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杨刚受雇主吴先生的雇请,来到吴先生承包的土建工程工地干活。一日,他被楼上施工中掉下的砖头砸伤头部,造成七级伤残。事后,吴先生与杨刚达成了赔偿协议,可吴先生在支付一部分钱后,就一直不再按协议继续支付。
杨刚的儿子杨浩多次去找吴先生,却不见他的人影;用电话联系,对方的手机也停机了。眼看父亲病重躺在医院等钱救命,杨浩心急如焚。
这天,杨浩经打听,来到了吴先生的家。他见到了吴先生的太太、孩子和老父亲,却独独不见吴先生的踪影。杨浩询问吴先生的去向,吴太太却说:“鬼晓得那挨千刀的去哪里了!”杨浩无奈,只得向吴太太讲了父亲病重急需钱治疗的情况,没想到吴太太甩出了一句:“这事和我没关系!”说完,她就不再搭理杨浩了。
看到吳太太这种态度,杨浩又气又急:“如果你们不给钱,我就住到你们家里!”杨浩不是说说而已,他当下就往吴家客厅地上一坐,坐着坐着还索性躺了下来。
吴家人起先也不管他,估摸着到时候他自己觉得没趣了,就会走人。可到了吃晚饭时,杨浩看吴家人吃饭,自己也拿上碗去盛饭吃。这下吴太太忍无可忍了,连揪带拽地要轰他出去。杨浩就像屁股抹了糨糊,黏在吴家地板上就是不肯动。家里闹成这样,吴太太气不过,索性带上孩子回了娘家。杨浩不罢休,干脆不走了,和吴先生的老父亲一起吃住。
一晃三天过去了,听说杨浩铁了心不走,吴先生总算来电话了:“赔你父亲的钱,我肯定一分不少你,但你已经干扰了我的家人生活,必须马上离开我的家!”
杨浩也不好糊弄,他说:“我父亲病得都快不行了,除非我拿到钱,否则休想我离开!”
没想到吴先生态度强硬了起来:“你给我听着,你若马上离开我家,这事我们还能商量,否则你不仅一分钱都拿不到,我还要去法院告你!”
欠钱的人反倒有理了?还威胁我?年轻气盛的杨浩也寸步不让,对着电话喊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要告我就去告吧,就算告到天王老子那里,他老人家也会支持我向你讨债的!”杨浩气呼呼地挂断了电话,决定继续在吴家耗着,耗到吴先生还钱。
又过了两天,杨浩接到了家里人打来的电话,说吴先生托人送去了部分赔偿款,让他赶紧回去。
杨浩喜出望外,不敢再耽搁,赶紧打道回府,没想到他回去没几天,就接到了法院送来的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吴先生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杨浩的刑事责任。
杨浩心想:我去讨债,合情合理,我在他家没偷没抢,没砸没打,我有什么错?
律师点评:
《讨债也犯罪吗》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公民住宅如被非法侵入,侵入者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故事中的杨浩,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吴先生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却采取了不正确的方式维权,侵入吴先生的住宅,且长达五天,虽事出有因,但此番所作所为确实是构成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法定要件。
(发稿编辑:丁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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