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省公安厅就反馈了信息,被害人的指纹比对成功。被害人是一个叫王大力的人,38岁,家住在一百多里外的邻县花园镇。王大力曾经是一个吸毒人员,做过几年的牢。得到此信息,刑警队张队长带了几个人直奔邻县花园镇。在镇上,张队长他们很快就找到了王大力的家。邻居们告诉刑警,王大力其实就一个人,从牢里释放后就跟哥哥一家一起过日子。最近一段时间,邻居们的确没有看见过王大力。刑警们又走访了王大力哥哥家的情况。王大力的哥哥叫王红军,在镇上做蔬菜批发的生意,嫂子蔡玉花大多数时间也跟着丈夫做生意,有时在家里忙家务。
刑警们很快在菜市场找到了王红军。谈到王大力,王红军夫妻俩一脸的不高兴,只说他们生意忙,不知道弟弟这些日子哪里去了,一个大活人,总不能一天到晚让人看着吧。
这里调查不出有关王大力的重要信息,刑警们几乎把所有平时跟王大力来往的人,包括以前跟他一起吸过毒的人都走访调查了的一遍,但最后都排除了作案的可能。案情似乎一下子陷入了僵局。然而就在这时候,有人向刑警队反映了一个情况,说他最后看到过王大力就是在王大力哥哥家,好像王家兄弟还发生了争吵。刑警们顿时觉得这是一条十分重要的线索,决定传唤王红军夫妻俩。
在审讯的时候,没有经过几个回合,王大力的嫂子蔡玉花突然嚎啕大哭,边哭边说出了他们杀害王大力的经过。
原来,王大力因为吸毒坐牢释放后,一时找不到事情做,哥哥就买了一辆小货车给他开,帮助哥哥做蔬菜批发的生意。都是一家人,吃饭睡觉王大力都在哥哥家。有一次,哥哥王红军不在家,嫂子蔡玉花吃过晚饭到浴室洗澡,脱衣服的时候正巧被王大力看见。因为三十多岁没有女人,王大力顿时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不顾一切强奸了嫂子。有了这第一次,王大力更是难以控制自己,只要有机会就强奸嫂子。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嫂子蔡玉花既不敢把事情告诉丈夫,又不敢把事情告诉外人。可纸是包不住火的,有一回当王大力再次强奸嫂子的时候,被哥哥撞了个正着。兄弟俩大吵了一架。
本来,王大力如果就此罢手也可能不会发生后来的事。可王大力死心不改,甚至要哥哥王红军干脆将嫂子让给他。王红军也是怕家丑外扬,忍气吞声一阵后,心里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住了,于是跟妻子商量,与其有这个猪狗不如的兄弟,不如把他杀了,彻底了却心头的包袱。蔡玉花开始不同意,但又怕丈夫说她不正派变了心,考虑了一段时间后竟同意了。有一天,王红军用好酒好菜招待了弟弟一顿。王大力酒足饭饱之后呼呼大睡。王红军和蔡玉花用早已准备好的绳子活活将王大力勒死,并用家里的菜刀和斧头将尸体分解,最后用小货车装着碎尸沿着公路抛丢。小货车开了几百里,王大力的尸体被一次一次地抛进森林和河里。
自此,这出碎尸杀人案才真相大白。