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里的裸照(2)

时间:2015-01-22 23:51:35 

“你看我们刚毕业,哪来的那么多钱啊,能不能少点啊?”赵齐生回道。

“不能。”对方的态度非常坚决。

沉默,都在思索。“这样吧,八万,少一个子都不行,否则你们就等着到网上看好戏吧”对方有些不耐烦了。

“好,成交。”芳芳这次没敢犹豫。“何时何处交易?”

对方却突然不说话了。芳芳在这边连续问了数次,对方仍未说话。

半小时过去了,对方终于发来信息,“你把钱准备好,我们今晚十一点整在柳前街拐角处一手钱一手货。

“好,同意。”

等待的时光总是难熬,好不容易等到晚上十点半了,芳芳和赵齐生已经一同来到了约定的地点。天气有些寒冷,但二人却顾不得这些了,只顾四下里张望,却一直没有人影。已经十一点多了,二人看着表,突然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起,一个带着鸭舌帽,看不清面目的小伙子幽灵般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开口便问,“是芳芳和赵齐生吗?”“是啊。”“给。”说完便递过一部手机来,芳芳赶紧接了,赵齐生连忙查看起来,“没错,是我的手机。”但就在二人查看手机的档口,面前的小伙子已经骑车走了,“喂!喂!喂!钱,钱不要了呀。”赵齐生见对方没要钱,便喊了起来,但对方并没有答话。

就在这时,一辆汽车突然发动起来,并迅速的追了出去。很快,小伙子被截住。原来,二人在与对方达成交易后,赵齐生还是不顾芳芳的强烈反对而报了警。而警察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对方已经涉嫌敲诈勒索,于是,快速立案后迅速布控,埋伏在交易地点的周围,只待他们一交易,便将对方擒获。没成想,对方并没有索要钱财。

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小伙子开始交代,说自己是冤枉的,并称自己是受一个好朋友的委托,来送一部手机的。原来,来送手机的人并不是敲诈勒索的人。

民警又进一步讯问,“委托人是谁?”

小伙子起初并不想交代,说:“那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他将事情告诉我后,我告诉他这是违法行为,劝他赶快取消交易,并向受害人赔礼道歉,但他害怕,自己不敢来,便委托我来。于是,我就给送来了,他并没有要他们的钱。”最后哀求道:“警察叔叔,我那朋友已经知道错了,所以终止了交易,现在他们拿回了手机,他也没要他们的钱,你们就原谅了他吧?”

“不行,你必须说清楚,你那朋友到底是谁?尽管他中止了犯罪行为,可是他已经触犯了刑法,当然了,他能够悬崖勒马,中止犯罪,这是好事,我们会考虑从轻处理的。但如果你不说,你就是在包庇犯罪,一样也要受到处罚,懂吗?”看来警察面前,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在警察的强大攻势下,小伙子不得不彻底做了交代。

原来,他实际上也是在撒谎,因为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委托人,拿走赵齐生手机的人正是眼前的小伙子,名叫王刚,今年17岁,大一新生,中午时分,他到网吧里小坐,就是他自己拿走了赵齐生的手机。后来,他通过翻看手机,了解了芳芳和赵齐生的基本信息,更看到了芳芳的裸照和性爱视频。于是,一个罪恶的念头迅速萌生,后来他发现手机里有个QQ正闪动着,于是,便有了文中的一番对话。当芳芳提出拿钱换回手机后,他犹豫了半天,最终答应了。但后来,他突然意识到这可能是违法行为,于是,又通过网上查找到律师的电话,向律师咨询,在被确切的告知,已经构成敲诈勒索时,他真的害怕了。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后来,他心想,如果自己不收钱,就将手机还给对方,应该就没事了。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即便如此,自己的行为还是触犯了刑律。

最后,公安局经过研究,决定对其刑事拘留,王刚被送进了看守所。相信法院也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其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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