自己儿子是全县的状元,丁老爸拔了针后,就想临时破戒,喝两口高兴一下。可到了酒馆门口,他却迈不进脚了:儿子考上了大学,以后花费会更多,这酒,还真是戒了好。
可不喝两口他心里过不去,憋得他在街头乱转。无意中他来到了富康大酒店的后巷。巷口高墙上,是酒店后厨的大排风扇,正呼呼地把饭菜的香味往外吹。立在扇下,他一拍脑门,有了主意:眼前这香味是现成的,何不借着它过过干瘾呢?他越想越得意,就从怀里摸出那个从不离身的小酒壶,耸鼻闻闻不要钱的香味,再低头嗅嗅空壶里残存的酒气,然后咧嘴“啊”的一声,像真喝了杯酒似的浑身舒畅。
他正陶醉着,大民过来了,一看这样子,就啥都明白了。大民强忍住泪,叫了声爸:“咱回吧。”丁老爸一摆手:“你先回,这里面的带把肘子要出锅了,我再闻它两鼻子。”
大民说完往事,拭了拭眼角。曾小红也有些唏嘘:“老人家真是不容易啊!这样吧,认门酒,咱们就在富康大酒店,订最好的酒席。”
大民一听,也激动了:“对,然后咱们就把老人接到城里来享享清福,也是做儿女的一份孝心。”
曾小红却不言语了。
第二天,两人到了家。丁老爸和丁老妈见儿子带着准儿媳回来了,高兴得眼睛眯成了缝。吃接风饭时,在丁老妈的允许下,丁老爸喝了几杯。嫌不过瘾还想多喝,丁老妈一句话:“小红第一次到咱家,你可别显了丑。”丁老爸就老实了。
吃喝间,大民说起了认门酒的事,丁老爸有些不以为然:“那些陈规陋习,现在谁还认,说它干啥?”大民赔着笑:“我和小红这些年在外,也没尽过孝,这次回来请您二老吃顿饭,也是我们的一份心啊!”
大民说得入情入理,丁老爸却皱起了眉:“这个啊,要说啊,我和你妈是真老了。这人一老啊,就特别恋家,除了自个儿的家,就是皇上的金銮殿也不想去。你说那富康大酒店,人来人往的,哪有自个儿家清静?还是算了吧。”
大民一听急了:“别啊爸,我和小红已经在网上订好了席,订的是包间,就咱一家,清静着呢!”
丁老爸略一沉吟,脖子一梗:“不去!我说不去就不去!”
说完,他竟拂袖而去,自顾自到里屋睡觉打呼噜去了。
大民傻了,看看小红,怕她不高兴。小红是准媳妇,不好掺和,心里却一阵暗喜。她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生活上讲究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先前听大民说打算把爸妈接到城里来,她就有些犯嘀咕,现在见丁老爸是个不爱金窝银窝只爱自己狗窝的守旧老头,只怕用八抬大轿来抬,人家还不愿进城呢。想到这,她不由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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